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wada: 偷錄音好像是不違法 以前有個老師跟我這樣說的 01/10 03:08
https://reurl.cc/kV5rj3
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註二):無故利用工具設備偷窺、偷聽,或透過錄音、照相、錄影
、電磁紀錄等竊錄別人在非公開場合的舉動、對話、身體隱私部位等,處3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4條也規定:違法監察他人通訊者,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沒有合理目的或根本是非法目的,偷錄音就構成刑法「竊錄罪」以及通訊
保障及監察法的「違法監聽罪」。
※ 編輯: markban (123.194.202.165 臺灣), 01/10/2021 03:11:18
→ jeeyi345: 錄來剪rap呢 01/10 03:12
人格權作為支配權、絕對權,只能對身體、姓名、肖像、聲音、個人資訊資料等人格要素
加以支配利用,或者可許可他人使用。
如果剪rap有拿去營利的話,可能會被告。
推 d0922030: 非常詭異 當初看評價好像不錯買了小說第一集 不到一半 01/10 03:14
→ d0922030: 就不看了 一堆莫名其妙的怪招 然後也看不懂他們是在供 01/10 03:14
→ d0922030: 啥碗糕 01/10 03:14
這本把社交寫的太麻煩
一般人哪會想那麼多= =
※ 編輯: markban (123.194.202.165 臺灣), 01/10/2021 03:17:10
推 jeeplong: 剪rap是什麼梗 baby driver嗎 01/10 03:18
→ shiki1988: 所以你是想討論劇情還是犯罪 01/10 03:21
→ chung2007: 學校不是算公開場合嗎? 01/10 03:29
→ wyner: 不想那麼多阿你又沒有想改善自己的人際關係 想短時間內增進 01/10 03:39
→ wyner: 自己的社交技巧當然要想一般人不會想的 01/10 03:39
推 tony09100920: 那個的重點是在非公開哦 01/10 03:56
→ tony09100920: 非公開要有合理隱私期待,所以如果是在公眾場合的 01/10 03:57
→ tony09100920: 話,就沒辦法構成 01/10 03:58
推 sdf88523: 你說中文不好還是邏輯不好 這哪裡犯法 01/10 08:06
→ sdf88523: *是 01/10 08:06
推 ayenyayaya: 沒被抓到就不是犯罪 01/10 08:22
推 attacksoil: 學校算公開場合吧 01/10 10:47
推 gene51604: 無故跟公開就很多解釋空間了 01/10 11:56
→ sa879654631: 是不能錄別人的對話,但錄的是我自己和同學間的對話 01/10 16:43
→ sa879654631: ,就不是別人的對話了呀 01/10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