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反正只要我高興,想跟誰分手都可以吧!
反正我是萬人迷,分手之後可以馬上再交一個新伴侶,
這樣的心態對嗎?顯然是不正確的,
這樣無情又無義的人,又怎麼會知道癡情人的偉大,
又怎麼知道「愛是永恆、愛是唯一」這個道理呢?
您們可以用很多的理由,把分手合理化,
更可以把分手不當一回事,只是這樣的心態,
確是讓許多人懷疑愛情、不敢追求愛情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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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懷疑真理的存在,那他就是無知之人,
如果有人否定正義的重要,那他就是無義之人,
如果有人忽視感情的美麗,那他就是無情之人,
一個無義、無情又無知的人,是這個世界墮落的幫兇!
無情無義枉為人,無血無淚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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