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商 隱 , 字 義 山 , 懷 州 河 內 人 , 令 狐 楚 帥 河 陽 , 奇 其 文 ,
使 與 諸 子 游 , 楚 徙 天 平 、 宣 武 , 皆 表 署 巡 官 , 開 成 二 年 ,
高 鍇 知 貢 舉 , 令 狐 綯 雅 善 鍇 , 獎 譽 甚 力 , 故 擢 進 士 第 , 調
弘 農 尉 , 以 忤 歡 察 使 , 罷 去 , 尋 復 官 , 又 試 拔 萃 中 選 , 王
藏 元 鎮 河 陽 , 愛 其 才 , 表 掌 書 記 , 以 子 妻 之 , 得 侍 御 史 ,
茂 元 死 , 來 游 京 師 , 久 不 調 , 更 依 桂 管 觀 察 使 鄭 亞 府 為 判
官 , 亞 謫 循 州 , 商 隱 從 之 , 凡 三 年 乃 歸 茂 元 與 亞 皆 李 德 裕
所 善 , 綯 以 商 隱 為 忘 家 恩 , 謝 不 通 , 京 兆 尹 廬 弘 正 表 為 府
參 軍 , 典 箋 奏 , 綯 當 國 , 商 隱 歸 , 窮 自 解 , 綯 憾 不 置 , 弘
正 鎮 徐 州 , 表 為 掌 書 記 , 久 之 , 還 朝 , 復 千 綯 , 乃 補 太 學
博 士 柳 仲 郢 節 度 劍 南 東 川 , 辟 判 官 、 檢 校 工 部 員 外 郎 , 府
罷 , 客 滎 陽 卒 , 商 隱 初 為 文 , 珍 邁 奇 古 , 及 在 令 狐 楚 府 ,
楚 本 工 章 奏 , 因 授 其 學 , 商 隱 儷 偶 長 短 而 繁 縟 過 之 , 時 溫
〔 庭 〕 筠 、 段 成 式 俱 用 是 相 誇 , 號 三 十 六 體 , 樊 南 甲 集 二
十 卷 、 乙 集 二 十 卷 , 玉 溪 生 詩 三 卷 , 今 合 編 詩 三 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