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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織女星), 看板: Virus 標 題: Re: 真是是非不分,還有人聲援CIH作者....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Sun Jun 6 15:59:24 1999) 轉信站: Palmarama!news.ntu!bbs.ee.ntu!freebsd.ntu!news.cs.nthu!maple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生活大師)》之銘言: > 我覺得一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真是莫名其妙, > 製造病毒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 如果以您的想法,大概有很多大學的電腦相關科系學生都要被抓....... 寫作病毒這個行為本身不見得有罪,問題出在『是誰散播了病毒』。 > 根據刑法的規定,意圖散播、製造病毒者, > 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像太輕了) 您可以推動立法啊!相信很多人會感激您的。 > 我覺得這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根本就是幸災樂禍, > 您們沒有中過CIH病毒,根本就不瞭解中毒後的慘狀, 我自己沒中,可是我幫我好幾個同學重灌電腦, 幫她們找地方燒bios,甚至連我們的小組報告也毀在cih之下, (因為那個同學的電腦中毒),這樣您可以說『聲援cih的人都不知道中毒後的慘狀』嗎? > 不但花錢、花精神,更造成許多重要檔案的流失, > 您們說陳迎毫不是故意的,就算他不是故意的,那又怎樣? > 他製造病毒是事實,而且就算散佈病毒不是他, > 但是他自己沒有管好病毒,讓別人拿去使用, > 他難道沒有錯嗎?就像製造炸藥但沒有使用同樣違法, > 因為這種東西什麼時候會流傳出去誰也不知道。 這點或許是我看文章時的疏忽, 在小妹的記憶中,有一些網友的主張是『陳有罪,但沒重到那個地步』, 今天陳已經盡力補救(甚至自己去找SSCAN的作者寫防毒程式), 而且這次發作之前報章雜誌(不僅僅是網路)都已經大肆宣揚過了, 為什麼還是有人會中毒呢? 不諱言,寫病毒的人的確有錯, 但是一般的使用者應該多多少少對防毒有觀念才對, 現在幾乎所有的品牌電腦在出廠時都會附贈防毒程式,連DIY的都有, 但是還是有使用者把它放在電腦裡頭當垃圾。 有的人說『寫病毒本來就不對,為什麼聲援CIH的一直在那邊說什麼防毒的重要性』, 那請問一下,您也有白血球,難道白血球可以保護您不生病嗎? 很少有玩電腦的人沒中過毒,以前小妹中毒的時候也是心裡火大的要死, 但是小妹覺得:現在這種資訊爆炸的時代,『居心叵測』的人很多, 如果要保護自己心愛的電腦和重要資料,只有乖乖的做好防毒措施。 拉拉雜雜說了一大堆,如果有什麼冒犯之處請您別介意。 -- ※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ppp56k-68.Taipei.acer.net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黃金騎士), 看板: Virus 標 題: Re: 真是是非不分,還有人聲援CIH作者.... 發信站: 魔法王國 (Sun Jun 6 07:49:24 1999) 轉信站: Palmarama!news.ntu!bbs.ee.ntu!freebsd.ntu!news.cs.nthu!news.cis.nctu!ma Origin: @cia.club.nthu.edu.tw 【 在 [email protected] (生活大師)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覺得一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真是莫名其妙, : 製造病毒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 有些資訊課程會教病毒寫作 網路上討論病毒寫作 研究室寫病毒研究程式.... 這些都是錯誤的行為嗎? 這可能是個人主觀的認定吧? : 根據刑法的規定,意圖散播、製造病毒者, : 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像太輕了) : 我覺得這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根本就是幸災樂禍, : 您們沒有中過CIH病毒,根本就不瞭解中毒後的慘狀, 我可是有中過喔 : 不但花錢、花精神,更造成許多重要檔案的流失, 而且我重灌了硬碟 所以更要提醒他人防毒的重要啊 : 您們說陳迎毫不是故意的,就算他不是故意的,那又怎樣? : 他製造病毒是事實,而且就算散佈病毒不是他, : 但是他自己沒有管好病毒,讓別人拿去使用, : 他難道沒有錯嗎?就像製造炸藥但沒有使用同樣違法, : 因為這種東西什麼時候會流傳出去誰也不知道。 版上好像有不少人提供病毒碼? 提供病毒讓人下載 都犯法了嗎?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哇哩咧...), 看板: Virus 標 題: Re: 真是是非不分,還有人聲援CIH作者....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Sun Jun 6 12:31:06 1999) 轉信站: Palmarama!news.ntu!spring!news!MOECC-INN2!news.ncu!news.csie.ncu!Evergr Origin: @h194.s108.ts30.hinet.net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生活大師), 信區: Virus > 我覺得一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真是莫名其妙, 有什麼好莫名其妙的? 只不過是要把他所應負的責任釐清而已 不該他負的責任, 就不能要求他負責 > 製造病毒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 > 根據刑法的規定,意圖散播、製造病毒者, > 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像太輕了) 如果你覺得刑罰太輕或不完善, 大可去推動立法. 這樣多數人都會感謝你的 > 我覺得這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根本就是幸災樂禍, > 您們沒有中過CIH病毒,根本就不瞭解中毒後的慘狀, > 不但花錢、花精神,更造成許多重要檔案的流失, 就算是沒中過 cih, 也該有中過其它的病毒, 一樣是花錢花精神 重要檔案有沒有流失端看個人有沒有備份的習慣, 沒有備份的習慣的人不必 病發作, 只要一個操作失誤或硬體故障一樣是重要檔案付之流水 自己不養成備份的習慣, 那就不要怪這怪那的 使用者有自己該負的責任, 不應把全部的責任都往病毒做者身上推 > 您們說陳迎毫不是故意的,就算他不是故意的,那又怎樣? > 他製造病毒是事實,而且就算散佈病毒不是他, > 但是他自己沒有管好病毒,讓別人拿去使用, > 他難道沒有錯嗎?就像製造炸藥但沒有使用同樣違法, > 因為這種東西什麼時候會流傳出去誰也不知道。 使用者是病毒傳播的最大助力, 尤其是那些完全不去理會電腦病毒存在的事 實而四處抓來路不明檔案, 四處散播所謂的有趣的小軟體而不先掃毒的人. 真要仔細論賠償責任, 這些人才是最應該負起賠償責任的人, 而不是病毒作 者 光是對病毒寫作的人處以刑罰, 對電腦病毒的傳播跟本毫無助益, 因為使用 者會認為事不關己, 而且已經對病毒寫作有處份而不去做好防止電腦病毒由 自己手中散佈出去的工作 個人建議, 要推動修立法來遏止電腦病毒產生及散佈的話, 應該不能有蓄意 或過失的區分, 只要有製造散佈的事實, 就應該要接受刑罰, 只有這樣, 才 能完全而徹底的使電腦病毒根絕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依然....伊然....), 看板: Virus 標 題: Re: 真是是非不分,還有人聲援CIH作者.... 發信站: 長榮計中(夢幻田園) (Mon Jun 7 02:48:29 1999) 轉信站: Palmarama!news.ntu!spring!news.ntust!news.civil.ncku!news.ncku!ultra.cj Origin: bbs.cju.edu.tw ※ 引述《[email protected] (生活大師)》之銘言: > 我覺得一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真是莫名其妙, 我覺得批判聲援CIH作者的網友真是莫名其妙, > 製造病毒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 胡亂叫囂本來就是錯誤的行為, > 根據刑法的規定,意圖散播、製造病毒者, 根據網路的常規,意圖叫囂、隨意批判者, > 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像太輕了) 必須接受諸網友的犀利圍剿(好像太輕了) > 我覺得這些聲援CIH作者的網友根本就是幸災樂禍, 我覺得批判聲援CIH作者的網友根本就是幸災樂禍, > 您們沒有中過 CIH病毒,根本就不瞭解中毒後的慘狀, 您們沒有節制的拷軟體,根本就不瞭解拷貝後的責任, > 不但花錢、花精神,更造成許多重要檔案的流失, 不但違法、風險高,更造成許多危險病毒的流傳, > 您們說陳迎毫不是故意的,就算他不是故意的,那又怎樣? 您們說拷軟體不是故意的,就算你不是故意的,那又怎樣? > 他製造病毒是事實,而且就算散佈病毒不是他, 你購買菜刀是事實,而且就算被偷不是因為你, > 但是他自己沒有管好病毒,讓別人拿去使用, 但是你自己沒有管好菜刀,讓別人拿去殺人, > 他難道沒有錯嗎?就像製造炸藥但沒有使用同樣違法, 你難道會有錯嗎?就算購買菜刀但沒有殺人不會違法, > 因為這種東西什麼時候會流傳出去誰也不知道。 但是這種東西什麼時候會被偷出去你也不知道。 ps. 佩服自己....比寫病毒來的有成就感多一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j133-186.dialup.seed.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