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ppppppppp (和平鴿) 提到:
> 呵呵!反正只要我高興,想跟誰分手都可以吧!
> 反正我是萬人迷,分手之後可以馬上再交一個新伴侶,
> 這樣的心態對嗎?
說穿了你是在怨上帝不公平,還是在怨自己基因不夠好?
天生麗質沒有錯,長的抱歉也沒錯,這又不是可以自己選擇的。
一個人不論長相美醜,都可以對明天、對下一段感情有所憧憬,
抱著較樂觀、積極的心態,這樣有錯嗎?你先愛自己,別人才有可能去愛你。
> 這樣無情又無義的人,又怎麼會知道癡情人的偉大,
照你的邏輯,那麼把分手當一回事的人,都算得上有情有義的人囉?
所以不管我交往過幾個男朋友,只要我每次分手都很「慎重」,那也還算得
有情有義囉?你不覺得交往的過程更應該強調用心經營嗎?而不是在這裡
鼓吹大家要"很用心"、"很慎重"、"很當一回事"地「分手」。
> 又怎麼知道「愛是永恆、愛是唯一」這個道理呢?
如果你篤信這個道理,為什麼下文又說「懷疑愛情、不敢追求愛情」?
莫非是別人的行為動搖了你的信念?而不是你的信念改變了別人的行為。
小妹實在不解,"有情有義"跟"分手的態度",有什麼正相關可言。
> 您們可以用很多的理由,把分手合理化,
> 更可以把分手不當一回事,只是這樣的心態,
> 確是讓許多人懷疑愛情、不敢追求愛情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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