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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SETSUNA (味噌豆腐低好幾倍)》之銘言: : 然而,我承認自己發文的行為,因此透過律師向他表達謝罪,並且進行了和解談判。 : 不過他提出了以下條件 : ①我必須停止一切關於直播主的活動 : ②不得使用SNS : ③發表他要求的內容的聲明文 : ④精神賠償100萬元 : 因為當時跟事務所的契約結束,對生活感到非常不安,我並沒有答應他的條件,由 : 於並未能達成和解,所以最後成為了訴訟。 100萬感覺是拿的出來,但1和2個是要斷人後露嗎? 尤其第2個 超不合理,這年代 怎麼可能不用社群軟體,就我所知,只有新垣結衣沒有 在用,但他有專屬的官方網站 2的問題是就算他不做實況主,其他行業官方宣傳還是會用到阿 如果mafu mafu要賠償,講真的12可以刪掉只留3和4 還比較容易拿到那100萬 然後這100萬對現在有其他工作的三毛貓來說 也不是拿不出來.. 結論:要光速切割就是求償就好 因為錢能解決的事情 就不是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40.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6498404.A.9BE.html ※ 編輯: hayate232 (114.43.40.208 臺灣), 01/29/2024 11:20:57
SunnyBrian: 價格先喊高高,砍價用的 01/29 11:20
mizuarashi: 條件本來就是開來砍的 01/29 11:21
Muilie: 談判就是這樣啊,列出很誇張的要求,之後再慢慢拿掉,讓 01/29 11:21
Muilie: 對方接受其他要求 01/29 11:21
Torpedo9527: 所以有人認為提這些條件 主因就是不想和解 01/29 11:22
amsmsk: 談判的藝術 01/29 11:22
a2156700: 看了1,2 是不是覺得3,4好多了 01/29 11:24
SunnyBrian: 前三點的損失都不只一百万了,而且會提出這種條件的 01/29 11:24
SunnyBrian: 是腦子進水?我是不大信男方會提這種讓人一看就知道 01/29 11:24
SunnyBrian: 底氣虛了的條款啦 01/29 11:24
然後正常情況下 1.2 不可能成立 ※ 編輯: hayate232 (114.43.40.208 臺灣), 01/29/2024 11:25:32
starsheep013: 開給你砍啊 01/29 11:25
skyofme: 雖然我覺得要一個會因為情緒不穩就亂講話的人禁用sns好 01/29 11:25
skyofme: 像也……挺對的? 01/29 11:25
qsx889: 這種條件背後都不知道算過幾輪了 要的是往下的效果 對方真 01/29 11:27
qsx889: 全答應當中樂透 01/29 11:27
Shichimiya: 貓姨不開直播是不會去上班嗎 01/29 11:27
stan1231: 咪醬一跟二一定不答應 麻呼也因為這樣直接告了啊 01/29 11:27
stan1231: 本來就打算告下去假裝有提條件而已 01/29 11:28
a125g: 你畫畫能賺大錢 為何還要去便利商店刷條碼== 01/29 11:28
rock2345: 兩邊都有點那個 會提這種條件也不意外吧 01/29 11:28
as3366700: 那幾點條件就很白癡吧 賠錢+發大字報道歉+停止活動 01/29 11:28
as3366700: 那這樣還和解幹嘛 被你幹下去也頂多是賠錢+道歉 01/29 11:29
fish770130: 在現代不得使用SNS跟殺死對方沒兩樣了吧 01/29 11:29
uligaga: 100萬那是形式上而已吧 忽悠乞丐呢 01/29 11:32
stinger5009: 他這些條件就想逼她和解達成3而已 01/29 11:32
macocu: 跟砍價沒有任何關聯好嗎…,前兩項根本不能用合約 01/29 11:33
macocu: 限制 01/29 11:33
a125g: 想和解早就和解了 怎麼會發展到訴訟 01/29 11:33
dsa3717: 很怕她哪天發作突然又爆料,1、2要求還不算太亂來 01/29 11:34
dsa3717: 很難執行就是了 01/29 11:34
a125g: 她說無法遵守12項 那mfmf只要拉高第四項金額且保留第三項 01/29 11:34
a125g: 不就能和解 01/29 11:34
a125g: 1、2也能改成以後直播不得扯上mf用f就好了 01/29 11:35
s8018572: 貓姨都幾歲了 去應徵要說做過yt sc第一名嗎== 01/29 11:35
skyofme: 主要也不知道他們怎麼談判的吧? 01/29 11:36
uligaga: 是說解約貨大膽撿來用的下家 今早有人上班作出簡單回應了 01/29 11:39
uligaga: https://i.imgur.com/1ndGdrA.jpg 01/29 11:39
alan3100: 很明顯1,2才是主要目的 而且談判已經吹了 官司繼續跑 01/29 11:39
xbearboy: 1跟2有相關判例嗎?透過1跟2的形式發表對mf不利的言論 01/29 11:43
xbearboy: 是可能侵害到mf權利,但1跟2又不是只能對mf發表相關言 01/29 11:44
xbearboy: 論,這無限上綱的要求不像是有請律師的人提出的要求, 01/29 11:44
xbearboy: 當然也可能是貓在唬爛 01/29 11:44
xbearboy: 看看歐美的離婚協議書是怎限制雙方發言的,沒看過這種 01/29 11:44
xbearboy: 要求 01/29 11:44
a8521abcd: 對一個靠網路維生的人提1、2這種要求已經不是限制工作 01/29 11:46
a8521abcd: 權的問題了 01/29 11:46
blackone979: 前兩點就像是你要一個跟蹤狂這輩子不准踏出家門一步 01/29 11:47
blackone979: 一樣 已經侵犯到基本人權 01/29 11:47
macocu: 1和2除非你是刑事才有機會,契約頂多看過不能提及 01/29 11:48
macocu: 某人 01/29 11:48
tsairay: 1和2,法院也不可能同意,頂多是要求不得提跟男方有關的事 01/29 11:48
tsairay: 日本的法院不是美國海洋法系,是大陸法系 01/29 11:49
tsairay: 所以1和2這種根本不可能判 01/29 11:50
1.2 法官看到只會覺得 你是在攻三小 ※ 編輯: hayate232 (114.43.40.208 臺灣), 01/29/2024 11:50:48
xbearboy: 刑事也沒有可能限制12,又不是對社會公眾有極大危害或 01/29 11:51
xbearboy: 是有反社會人格,這單純就兩人間的糾紛不是 01/29 11:51
xbearboy: 如果這四點要求是真的,怎看都是根本不想和解好嗎 01/29 11:51
tsairay: 大陸法系,要有成文的法條才能拿來判決,1和2是美國海洋法 01/29 11:51
tsairay: 才有可能,日本法院根本不可能判1和2 01/29 11:52
Tenging: 人互相算計果然很可怕 01/29 11:54
xbearboy: mf要怎證明貓只要一用直播跟sns就會對他造成損害? 01/29 11:54
alan3100: 私下和解法官不介入吧 只是和解條件不違法但可以很扯 01/29 12:08
TENZO: 1.2.這種條件已經是妨礙自由了吧 01/29 12:08
alan3100: 可以利用3塑造A自願退出業界呀 和解後才噁人不是沒有過 01/29 12:13
alan3100: 美國麥當勞燙傷老婦人的私下和解案就是血腥腥的例子 01/29 12:14
alan3100: 和解後受害者不能任何形式評論企業再買媒體洗被害者貪婪 01/29 12:16
alan3100: 最後老婦人死了子女才能道出原本的真相 01/29 12:16
xbearboy: 可是老婦人有被剝奪其他社群媒體的權利嗎?只不能對相 01/29 12:27
xbearboy: 關事件發言不是? 01/29 12:27
w2776803: 和叫她消失在世上有什麼兩樣 01/29 12:37
tsairay: 美國是海洋法,海洋法非成文法,才能那樣判 01/29 12:40
tsairay: 日本是大陸法,一定要有成文的法條,法院才能判 01/29 12:41
Landius: 1跟2本來應該是拿來殺價的,問題是馬夫目的應該是真的要三 01/29 13:01
Landius: 毛臉貼土吃土. 01/29 13:01
twistfist: 也許他就覺得三毛貓嚇一嚇就簽下去了 01/29 13:03
Hellery: 就妳不吞來上法院,但是阿姨87%不會吞啊www 01/29 13:10
Hellery: 就是鐵了心要她吃土這樣~看法院攻防惹~馬夫凹到三毛緩刑 01/29 13:11
Hellery: 應該就贏麻惹(草 01/29 13:11
twistfist: 那他直接不答應和解不就好了 01/29 13:15
Hellery: 還是要開條件啊~而且是三毛去談的啊XD 01/29 13:21
Landius: 紅白歌手的怨念真的很重 XD 01/29 13:22
Landius: 更正: 紅白歌手(笑) 01/29 13:22
Hellery: 而且人家來談和解直接拒絕,法官會怎麼想?當然還是要先談 01/29 13:23
Hellery: 不吞就和解破局啊~ 01/29 13:23
Hellery: 啊查到匿名黑的是那個阿姨(曾經愛過w本人比)應該也黑化惹 01/29 13:25
onionandy: 事業被咪醬搞沒了怨念當然重啊 根本血海深仇了 01/29 13:37
Hellery: 本來靠蹭2P露又做起來了,犯得著去匿名板黑嗎? 這阿姨果 01/29 13:39
Hellery: 然腦子構造跟正常人不太一樣... 01/29 13:40
alan3100: 自己往死裡打被八卦社嗅到 mf也是自找的 01/29 13:48
twistfist: 你這樣挺矛盾吧,那開這個條件所以和解不了法官又怎麼 01/29 13:50
twistfist: 想? 01/29 13:50
Hellery: 和解條件都隨意開的啊@@ 反正就是要有談過咩 01/29 13:52
Hellery: 啊不是有人車禍被擦撞開賠償金幾千萬的?開歸開又沒有逼對 01/29 13:55
Hellery: 方吞或暴力脅迫就好惹啊 01/29 13:55
c121125: 法官不會怎麼想,沒和解就繼續開,有和解撤告就不關他的 01/29 13:58
c121125: 事,沒撤告就繼續開 01/29 13:58
c121125: 常常遇到法官問說為什麼沒和解,一方說對方開天價 01/29 14:00
c121125: 常見的是法官喔一聲就繼續開庭了 01/29 14:00
Landius: 2P露的皮應該是黑函之後的事了,貓無償皮+阿飴之後才纏著 01/29 14:22
Landius: 露爸搞出現在這個皮. 01/29 14:23
Landius: 中間還有三鬥角事件... 01/29 14:23
theandychung: 不是說只要歸還婚戒就好嗎怎麼多出這麼多條件 01/29 14:34
AirPenguin: 民事不想和解不就這樣嗎 開一些對方不可能接受的條件 01/29 15:13
cat05joy: 1+2可以拿粉絲聲量來反駁 01/29 16:31
xbearboy: 條件開太高又不和解的話,基本上要判到原告要求的條件 01/30 12:01
xbearboy: 機會不高吧 01/30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