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isato (螢ちゃん)
看板C_Question
標題Re: [情報] [轉錄]出版品分級管理說明會一日遊
時間Mon Nov 22 18:00:29 2004
※ 引述《furato (馬自達 馬自達大人~~)》之銘言:
: 光看第十條就知道有多不合理吧
: 為什麼報紙不算在內
: 難道小孩都不看報紙的嗎
: 還有什麼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的要算限制級
: 一個電影或漫畫中有這樣的情節
: 並不代表這個作品是支持這種行為
: 就像小叮噹裡的大雄很懶又愛投機取巧
: 並不代表這部作品的目的是要小孩子學習大雄這種行為
: 哪一次大雄的好吃懶做為他帶來好的下場??
: 漫畫或電影的某一部分 並不能代表這整部作品
: 但是偏偏我們台灣的各種審查會
: 最喜歡斷章取義
: 官逼民反 大家能不反嗎
都講明了這是出版自律的條文了,裡面也沒有規定一定要給特定的審查會審查
反過來講,一個民間審查會根本沒有法定的強制力,頂多只能幫忙背書..
而你的尺度又會定在哪邊,你認為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綁架、殺人
不算限制級,那麼大膽描述男女性交算不算限制級?甚至就事實而言,不可能
有人會反對男女性交的行為,因為沒有這種行為,人類將無法繁衍下去。要定
一些尺度,以一個18歲為分界也許有些人覺得為什麼不能是17歲、16歲,這一
點我覺得主要原因在於,我們的刑法保護未成年人,未滿18歲的小朋友即便殺
人放火也不會被處以極刑(除非他殺了他老木)因為我們的法律認為他心智未成
熟,容易受外在環境影響,而死小孩也可以把問題牽拖到因為看了漫畫,所以
起了模仿之心(某年的弒祖母案,該案的混蛋死小孩就是牽拖他看了柯南),既
然死小孩都不需要負太大責任,那麼結果也很簡單,他的權力也將會受到部份
限制。
而被定為限制級到底有什麼不好?你還是沒有回答..(像我有意見的是"逾越限制級"
那是什麼鳥??)前面我就講過了,去年的BR(生存遊戲)因為沒有標限制級,結果
引發一連串風波,搞到今天,BR仍然是箭靶,仍然在那篇轉錄過來的座談會中,成
為討論的焦點,憑心而論,BR的內容只要是人,都不會覺得那是普通級,其電影
版(港譯:大逃殺)幾年在金馬影展上放映時,也是標示限制級。
像電影的分級制度,已經行之有年了,而如電視分級,也在幾年前施行了,出版品
不分級,以後只會有更多的圖書像BR一樣成為箭靶,然後直接以出版自律之名,消
失於市場之中(所以我到現在還買不到BR9...T_T)與其如此,還不如一開始大家就把
遊戲規則定好,讓作品、出版社、書店能去污名化,責任重新回到不長眼的死小孩
、他的家長、他的學校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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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地理學家
所以隨身帶一把地質鎚也是很合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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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里▏
▕螢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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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ice2008:其實有背等於沒背(還要收錢..為數不小) 218.161.7.186 11/22
→ justice2008:她們也不負連帶責任 218.161.7.186 11/22
→ Morisato:幾年前日新戲院樓下的那間漫畫店就他們開 61.228.11.134 11/22
→ Morisato:據說是想用來做樣板,如果大家都走他們那 61.228.11.134 11/22
→ Morisato:那一套,那麼就可以收錢囉;p 61.228.11.134 11/22
推 justice2008:我指的收錢是審查...正當的 218.161.7.186 11/22
推 Morisato:如果那個模式變成樣版.接下來就是財源滾滾 61.228.11.134 11/22
推 justice2008:我比較好奇那家漫畫店在哪.... 218.161.7.186 11/22
推 Morisato:日新樓下XD..兩年前已經收攤了 61.228.11.134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