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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原本的方法就可以了 真的有心 會願意來蟹版問問題得到答案的 自然就會注意到自己的文被鎖並去看版規 而版上熱心回文的版友 發現標題錯誤被鎖文也會瞬間做修改的動作 我不贊成版主幫忙做修改的動作 版主的責任依 pttlaw 版 z 1 3 所知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如果由版主自行修改 那不也是造成我們管理上的困擾 ? 這些並不是版主所應負的責任 而且還讓違規的版友不知道自己違規 違規了也無任何點懲罰 當初在修改這個版規時 就是在如何不刪文又能讓版友清楚知道自己違規 來問問題的一定是想要回答 有心就會看版規 無心的可以就發了文就跑 所以才訂了鎖文制度 讓版友得不到回答 這也算是一種懲罰 我所追求的是版面的整齊 版面沒有異常標題的出現 並且讓每位版友都能知道版規的重要性 不只在蟹版才有版規 以上 by sjpeng@ 2010/4/3/ 15:52 =============== 就版主權責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文章標題屬於文章的一部分,也因此有版規為此做規範 而既然規範了,處理自然也就是版主的責任!否則也不需要現行的鎖文處理不是嗎? 一篇文章被版主改標題,發文章的版友自己會沒發現嗎? 何況嚴重累犯刪文處理,不也是一種懲罰? 再說現行的「處理」方式,也只是將文章上鎖 板上已經累積數篇被上鎖在板上許久未處理的文章 與你追求的:「版面的整齊 版面沒有異常標題的出現」有明顯矛盾 版規的存在感,始終來自於版主。 怎麼去做權宜的執行才是版主的核心價值! 我不覺得靠「死守著版規、『盡責』的執行(懲罰)」才能凸顯版規的存在感 版主是要在「對的時間點」去做「對的事」, 版友自然就會意識到蟹版是有版規的! by tim 2010/4/3/ 16:42 =============== 就權責來說 不當文章盡快處理 這也才是版規所須要存在的意義 如果被鎖文都沒有馬上發現 那您覺得該版友還會長存於蟹版嗎 ? 還會再有累犯的發生情況嗎 ? 我要求的就是 讓該版友及其他版友知道 錯誤標題的懲罰就是 鎖文 也可以一方面提醒其他在版面上看文的版友 讓大家都知道錯誤標題所有的懲罰 而累積的上鎖文 也未做更改的 自然會被系統清掉 不會留在版面上 原本該版友發錯誤標題文所得到的懲罰就是得不到回應 也不會被收錄 如果懲罰都只是私下做 版面上來來往往的版友數那麼多 怎能確定新來的版友就會注意版規的存在呢 ? 新來但未發過文的版友就會知道懲罰呢 ? 版規的用意是給在版上的每個人都有一樣的權力 版主的用意是訂出一個可以讓大家都接受的版規 而當初新訂出來的時候 文末已說明 先實行一個月 若版友有意見可以來信做建議的動作 而當初都未有收到信件建議 更何況是您 這已經是就 錯誤標題所該有的懲罰但又以刪文為主才訂出來的 那您或許可以就這大原則 不刪文但錯誤標題又必須要有懲罰 來訂出一個新的規則 版主是不給薪的 也不是無上限服務的義工 by sjpeng 2010/04/03 17:08 =============== 發錯誤標題文的版友會走,但留下來的是那篇文! 鎖文是同時上m跟s,所以系統是不會清掉的,一直沒去處理就會一直留在版上 實行一個月後沒有異義不代表這件事從此拍板定案不得更改 當時沒有人寄「建議信」也不代表這條從此之後適用無虞 更別說一個月後才慢慢發現有衍生的問題(在版主鎖文之前回的文章,會被一起上鎖) 沒記錯的話 當時更改的用意其實也只是因為大部分的版友po文章不會自己備份 不小心用錯標題被直接刪文整篇文章就沒了,所以才會有人抱怨.... 但事實上是可以先原文退回後再刪除(可參考PttLifeLaw版的規定) 明顯違規了還堅持不刪文,真的有點因噎廢食 既然提到版主是不給薪的 那同樣的流程直接修改可以結案,頂多再回精華區登記修改紀錄; 用 推文/水球 提醒、上鎖,最後弄完.... 該篇違規文章可能還是晾在板上。 既沒有辦法讓原po文者從此改善,也沒有維護到版面標題一致性 這樣的做法不是更像在當義工? by tim 2010/4/3/ 1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