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黃庭堅傳略
黃庭堅本傳
黃庭堅字魯直,洪洲分宁人。幼警悟,讀書數過輒成誦。舅李常過其家,取架
上書問之,無不通,常惊,以為一日千里。舉進士,調葉懸尉。熙宁初,舉四
京學官,第文為优,教授北京國子監。留守文彥博才之,留再任。蘇軾嘗見其
詩文,以為超軼絕塵,獨立萬物之表,世久無此作,由是聲名始震。知太和懸
,以平易為治。時課頒鹽策,諸懸爭占多數,太和獨否,吏不悅,而民安之。
哲宗立,召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逾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
。《實錄》成,擢起居舍人。丁母艱。庭堅性篤孝,母病彌年,晝夜視顏色,
衣不解帶,及亡,廬墓下,哀毀得疾几殆。服除,為秘書丞,提點明道宮,兼
國史編修官。紹聖初,出知宣州,改鄂州。章惇、蔡卞與其党論《實錄》多誣
,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問,摘千餘條示之,謂為無驗證。既而院吏考閱,悉
有据依,所餘才三十二事。庭堅書“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至是首問焉
。對曰:“庭堅時官北都,嘗親見之,真兒戲耳。”凡有問,皆直辭以對,聞
者壯之。貶涪州別駕,黔州安置,言者猶以處善地為骫法。以親嫌,遂移戎州
,庭堅泊然,不以遷謫介意。蜀士慕,從之游,講學不倦,凡經指授,下筆皆
可觀。
徽宗即位,起監鄂州稅,簽書宁國軍判官,知舒州,以吏部員外郎召,皆辭不行
。丐郡,得知太平州,至之九日罷,主管玉隆觀。庭堅在河北與趙挺之有微隙
,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承風旨,上其所作《荊南承天院記》,指為幸災,
复除名,羈管宜州。三年,徙永州,未聞命而卒,年六十一。
庭堅學問文章,天成性得,陳師道謂其詩得法社甫,學甫而不為者。善行、草
書,楷法亦成一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俱游蘇軾門,天下稱為四學士,而
庭堅于文章尤長於詩,蜀、江西君子以庭堅配軾,故稱“蘇、黃”。軾為侍從
時,舉以自代,其詞有“瑰偉之文,妙絕當世,孝友之行,追配古人”之語,
其重之也如此。初,游灊皖山谷寺、石牛洞,樂其林泉之胜,因自號山谷道人
雲。
元。脫脫<<宋史>>卷四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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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史料摘自黃庭堅書法史料集,水賁佑編
上海書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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