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增修規定: 一人不得身兼兩版以上版主
本解釋採法律上"不溯及既往"原則
也就是說 在本月(20030601)以前所設定之版主 不因此條款而加以更動
你若再本月之前就身兼多版版主 本群組採肯定說 並不會撤銷版主資格
但若版主於業務上不妥善經營或是有重大過失 經查證屬實 小組長將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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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漫夢工場 小組長 Ckmike
SK.roc | ShaoYu <Fi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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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52.104.1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