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ampusTou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目的:為輔導學生社團健全發展,鼓勵社團提高活動品質,增進社團榮譽, 促進社團間的交流與觀摩,並獎勵優秀社團,特舉辦社團評鑑。 主 辦 單 位:學生事務處 承 辦 單 位:課外活動組 時 間:96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17時30分 地 點:校總區綜合體育館一樓 參 加 辦 法 1.本校學生社團除自治性社團外,申請成立滿一年,並在當學年繳交學生社團基本資料卡 者,且接受學校活動補助費或學校設備之出借或其他行政支援者,皆可報名參加社團評 鑑活動。 2.依據「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第9條第二項特優社團次年得以參加觀摩為原則, 不予評鑑。 3.評選類別:各社團依據社團性質,自行選定類別參加評鑑,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1)學術組(2)康樂組(3)服務組(4)學藝組 (5)聯誼組(6)綜合組(7)體適能組 4.評鑑方式: 各社團應準備書面資料於4月14日上午11時至12時30分於綜合體育館佈置完成,逾時以棄 權論。當日下午1時至3時30分,由社團評鑑委員會委員評審。 評鑑項目: 一、社團檔案資料(社團簡史、幹部、社員名冊、章程、改選交接、會議記錄)。 二、社團帳目及財產設備保管狀態。 三、社團活動及績效。 四、社團辦公室及借用場地之整理 。 五、社團規模及社員參與情形。 六、指導老師對該社團之評鑑。 七、綜合評鑑。 評鑑委員於評鑑前召開評鑑會議,凝聚當年度對評鑑的共識, 並決定評鑑項目各項所佔之百分比。 5.社團資料取回:參展社團於當日下午5時30分至7時30分取回,逾時未取回者,承辦單 位不負保管之責。 6.參加社團評鑑活動之社團應於96年3月23日前繳交報名表。 7.評審小組:依據『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選出之評鑑委員。 獎 勵 辦 法 1.獎項名額:特優等獎、優等獎、甲等獎 特優等獎:各類組錄取前百分之五。 優等獎:各類組錄取前百分之十五。 甲等獎:各類組未得特優等獎及優等獎之參加社團 2.獎勵 特優等獎: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牌乙面、獎金6000元。 優等獎 :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狀乙紙、獎金3000元。 甲等獎 :得獎社團各頒發獎狀乙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5.189
dakang:只剩三個禮拜了...該開始準備了!!! 03/24 22:49
dakang:我們來衝個特優等獎吧!!!!!! 03/24 22:50
enfantterri:請社長交代工作^ ^" 不然我完全不知道該做什麼... 03/24 23:55
dakang:詳細內容到批兔工作版討論吧@@ 03/25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