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校園反貪倡廉倫理道德書法比賽辦法
一、主旨:配合教育部倡導廉能觀念,協助辦理廉政比賽活動。推展終身學習及美術創
作風氣,發展學生美育並落實心靈改革,進而鼓勵校內書法愛好者持續創作,倡導及提升
書法風氣和水準。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承辦單位:臺大書法社
四、參加對象:有興趣參賽之所有臺大學生(含研究生)。
五、比賽程序:
1. 參賽者請填寫個人報名表,自行書寫一幅直式對開作品(長135公分,寬35公分)參加比
賽,內容須符合反貪倡廉之主旨,字體不拘,須落款,不須裱褙,填妥報名表後浮貼於作
品背面左下角。
2. 參賽者請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將作品及報名表送交課外活動組鄭宛宜小姐
。
3. 比賽結果及頒獎日期將擇日公布於臺大書法社網站,並以e-mail寄出通知書通知得獎
者,敬請確切注意個人通訊郵件。
http://www.csie.ntu.edu.tw/~f93035/calligraphy/calligraphy.htm
4. 參加比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經查知不實,得由評審會通過取消參加資格。
5.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權歸原著人與主辦單位共有,且主辦單位有
複製、展覽、刊印之權力,並不額外致酬。
6. 對於活動辦理辦法,主辦單位保有修訂及更動權力。
7. 如有任何問題可聯絡臺大書法社ntucalligraphy@gmail.com。
六、獎勵辦法:
第1名獎金2,000元整,錄取1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2名獎金1,500元整,錄取1名,另頒獎狀乙幀。
第3名獎金1,000元整,錄取1名,另頒獎狀乙幀。
佳作獎金500元整,錄取3名,另頒獎狀乙幀。
以上獲獎作品將予裱褙並於第三屆臺大師生金石書畫聯展展出。
(98年5月15日~30日展出於活大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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