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kwisd (瓶子裝不下)
看板C_Question
標題刑法235條
時間Thu Dec 2 04:21:05 2004
租書店 書店之前也會被警察找麻煩 理由是刑法235條
這跟這次新辦法沒有直接關係
要解決這部份的問題 應該推動廢除刑法235條 逾越限制級的規定
這個議題有好幾個好處
1.廢除刑法235 在社會上已經有數個不同立場的團體主張
如人權團體 同志團體 以及法律界的一些教授
在尋穫支援上相對容易一點
2.既然已經有了分級制度 再來主張限制級無上限 相對上比較能說服人
3.對於出租店及一般書店來說 這樣可以解決相當大的問題
除了一勞永逸 以後不必在去應付找業績的警察
而且在分級時 有疑議 標上限制級就沒問題 對於分級的問題可以解決很多
4.這個部份不解決 就算沒有分級制度 出租店 書店還是應經常面對人家的業績壓力
5.這一條各國正在走向除罪化 因為限制這個其實沒什麼道理
我覺得這個部份 才是這次能夠真正推的幾個議題之一
--
不要給我愛 不要給我金錢 不要給我聲名
給我真理
梭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18.133
※ 編輯: sekwisd 來自: 220.134.118.133 (12/02 04:23)
※ 編輯: sekwisd 來自: 220.134.118.133 (12/02 04:24)
推 HsinTai:推~ 61.64.89.5 12/02
推 articlebear:推 218.187.23.116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