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ietro: 手動置底啊?03/14 12:22
噓 anpinjou: 翻譯:臉腫試圖敷藥03/14 12:22
噓 nahsnib: 所以dlsite、steam還是哪一家有放性侵害內容還不准受害者03/14 12:23
→ nahsnib: 下架的03/14 12:23
→ Pietro: 你要連行政裁量都反對了喔? 我很樂見典範轉移的偉業03/14 12:23
推 DON3000: 業者自己發現或被告知有性侵害犯罪疑慮後應該先限制閱覽03/14 12:24
→ DON3000: 是這樣吧03/14 12:24
→ nahsnib: 有的話應該是先嘴為什麼他們可以這樣而不是為什麼政府不03/14 12:24
→ nahsnib: 讓我看這些吧?03/14 12:24
噓 hw102050: 在第13條下就是要檢察官才能發動吧03/14 12:24
→ hermis: 我來看熱鬧的,這裡有沒有犯罪嫌疑情事啊?03/14 12:25
噓 leoisgoodtoo: 解釋權不是在法官手上嗎 還是你說法官也是政府的人03/14 12:25
噓 OlaOlaOlaOla: 嫩 菜03/14 12:25
噓 cross980115: 這也不是行政先擋啊?是要求業者有限制跟申報義務,03/14 12:25
→ cross980115: 同時保留資料供檢調查詢03/14 12:25
噓 alinalovers: 笑死03/14 12:25
噓 Pietro: 為什麼要讓你看?03/14 12:26
噓 sleep30hours: 所以有哪個平台不給申訴、被申訴後不限制瀏覽的?Y03/14 12:27
→ sleep30hours: T?推特?FB?03/14 12:27
噓 s81048112: 繼續滑坡03/14 12:27
→ aulaulrul4: 先射箭再畫靶的典範03/14 12:28
噓 ALIEN50: 好啦好啦塔綠班政府獨裁 可以了吧03/14 12:28
噓 kekebunny: 蛤03/14 12:28
噓 smart0eddie: 哪家平台說來聽聽03/14 12:29
推 hcym9: 兒少性剝削條例是有禁止"圖畫"的03/14 12:30
→ Giornno: 別亂咬餌啊,衝動誤事03/14 12:30
噓 jasonlynn: 柵欄壞掉了03/14 12:30
噓 Tr3vyy: 你是看不懂中文嗎?03/14 12:31
→ hcym9: 看了相關討論,真的有不少人誤以為台灣不管二次元03/14 12:31
噓 TAWCN: 自己貼的不先看懂嗎03/14 12:31
→ hcym9: 台灣只要色情虛構作品中有指出角色是未成年人,那就是違法03/14 12:33
推 maudu: 滑坡滑起來03/14 12:34
推 gox1117: 說你違法就違法03/14 12:34
噓 HideKyoto: 法盲到處大呼小叫,被洗臉還要硬拗,好可憐 03/14 12:34
推 LeeNaBi: 只想說其實很多法台灣早就有,像之前在笑日本要修未成年 03/14 12:35
→ LeeNaBi: 限制遊戲那個,我都想說笑的人不知道台灣早就有類似的了 03/14 12:35
→ LeeNaBi: 嗎XD 03/14 12:35
噓 aad784900: 好了啦法盲 03/14 12:36
噓 kw003266: 這種手法一年前就有人用過了啦 當時貼個農場唬爛說台灣 03/14 12:38
→ kw003266: 政府要封dlsite 現在到底是封起來了沒 那好你現在說說那 03/14 12:38
→ kw003266: 個被封的 每年都要來一次 你們不煩我都看膩了 03/14 12:38
→ airbear: 30年前有兒少性剝削條例時就有禁止圖畫了吧== 03/14 12:38
→ HydraGG: 台灣一直都有阿,只是之前不會吵XD 03/14 12:38
噓 VVinSaber: 你是不是以為行政都不會被拘束阿 03/14 12:40
推 Giornno: 你把國家元首的頭換上去就會吵 03/14 12:40
→ hcym9: 台灣曾有人網拍色情漫畫,因為裡面提及"國中生"而被判刑的 03/14 12:42
噓 skywalker001: 法盲哈哈哈 03/14 12:42
→ mamotte99: 法盲繼續滑坡 反正政府不給我看盜版就是該死 03/14 12:42
推 aiiueo: hcy說到重點,而且修法解釋寫的明明白白,說這次修法圖畫 03/14 12:43
→ aiiueo: 仍保留的原因,就是認為「有規範之必要,避免因觀看…… 03/14 12:43
→ aiiueo: 」,嘻嘻。就在討三 衛福部 法條第159-160頁呢 03/14 12:43
※ 編輯: AOrigin (188.214.106.182 臺灣), 03/14/2022 12:43:57
噓 test23786: 越解釋越亂…… 03/14 12:44
推 marchcharlie: 海釣場來囉 03/14 12:44
噓 busman214: 好了啦 回八卦洗啦 03/14 12:48
→ hcym9: 但從過去的判例看,台灣法官不至於看角色外貌來判斷有無成 03/14 12:50
→ hcym9: 年 03/14 12:50
→ hcym9: 所以未來數位才能合法出版,書中都有標註角色已滿18 03/14 12:51
推 dsa3717: 能做跟想不想做是兩回事 看看波蘭記者一句話就讓政府開 03/14 12:52
→ dsa3717: 始做了 03/14 12:52
推 aiiueo: 早就舉過例了,社維法63-5,這個1991就有,始終沒動過, 03/14 12:55
→ aiiueo: 緣起更是1943。但行政機關要做,就會做給你看。可是合不 03/14 12:55
→ aiiueo: 合法,那又是檢察署、地方法院的事,不干行政機關 03/14 12:55
噓 RamenOwl: 文盲 03/14 13:08
噓 sam850211: 文盲+法盲 03/14 13:23
噓 hoil: 真的有念過書? 03/14 13:50
噓 worshipA: 去讀書去讀書去讀書 03/14 14:03
噓 pionlang5566: XD 03/14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