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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銘言: : ※ 引述《IMPMatthew (大帝)》之銘言: : : 某些板友很厲害,持續不懈的檢舉,把一個月前兩個月前三個月前的文章都挖出來檢 : 板主群目前之行政方針為杜絕板友間彼此互相針對之風氣 : ACG點薄弱之文章方面,由於目前板規窒礙難行,將於新板規實施前暫緩處理 : 板面秩序部分,目前並沒有看到比以前還亂的徵兆 對於改朝換代之後的現況發表一下意見... 很肯定板主群"杜絕板友間彼此互相針對"的政策 但是現實面看起來有些矯枉過正之虞 例如最近有些板友只是因為引用他人在別板的言論 內容既不涉及攻擊、也沒有使用負面詞彙,純粹描述事實現況 結果就被判"針對特定ID" 被水桶 這種判例一開,以後在別板的言論豈不是完全不能引用? 包含那種把他人ID搞笑言論當作的簽名檔的, 例如大家很熟的少一個插座很不方便、那就是味增湯啊幹、肯德基像屎大大...之類 以我自己為例,要是有人在推文裡寫了 HAHAcomet: 可是他們倆不是兄妹嗎. 或是說我成天泡在裏洽、用陷阱坑人...云云 明顯都是開玩笑性質而已 結果就被惡意第三人檢舉"針對特定ID"被桶,那不是很冤枉嗎? 最近有人大肆檢舉這類推文,姑且不論他意圖為何 但被因上述原因而被判水桶的人不少 每個人為了避免踩到這條板規,豈不是要處處自我審查言論? 遇到和自己熟識,可以相互開玩笑的ID,因為這種怕被胡亂檢舉的風氣束縛 而連彼此間的一句玩笑話都不敢講了 這樣西洽還會是那個可以輕鬆討論、充滿嬉鬧歡樂的版面嗎? -- 1934 我最討厭共產主義了! 史達林你....你這個笨蛋笨蛋...為什麼你要加入啊!? 1936 我...我簽反共產協定可...可不是討厭你。都是日義兩國逼我才..... 1939 波蘭的一半就送給你好了 先說好了,這是可憐你喔。才..才不是想跟你比鄰而居呢! 1941 誰...誰要為了見你發動巴巴羅薩啊!? 你看,我根本沒去莫斯科就能證明了嘛.... 1942 我要的是城裡工廠。才不是這座城的名字才想攻陷史達林格勒的,你可別誤會喔! 1945 你還來柏林幹嘛啦!!! 我永遠都不要再見到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30.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80766580.A.73C.html
oz5566: 6-4-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150.117.206.187 12/03 20:05
※ 編輯: HAHAcomet (114.40.30.77), 12/03/2016 20:10:27
houseman1104: 新板規部分把私人恩怨跟言論分開 140.114.23.233 12/03 20:17
houseman1104: 私人言論係指於非公眾看板發表之言 140.114.23.233 12/03 20:17
houseman1104: 論 140.114.23.233 12/03 20:17
私人言論是說水球嗎 這沒人管得著吧 我指的當然是在推文中發表意見的部分
houseman1104: 另外就是如果被胡亂檢舉可以申訴 140.114.23.233 12/03 20:26
houseman1104: 只要當事人出面確認的話板主會改判 140.114.23.233 12/03 20:27
申訴曠日廢時 成效不彰 有些人根本懶得申訴 我這篇主要是第二段 個人覺得判例過度嚴苛
loserfeizie: 來邊緣版就不需要顧慮這麼多啦 115.82.163.89 12/03 20:27
※ 編輯: HAHAcomet (114.40.30.77), 12/03/2016 20:41:04 ※ 編輯: HAHAcomet (114.40.30.77), 12/03/2016 20:48:47
chuchu000: 邊緣版太溫腥,都要被燙傷了 42.74.52.242 12/03 21:52
Xhocer: 那被舊板規6-2-3-5判的可以申訴嗎 61.57.98.145 12/03 22:15
houseman1104: 現在還是舊板規 140.114.23.233 12/03 22:51
houseman1104: 我們上任之後的判決可以申訴 140.114.23.233 12/03 22:51
As1649: 應該說 新版規上路之後可以申訴舊版規判例 61.228.35.169 12/03 22:53
As1649: 嗎 61.228.35.169 12/03 22:53
chuchu000: 0.o 42.74.52.242 12/04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