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6 中國時報
重建人與河的新倫理
邱文彥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這個道理在颱風帶來災難的時刻,特別明顯。
過去,台灣的「水政」充滿了矛盾。雖然台灣年平均雨量二千五百公釐,但河川水量
豐枯不均,復山高坡陡,河川短促,理論上應該盡可能維護山林和綠地,減少開發面
積和地表逕流,緩和河水流速和增加下滲涵養;但包括蘭嶼、綠島與無數偏遠山村,
卻普遍採取「三面光」的河川整治方式,不但讓溪流生物難以棲身繁衍,也流光了六
成以上的降雨量;另方面卻促使暴雨洪流短時間內集中,造成嚴重災害。
水和河,在傳統觀念裡是屏障、是藩籬,也是行政權責的終界。例如,台灣絕大部分
的縣市,仍然是以河川為界;沿河每個縣市的開發破壞、汙水排放和廢物傾棄,全成
了「三不管」事務,河川從上、中、下游,各有不同權責單位;堤內、堤外,水利和
地方機關各具利基,有時互別苗頭或有事爭功諉過。位於台北都會區華江橋至福和橋
間的「野雁公園」最為諷刺,河川中心界線以東台北市部分列為保護區,但如果雁鴨
水鳥游過中心線西進台北縣,就不受保護了。
美國對於重要河川,特別制定了「景觀河川保護法」,公共水域和溼地必須依循「零
損失」政策,即使要開發,除須申請嚴格審核的開發許可外,還得依據溼地價值創造
若干倍的人工溼地以彌補大自然損失。相較於國外,台灣很少的河川是被視為一項珍
貴「資源」,獲得適當地尊重與保護。如果持續這種未能以「流域生態系統」和「環
境管理整合性」的角度去規畫和調整行政區界,由於權責不清,「俟河之清」如緣木
求魚,也徒增各縣市推託諉過更多的藉口。
我們對待河川,恐怕還十分僵硬及自大。從南到北,河川成了政治人物宰割操弄、創
造政績的道具或新寵。不該和不須建堤防的河川,被過度裝飾和人工化了;從都市到
鄉野,河川千篇一律地包覆在整齊的水泥中,醜陋高聳的堤防阻斷了生物飲水、活動
的路徑,也讓無數老農村婦汲水困難、險象環生。當年宜蘭冬山河成功的模式,被抄
襲仿製、浮濫複製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儘管淡水河兩岸的淡水和八里水岸開發被稱譽有加,但導引的活動是否恰當,仍不無疑
問。車馬喧鬧的榮景,果真是移居當地文人雅士企盼的淨土與願景嗎?當地人期望的
,無非是寧適安逸的高檔水岸環境。以八里騎警而言,與當地背景關係如何?沿河無
限蔓延的腳踏車道和高灘地動輒湧進萬人的公園開發,真的尊重了河川生態嗎?十三
行博物館附近溼地和水岸,還要拷貝一樣開發模式嗎?新店溪中和、永和兩市交界附
近刻意將堤防外移,最近將河川新生地變更住宅區,難道不是典型的「與河爭地」,
置沿河居民安危不顧?好好想想,台灣很多水岸的開發早過了頭,純粹ꔠ滿足人類、
「以人為本位」的邏輯出發,缺乏與河川共生、「以生態為中心」的觀念。
河川可以說是「都市之寶」,河川的潔淨和其功能價值的重視,也代表著一個國家或
都市文明的高下。眾所皆知,法國的塞納河、英國的泰晤士河和美國費城的史庫奇爾
河,景致優美、親水性佳,都是都會藝文和生命之河的著名實例。這些沒有高聳堤防
的景觀河道,不但與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也吸引了成千上萬、流連忘返的外
國遊客。美國奧克蘭市和舊金山市曾為回復河岸景觀,發揮極大魄力將水岸高架道路
拆除,並大力推動民眾參與的「河川復興運動」,讓所有市民共同描繪與河共生的新
願景。
印度古都娃拉納西沿河建屋,可拾階梯親河,但房子下半不開窗,連堤防都不建,充
分詮釋了古文明尊重河川的深沉智慧。然而,「束水」幾十年來卻在台灣大行其道。
姑且不談偏遠鄉鎮,台北市的磺溪整治就毀了沿河自然風貌,隔絕河景的堤防,既無
法完全阻斷洪水,反而成為嘲諷惡例;新店溪沿岸及附近環河南路、八新快速道路和
特二號已有高架道路,台北縣側仍念茲在茲要沿河闢建十幾二十公尺高架道路,阻絕
人們親水動線。兩相對比,我們實在還很「落後」。
在風雨之後,在水淹了社區之後,台灣應該建立新的法制,盡可能優先保存景觀自然
的河川溪流與具有重要意義之水岸;將河川視為珍貴資源和活的生命體,從今而後避
免大興土木、闢路建堤、阻斷親水;我們更應該學著了解河川特性,以及與當地文史
及生活之價值,著手從生態系和新文明的角度,放棄與河爭地的想法,逐步回復河川
自然容顏與無限生機,讓人與河共生共榮。
(作者為中山大學水資源研究中心法政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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