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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ononhead (貝爾格萊德紅星)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剛剛收到youtube警告(跟同人志創作有關) 時間: Sat Apr 2 20:29:40 2011 ※ 引述《uok (宇宙油王)》之銘言: : 推 roj349:那cosplay一樣違法摟?只是不想告而已? : 有人問到這方面的問題 : 我來簡單地答覆一下cosplay的著作權問題吧 : 基本上cposplay算是侵權的 : 因為你裝扮成該角色 : 就會使人聯想並且認為是該作品的角色 : 好比我今天穿著全身戰甲、戴著眼睛發光的頭盔 : 拿著雕著山羊頭的巨劍,劍上的符文還會發光 : 大家一眼看去就會聯想到是魔獸世界的阿薩斯 : 這就構成對一般大眾造成了混淆 : 認定我是在模仿阿薩斯的穿著 : 當然這樣就算是侵犯了bz的所有美術設計的著作權 : (不論是原畫、上色、3d模組,只要是有參與到的人的權利都算被我侵犯) : 所以他們其中任何一個人都可以來告我 這個要說明一下,對一般大眾造成混淆是商標法的問題 是不是著作權法的實質相似倒是不一定. 另外通常公司會約定員工業務上完成的著作,著作權歸屬於公司,所以通常只會有公司出來 (法律上也有規定,但是可以另行約定更嚴格的條件) 至於有沒有侵權呢?這個我比較不敢確定,著作權法只限定特定幾種行為是專屬著作權人的 比如重製,改作等等,不去做這些行為基本上就不會觸犯著作權法。 而Cosplay算是什麼特定的行為呢 說不定會構成改作吧?以前有一篇台北大學的論文在探討這個,等下有空再來翻翻看 : 但是為什麼沒有人告過? : 其實道理很簡單 : 「沒有侵害的依據」 : 今天你cos成動漫角色 : 動漫公司是可以告你 : 但是就算告成了,他做出來的是ACGN的產品,你做出來的是衣服 : 你的確是模仿他,但實質上你卻不構成他任何利益上的受損 : 換個情況來說 : 就像 : 「a君看著b女的照片打X」 : a君的確是有猥褻意圖而且也真的有猥褻行為 : 但是b女卻不能告他對自己造成性騷擾 : (如果a君沒有故意要把他用b女照片打槍的事情告訴B女) : 因為B女並沒有被猥褻,也沒有因此而受到名譽或身體的損傷 : 當然如果B女一聽到A君對自己的照片猥褻 : 就扯頭髮發瘋精神分裂然後失禁 : 那B女就可以告A君造成精神損傷 : 扯遠了,回到話題上 : 這些公司並沒有因為你COS他們的腳色而造成真正實質的損害 : 就算他們覺得有,但是也拿不出實際的證據 : 畢竟他們的作品不可能因為你的COS就沒人買 : 舉例來說: : 我在FF的時候COS了巫妖王 : BZ不能說我侵害到他們的遊戲 : 因為不會有人看完我的COS之後就不打魔獸 : 除非他真的神通廣大找到一百個人來看我的COS以後就一輩子不打魔獸 : (或是我神通廣大真的出到一百多人一看就哭哭一輩子不打魔獸) : 不然他基本上連告都可能是問題 : 就算真的告成了,BZ也說不出我哪裡侵害到他們 : 到頭來的結果應該會變成我被判違反著作財產權 : 但是因為沒有賠償依據,所以我留個前科 : 然後BZ花了一大把鈔票打官司結果對方不用坐牢也不用賠錢... : 除非他們覺得這樣很COOOOOOOOOOOOOOL~~~~~~ : 不然不論是BZ還是其他甚麼公司都好 這要小心一點,著作權法的專屬權利包括重製,改作,公開展示,公開傳輸等等 只要未經授權做了這些行為就是"侵害",只是可能有合理使用主張的空間。 但是就現實來說的確是如同後述,如果沒什麼實際損害原則上是不會提起訴訟的。 : 應該不會這麼無聊 : 但是這是指ACGN的情況下! : 如果今天是電影公司或是舞台劇 : 那你的COS就很有可能被控告「侵害肖像權」 : 另外,該作品的服裝設計師跟道具師也可以控告你侵害他們的設計 : 類似的案例是有的 : 就是腐女圈J禁風波(詳情餵狗便知) : 不過我看台灣早晚會出個甚麼V禁之類的吧... : (說不定已經出了0.0) : 接下來讓我們談談偉大的TMA(炸) : 坦白說TMA至今沒被告 : 我想主要也是因為他的守備範圍沒離開ACGN這個範圍內 : 而且他們也會刻意把一些字給改掉 : 讓觀眾有所區別 : 好比說片名取成COSPLAYER‧破、輕音部! : 故意打這種擦邊球,讓原來的公司沒辦法告他 : 而其實TMA是可以把片子做得很好的 : 不過有的時候因為怕被告所以不能做得太像WWWWWWWW : 好比說QB君 : 像是COSPLAYER‧破裡面的真波希學生服版 : 就出的很像,因為學生服這種東西算真實存在 : 打官司的時候可以辯解為「沒有獨特創新性」 : (換局話說TMA可以辯解說這就跟跑步打球一樣,還不你穿甚麼他也穿甚麼!) : 再說一般的動漫公司應該也不會去跟TMA這種A片商打官司 : 畢竟如果跑去告TMA抄襲自己.... : 不就證明自己有在看了嗎! : P.S(COS成ACG人物玩推倒或是搞TMA的話,就算是ACG公司也能告你損毀商譽喔!) TMA這個應該有構成改作(衍生著作) 不管片名,人物,劇情,都大量利用原作,所以可能會侵害著作權人的改作權. 這樣一來就只能主張合理使用,真的被告可能也會走Parody(嘲諷)這個路線吧. (聽來很怪但是Parody的範圍相當廣泛,就像前面提到的驚聲尖笑之類的電影,也是這個類 別,不過這也不是萬靈丹,還是要通過其他要件的審查才會成立。) 至今沒事我想或許是對動畫公司本身沒什麼影響吧? -- ◤╱ ╲◥ 還不是靠咱才成功! ◤ ◥ . ◣▃ ◤/)◥|…… ︵ ︵ . 狼 . . 。 。 ─ ─ . . . ﹍﹍ ◥◥ \ ▆▆ _ ◤◥ 鱻ψ\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12.29
AkiMinoriko:後台不一樣吧 一般小社團哪可能有什麼靠山 04/02 20:40
siro0207:順便再問一件事...我們畫的這些ANSI圖也算侵犯著作權嗎? 04/02 20:43
Syoshinsya:法律這東西漏洞可多的,一切只看如何去鑽而已 04/02 20:43
Syoshinsya:在自由解釋上會有相當大的適用疑慮...科科 04/02 20:43
Syoshinsya:很多東西都是共同默契的問題...(茶) 04/02 20:44
Syoshinsya:我覺得同人這部分也是官方跟二次創作者的共同默契... 04/02 20:46
Syoshinsya:但是在法庭上到底要怎麼玩,法官又怎麼認定... 04/02 20:48
Syoshinsya:這實在不敢說死就是了 = = 04/02 20:48
uok:基本上都先看證據,然後看你有沒有做 04/02 21:57
uok:證據自然就是那些作品 04/02 21:58
uok:你可以替你的作品做辯解 04/02 21:59
uok:就看檢察官要不要聽 囧 04/02 21:59
LUDWIN:倒不是漏洞多,而是這種自由創意的東西本來就不應該限太嚴 04/02 23:20
LUDWIN:否則就跟以前戒嚴時代一樣,開總統玩笑第二天去綠島進修 04/02 23:20
LUDWIN:而且執法機關也有可能濫權,不能給太明白的限定 04/02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