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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過這些話,我所強調的是大家要多珍惜感情而已, 在大千世界當中,我們能夠與愛人相遇,是非常難得的事情, 如果只因為覺得「不合」就輕易分手,這樣的感情只是虛偽的自愛, 這樣的人只考慮到自己的利益罷了。 我以後如果與自己相愛的女孩結婚,我一定會好好珍惜她的, 我跟各位是不一樣的,嘿嘿!我是癡情人啦! ==> London1999 (SEX and the CITY) 提到: > 有些人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人家只要曾經愛過就已足夠。 > 為什麼最後分手了就說是把對方當工具?談戀愛是雙方面的,不是只有你自己在 > 付出感情和時間。 > 照你的歪理,那麼每人都只准戀愛一次囉?只准戀愛、不准分手,先提分手的那一方 > 就是無情無義?所以10p你如果正在交往第一個女友,那麼結果就是娶她囉?如果你交往 > 過不只一個女友,那就表示你或者她們無情無義嘛!否則最後怎麼會分手? > 導致分手的因素何其多,你一再拿這兩者作文章,不覺得自己很以偏蓋全嗎? > 照你的歪理,如果兩人交往三年要分手,就要再醞釀個另三年,這樣才算有情有義囉! > 如果一個婦女結婚10年不幸福,她就還要再忍受個另10年,才能有情有義的離婚囉! > 這是什麼狗屁! > 沒錯,不合就趕快分手,別在那裡牽拖,白白浪費青春! -- 如果有人懷疑真理的存在,那他就是無知之人, 如果有人否定正義的重要,那他就是無義之人, 如果有人忽視感情的美麗,那他就是無情之人, 一個無義、無情又無知的人,是這個世界墮落的幫兇! 無情無義枉為人,無血無淚不是人!!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IP096.dialup.ntu.edu.tw] [Login: **]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