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ro (小傑)
看板Calligraphy
標題可以開始準備交接與送舊啦:P
時間Thu Aug 7 18:45:55 2003
今天我去課活組,結果課活組跟我說,一個人不能同時當兩個社長~~
也就是說,我同時當管院學生會會長和書法社社長,這樣是不合法的。
那雖然我兩個都很愛,可是管院學生會會長如果我辭職....一定會引起軒然大波,
還要在管院補選也是勞師動眾....而且我就算不當社長,還是會常來社團,
要我幫忙事情也是沒問題,所以我只好不當書法社社長了....@@
說正經的,我們趕快找個新社長吧。我覺得有三個方法:
1. 我和某個幹部職位對調。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要看有沒有人特別有意願,
不過我猜是不會有啦,所以理論上應該是和哲寧對調吧....
只是要哲寧不反對就是了。
2. 我變成社員,所有幹部變動一個職位,比如說副社變社長、文書變副社、
總務變文書、活動便總務、公關變活動....因為目前還沒開始有工作,
所以也沒啥影響,只是要決定怎麼換就是了。
3. 隨便找個人頭來當社長,但是我當地下社長....這樣好處是我會繼續工作,
但是確實有點麻煩,因為有時「我」負責的工作需要「社長」簽名蓋章等等....
請大家有建議盡量提出,時間....有點急迫,呵呵....(真麻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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