→ haoboo: 一個是創作品一個是工業產品 04/12 18:20
推 vsepr55: 日本也是就業啊== 04/12 18:26
推 haoboo: 日本比較像合夥,一般就業拿不到產品的直接分潤的 04/12 18:33
推 ssarc: 美國也可以創業啊,如果你覺得你的IP很有價值的話 04/12 18:34
推 scotttomlee: 用美國情況來看日本的話 大概就是出版社是贊助者 04/12 18:35
推 roger2623900: 美國也有小說創作那種分版稅的 漫畫沒有嗎? 04/12 18:36
→ linzero: 問題在業界常態吧 04/12 18:36
→ scotttomlee: 或者說是大股東? 主要還是要靠漫畫家去創作出來 04/12 18:36
推 a2156700: 日本全部都自己來的 美國不是吧 04/12 18:41
→ linzero: 就看契約怎麼簽,而美日業界常態不太一樣吧 04/12 18:43
推 tw15: 好萊烏明星 vs 電影廠美術 04/12 18:46
→ bluejark: 日本的出版社比較像經紀人會幫你處理但你不紅收入也不多 04/12 18:49
→ longanamiro: 美國大企業名IP請你來畫,日本則是傾向御用的 04/12 18:52
推 ya01234: 搞不好兩邊都一樣過勞,只是日漫紅了一部就可以爽爽過了 04/12 19:05
→ exyu: 也不一定 忘了獵人作者說的嗎?繳稅繳得很想..... 04/12 20:02
→ exyu: 不過至少還是比美漫好 看向近期的鬼滅作者...ODO 04/12 20:03
推 leilo: 日漫出版社就真的是偏經紀人 助手薪水辦公室支出也基本上都 04/12 20:21
→ leilo: 是作者支付的 編輯部頂多幫你介紹人給你一些補助而已 04/12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