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鉅,史失其傳。喜作字,得正書體,其沈著處有類鍾繇,而點畫則
柳公權法也。當時贈□光草書詩序者,無慮數十人,而各出一家之見
,以附載於文。獨鉅之立論,以性之與習自是兩途:有字性不可以無
學,有字學者復不可以無性。故其為言曰:「習而無性者,其失也俗
;性而無習者,其失也狂。」蓋以謂有規矩繩墨者,其習也,至於超
詣絕塵處,則非性不可,二者相有以相成,相無以相廢,至此然後可
以論書歟!又為說曰:「羲之七子,獨獻之能嗣其學,則知用此以求
古人,庶幾天下書眼同一綱紐耳。」噫,鉅之能為此論,則能知書之
病也夫!今御府所藏正書一:
《贈□光草書序》
□:巧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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