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人家只要曾經愛過就已足夠。
為什麼最後分手了就說是把對方當工具?談戀愛是雙方面的,不是只有你自己在
付出感情和時間。
照你的歪理,那麼每人都只准戀愛一次囉?只准戀愛、不准分手,先提分手的那一方
就是無情無義?所以10p你如果正在交往第一個女友,那麼結果就是娶她囉?如果你交往
過不只一個女友,那就表示你或者她們無情無義嘛!否則最後怎麼會分手?
導致分手的因素何其多,你一再拿這兩者作文章,不覺得自己很以偏蓋全嗎?
照你的歪理,如果兩人交往三年要分手,就要再醞釀個另三年,這樣才算有情有義囉!
如果一個婦女結婚10年不幸福,她就還要再忍受個另10年,才能有情有義的離婚囉!
這是什麼狗屁!
==> pppppppppp (和平鴿) 提到:
> 說的很對,感情不就是要長長久久嗎?
> 幹什麼把人當作工具,好像沒有利用價值,
> 就可以踢到一邊似的。這種人我最看不起了。
> ==> hisi (慧葷) 提到:
> > 難道說拍拖幾年得用幾年的時間去蘊攘分手才合理嗎
> > 呵呵~~如果這樣的話定會漰潰而死呢
沒錯,不合就趕快分手,別在那裡牽拖,白白浪費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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