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nek: 拿公平法打民事官司好像比較少見,不然這確實是一個方法 03/02 10:03
推 yomo2: 手遊要第三方驗證就只是理想但不且實際阿 03/02 10:06
推 chister: 推這篇 03/02 10:10
推 ArtoriaSaber: 找3rd party只是花錢買報告交保護費 難道送檢驗就 03/02 10:13
→ ArtoriaSaber: 不能動手腳嗎 03/02 10:13
→ cactus44: 數據都在商場手上要舉證根本輕而易舉 03/02 10:15
輕而易舉?所以呢?
既然輕而易舉那更應該讓商家提出證據來自己證明自己產品毫無疑問阿
看來你完全不懂法律,法律原則上就是誰提出訴訟提出質疑,
誰就該負舉證責任,故有句名言是這樣講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按照現行的規定消費者提出質疑,然後資料數據都在商家手上,
然後舉證責任在消費者(提出質疑者)身上,你難道還沒看出問題嗎?
這就是消費者弱勢的原因!
反倒如果今天讓本來就持有數據的商家來自己證明自己
而消費者只需要針對商家提出來的證據加以檢驗跟反駁或提出其他反擊的證據
這樣才比較符合保護消費者的狀況阿,
要是商家占了這麼大優勢卻都還沒辦法證明自己無過失
那我用法規來約束或要求你商家改善賠償不是剛好?
→ segio: 不轉就好了啊.. 03/02 10:21
推 skyswolf: = = 你在說啥? 廠商被告為何要舉證自己無罪? 03/02 10:27
商品責任去了解一下
一般的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都應負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
更何況這種機率性的射倖商品 我才想問你在說啥?
※ 編輯: belmontc (118.163.155.205 臺灣), 03/02/2022 10:38:28
推 Amidonkey: 把舉證責任讓廠商去負擔才對消費者有利 03/02 10:42
推 fuyuo7963: 確實 所以我不懂幹嘛弄一堆第三方 03/02 10:46
→ cactus44: 只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啊 03/02 11:04
推 angryfatball: sky大可以去瞭解一下消保法跟特殊侵權行為法的舉證 03/02 11:07
→ angryfatball: 責任分配== 03/02 11:07
→ safy: 廠商舉證查無不法謝謝指教(ry 03/02 11:17
→ kirbycopy: 那就會變成廠商有一套官司用的數據和遊戲內的數據 03/02 11:22
推 away612101: 這是比較實際面的解法了,只要廠商被告,就必須提供 03/02 11:22
→ away612101: 完整的電磁紀錄,串接第三方很不實際,執行面困難… 03/02 11:22
→ away612101: 電磁紀錄沒這麼好偽造,人工偽造很容易看出破綻… 03/02 11:23
噓 winiS: 自證無罪,你在想啥??? 03/02 12:30
→ winiS: 第三方反而是目前有在實際運行的方式 03/02 12:31
→ skyofme: 其實我覺得在討論什麼第三方驗證之前,橘子之前最大的爭 03/02 12:37
→ skyofme: 議,還有丁特告的是他廣告不實吧?甚至橘子也自己自爆了 03/02 12:37
→ skyofme: ,但最後結論卻是查無不法,而這件事不管修不修法,都沒 03/02 12:37
→ skyofme: 有解決 03/02 12:37
→ winiS: 去了解一下博弈軟體怎麼自證的吧,拿實體商品來講是怎樣? 03/02 12:39
→ winiS: 提了程式碼給你就會相信是現在運行的版本?? 03/02 12:39
推 LayerZ: 推一下 03/02 13:38
噓 ph777: 廠商提的證據要怎麼證明正確與否,你以為法官什麼都知道嗎 03/02 21:52
→ ph777: 因為擔心被多賺一筆 那他可以從玩家身上轉回來阿 03/02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