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詩卷
米芾 元祐三年(一○八八) 紙本
元祐三年(一○八八)八月,米芾應當時潮州(淅江)知州林希(字子仲)
招遊苕溪時,呈友人之詩。計五言律詩六首,末尾自書有元祐三年八月八日
作,米芾時年三十八歲。其書頗秀拔,有黃山谷所謂「快劍斫陣」之概。與
同年九月,此次旅遊中所寫蜀素帖,都是研究他壯年書法的一個標準。南宋
高宗時,入御府,有米友仁鑒定跋,又有明李東陽跋。後入清乾隆御府,刻
戲鴻堂、三希堂等法帖。
參考 宋史 卷三四三林希傳
米海岳年譜
汪氏珊瑚網卷六
式古堂書畫彙考卷二
大觀錄卷六
正文:
將之苕溪戲作呈諸友 襄陽漫仕黻
松竹留因夏,溪山去為秋。
久賡白雪詠,更度采菱謳。
縷(會)玉鱸堆案,團金橘滿洲。
水宮無限景,載與謝公遊。
半歲依脩竹,三時看好花。
懶傾惠泉酒,點盡壑源茶。
主席多同好,群峰伴不譁。
朝來還蠹簡,便起故巢嗟。
余居半歲,諸公載酒不輟。而余以疾每約置膳清談而已。
復借書劉李周三姓。(小字)
內藤乾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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