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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現代」理性與「中國」浪漫的衝突 站在追求『現代中國建築』的立場,農業陳列館在外在型式上的確提供了一個成功的範例 ,解決了東海校舍建築中仍存的『具象』的問題,雄辯的證明以『隱喻』的方式追求『現 代中國建築』是可能的;雖然其在空間的創造上,未能超越東海大學的成就。但在這高峰 的背後,也隨之而來的限制,確有討論的必要。從現代建築亟以『空間』創造為主要手段 ,揚棄布雜學院傳統以『形象』為建築追求最終目的來看,農業陳列館顯然在轉化傳統的 過程中因過度重視造型圖像的傳譯,而顯得靜態而拘泥,偏離了現代主義的主軸。而更重 要的是,這種藉由『隱喻』達成的現代中國建築,在根本上違反了現代建築追求『合理性 』的核心觀念,反而是趨向現代主義者極力攻擊的『折衷主義』。正如科魯克所分析的, 將建築視為具體實現記憶(中國傳統建築)的理念,在思考上應是屬於蘇格蘭學派聯想主 義式的美學(Associationist Aesthetics),而非現代建築根植的理性主義傳統(註十四) 。現代主義以物質性的機能為出發點,追求分析性的科學理智,從不定著於任何固定的型 式或式樣。西區考克與強生以國際『式樣』解釋歐洲現代主義,其實就已曲解了現代主義 的本意。而『現代中國建築』思圖以現代科學的方式,發揚中國傳統建築於『現代中國建 築』上,從建築設計實踐的角度來看,實有其內在的根本杆格矛盾。因為就如同機能主義 一般,現代科學追求的是共通的物性,而民族情感是屬於特殊性、個別性的範疇,經過科 學抽象分析後,也難保其『特殊』屬性,就如同台大農業陳列館一般,如果不經指引或圖 像比對,也斷難發現其與中國傳統建築間絲縷相連的關係。……如果上面所分析的為真, 『現代中國建築』在根本價值取向上是不可能趨近現代建築,而反而會因加入對中國傳統 的追求,而與現代主義功利務實的精神越離越遠。質是『現代中國建築』其趨近折衷主義 的做法,與其『仿古式』其實並無根本上的差別,而只有使用工具與工具理性上的差別。 也就是說追求『現代中國建築』者與『仿古式』的基本差別,是『現代中國建築』者亟思 以建築內在物性條件(Architectonic),如使用、結構、構造、建築物理環境控制等,轉 化傳統形式為一種附有物質合理性的形式隱喻;而仿古者則完全忽略建築內在物質肌理, 強硬拼湊成一具體但理法全失的物形,更不足取。『現代中國建築』者在轉化的過程中, 由於必須兼顧傳統形象的組織文法,也不可能如現代主義者在使用合理原則時那般了無牽 絆、勇往直前了;其中尺碼的拿捏,其實也全靠個人心會領意,很難有個共通一體適用的 準則。因此當我們回頭以合理主義原則檢視時,自然就漏洞百出,不堪一擊。今日我們回 顧這個『錯誤』似乎正提供了一個機會,讓我們看到那時也是今日的困境,令我們重新思 考台灣建築發展過程應掌握的現代性質究竟是什麼? 注釋 註一:有研究者認為包浩斯的現代主義傳統,傳到美國後發生質變,反而倒退成一種形式 主義。因此為了有所區隔,有時使用哈佛-葛羅培,以有別於包浩斯-葛羅培的傳 統。參見Klaus Herdeg, The Decorated Diagram: Harvard Architecture and the Failure of the Bauhaus Legacy,The MIT Press,1983。 註二:參見王增榮,光復後台灣建築發展之研究,成大碩論,1983。 註三:台灣另一位約同時畢業於聖約翰大學建築系的建築師為沈祖海(1948年)。沈祖海對 聖約翰建築系的回憶或可供參考,參見建築師雜誌,1979年一月二月合刊本。 註四:參見張肇康建築師:1922-1992,Committee for the Chang Chao Kang Memorial Exhibit,1993。 註五:按建築雙月刊第二期的記載為『文化中心』,但第九期為『文教中心』,到底名稱 為何仍待查證,暫從『文教中心』。參見建築雙月刊第二期(1962年6月),頁14-5 ;建築雙月刊第九期(1963年8月)。 註六:台大在帝國大學時期的學制為『講座制度』,由講座再構成學部,講座設助手與助 教授各一人;每一講座由一位專任教授擔任。台北帝大設立之初設立文政與理農兩 學部;終戰後國民政府改學部為學院,並以系為校務基本單位。台北帝大時期興建 的校舍內的方院,基本上反映了各學部內共同環繞使用的空間關係。參見台大校園 規劃,台大土研所都市計劃室,1983年6月(未出版)。 註七:參見黃湘娟,<巨匠的足跡>,談建築說空間,台北雄獅出版社,1989年,頁108- 114。 註八:這十八件作品共分為四群:一為全然仿古如臺灣銀行高雄分行,二為仿古但稍有創 新者如國立台灣科學館,三為嘗試『現代中國建築』者有東海大學、台大農業陳列 館、國父紀念館,四為海外仿古式者如紐約博覽會中國館。參見建築雙月刊第二十 期(1966年8月)。 註九:同上註,頁72。 註十:同上註,頁51。 註十一:參見王大閎,<中國建築能不能繼續存在?>,成大百葉窗第四卷第一期;華宜 昌,<仿古式建築及其在台灣>,建築雙月刊第四期、第五期,1962年10月、12 月。 註十二:目前有關仿古式建築爭論最完整的討論,參見傅朝卿,中國古典式樣新建築,台 北南天書局,1993年。有關仿古式在台灣的發展,見第十一、十二、十三章。 註十三:同註一,第二章2-2-4。 註十四:J. M. Crook, The Dilemma of Style: Architectural Ideas from the Picturesque to the Post-Moder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 pp.13-41. -- 不要拿回憶來修理自己 不要拿未來綁住自己 要清清楚楚的活在當下 做自己心的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