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noru04: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 然後由民間單位一個人主觀判定 01/30 15:14
不喜歡也可以選檢察官R
※ 編輯: wei115 (220.134.21.189 臺灣), 01/30/2024 15:15:10
噓 shirokase: 還保護咧,呸 01/30 15:15
噓 hasroten: iwin就是垃圾組織 笑死還護航阿 01/30 15:15
→ siyaoran: 自肅也不爽 不愧是沒有這個產業的 都嘛外行人 01/30 15:15
推 intela03252: 這社會是有勃起審查委員會的啊,只是你大概不太想光 01/30 15:16
→ intela03252: 顧,叫做地檢署 01/30 15:16
→ Glamsight: ㄟ大哥,你的意思是對強盜只要把記錄刪掉就好?違法就 01/30 15:16
推 AriaHKanzaki: ??? 01/30 15:16
→ Glamsight: 違法啊,當事人自己坦。 01/30 15:16
→ intela03252: 不過網路使用者天性就是不想被管制 01/30 15:16
推 mcharuko: 沒有 寄信刪掉後還是會請你保留相關事證180天 01/30 15:16
→ mcharuko: 等檢警聯絡 01/30 15:16
→ siyaoran: 問題就是 台灣沒有這種行業 01/30 15:16
→ Glamsight: 記錄刪掉就不違法了喔?他說要保留 180 天,看要不要起 01/30 15:16
→ mcharuko: 看前面檢舉信 01/30 15:16
→ siyaoran: 有也是商業市場不夠大 硬不起來 01/30 15:17
→ Glamsight: 訴耶!那個叫你下架的目的是預防性保護受害者,不是保 01/30 15:17
→ Glamsight: 護犯罪人。 01/30 15:17
→ mcharuko: 你理解要改一下 你完全低估了 01/30 15:17
→ oasis404: 喔,自肅還要感謝iwin啊,真是謝謝喔 01/30 15:17
行業自肅很多時候就是保護
為什麼要保護?當然是大環境很糟糕才要保護
現在問題就在於說兒少法明確說虛擬兒少違法
但實際執法又處於灰色地帶 因為現實就是大家普遍違法 要抓抓不完
那不如就來個民間機構 寄個信要你刪除
一方面可以讓政府不要亂搞行業 另一方面創作者也不用上法院
https://i.imgur.com/xo263x4.png
→ Glamsight: 啊明顯沒有受害者的,誰去起訴啊大大 01/30 15:17
推 roger2623900: 你完全理解錯了 iWin完全沒有在保護加害者 只是預 01/30 15:18
→ roger2623900: 防性下架你 01/30 15:18
→ frank0927: 我沒有足以評斷是否是兒色的智慧和經驗,但就連我也知 01/30 15:18
→ frank0927: 道你這種把爭議一邊倒的評斷通常不會是對的 01/30 15:18
→ mcharuko: 簡單說你可以想成受權責機關授權的外包版警察 01/30 15:18
→ mcharuko: 但真的要判刑抓人,他們還是會找正牌的來 01/30 15:18
噓 RandyOrlando: 那就給當事人自己坦阿 要你幹嘛 01/30 15:18
推 stinger5009: 應該不是說外包版警察而是外包版檢舉達人XDD 01/30 15:22
噓 crayon1988: 笑死 邏輯走到這邊了 這篇可以領多少? 01/30 15:24
就沒有阿
有還需要自肅喔= =
→ crayon1988: 這篇要不要直接轉成簡體 遮一下標題內容跟對岸一樣 01/30 15:24
推 coca5108000: iwin守護了各位避免被判刑的結果,都錯怪它了,感恩i 01/30 15:25
→ coca5108000: win,讚嘆iwin 01/30 15:25
噓 usercode: 2沒壞 01/30 15:26
→ marinetauren: 真的犯法的讓他去面對真正的司法機關啊 預防個屁 01/30 15:26
→ tindy: 謝主隆恩 01/30 15:26
→ usercode: 對岸跟北韓也是在保護人民不要接收到國外的惡意資訊喔 01/30 15:27
→ eva05s: 你上一篇文是怎麼能導出這個結論的.... 01/30 15:28
噓 Lupin97: 洗地 01/30 15:28
噓 jzxc56788: 我真不知道寄信跟人說我告你了 馬上把下架 是保護= = 01/30 15:30
※ 編輯: wei115 (220.134.21.189 臺灣), 01/30/2024 15:35:18
推 RiceLover: y1s1 老鐵兒說得沒毛病 泥潭整天只想煉銅搞黃色 01/30 15:38
→ r85270607: 心中的小警總? 01/30 16:08
推 qd6590: 哪有通通違法== 是有些可能違法有些不會 01/30 16:16
→ qd6590: iwin是 我懶覺有反應 我提醒你有可能違法了 01/30 16:17
→ qd6590: 實際上會不會違法 問法官 只是還沒問ptt就自肅了 01/30 16:18
→ wei115: 自肅就這樣,本質上就是先用小圈圈的規矩去規範,從而避 01/30 16:28
→ wei115: 免公權力介入,往小的說ptt的站規高度自治,能在ptt處理 01/30 16:28
→ wei115: 就在ptt處理,往大的說 日本和美國的分級制度都是行業認 01/30 16:28
→ wei115: 定,這些規矩當然會影響創作自由,但卻能有效防止政府禁 01/30 16:28
→ wei115: 止創作 01/30 16:28
噓 mcharuko: 你真的聽不懂人家講話欸 01/30 16:37
→ mcharuko: iwin是立案叫你刪 同時請檢警來審核 01/30 16:37
→ mcharuko: 期間約需6個月(180天) 01/30 16:37
→ mcharuko: 並不是警告你之後你自刪救沒事 01/30 16:37
→ mcharuko: 用點邏輯想一下好嗎 如果沒有執法性 01/30 16:39
→ mcharuko: 那就不會有急迫性 站方也就不會秒跪了 01/30 16:39
→ mcharuko: 他的處理流程是 01/30 16:40
→ mcharuko: 有人檢舉你了,我告知你趕快下架,並且等檢警看要不要因 01/30 16:40
→ mcharuko: 為看你有自刪而放過你,期間約需180天 01/30 16:40
→ mcharuko: 是中文看不懂還是邏輯出差錯 01/30 16:40
→ wei115: 你看我貼的流程圖,這就第三種狀況。如果是第二種,那就 01/30 16:45
→ wei115: 是iwin要求站方改善,若沒改善才送檢察官。ptt上至今的幾 01/30 16:45
→ wei115: 起案件都是第二種。如果以直接對檢察官的流程,那就算不 01/30 16:45
→ wei115: 起訴,那幾個鄉民還是要跑警察局一趟 01/30 16:45
→ wei115: 而且以他說的「沒有自律空間」很有可能送過去檢察官就直 01/30 16:48
→ wei115: 接起訴了 01/30 16:48
→ mcharuko: 問題是今日稍早網友截圖的函文是指要保留180天 01/30 16:49
→ mcharuko: 你當然可以說他處理標準不一 01/30 16:49
→ mcharuko: 或者說他以前不嚴格現在都統一處理 01/30 16:49
→ mcharuko: 但要保留180天相關事證以供調查這件事還是存在 01/30 16:49
→ mcharuko: 這除了以刑相逼之外你有更好稱呼嗎 01/30 16:49
→ mcharuko: 你還是沒看懂 事實上我們當然也認為iwin應該是預防而已 01/30 16:50
→ mcharuko: 以勸導為主 不需送件立案 01/30 16:50
→ mcharuko: 但問題是她現在都有送啊 只是假設檢察官那邊打回票了而 01/30 16:50
→ mcharuko: 已 01/30 16:51
→ mcharuko: iwin講難聽點就是做糾舉 或者說抓耙子 01/30 16:52
→ mcharuko: 所以我們反對的是iwin權利過大 且審核完全看iwin自己 01/30 16:52
→ wei115: iwin有什麼權利?講白沒iwin就報警這樣,你頂多說iwin浪費 01/30 16:56
→ wei115: 稅金,亂審核給警察處理就好,可是問題點是兒少法不是iwin 01/30 16:57
→ wei115: 而且目前對ptt也沒有像黑白這麼嚴重 是站方自肅 用站規先 01/30 16:59
→ wei115: 刪文防後續問題 站方不理iwin頂多把案件丟給檢察官處理 01/30 16:59
→ wei115: 找鄉民做筆錄,然後有起訴就上法院這樣 01/30 17:01
→ pHyrz: 自肅不是這樣的吧= = 01/30 20:41
→ pHyrz: iwin的標準莫名奇妙還要感謝它ㄇ 01/30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