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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檢舉] 這樣算用詞不當嗎?
時間: Sun Jun 12 20:24:46 2011
※ 引述《timking (照相館少東)》之銘言:
: 因為蟹版之內,版友文字的流轉總是蘊含(充斥)著各種情緒...
: 從嚴認定無論對於版風、版友使用習慣、甚至管版可能都不是件好事
: 此認定無關版主個人喜好,
: 純粹為珍惜各位版友在蟹版潛水、推文、發文的感受...
: 畢竟當上版主前我也是版友,
: 沒理由換一個位子就換一個腦袋(單就這部份來說)
: 根據版規六,構成鎖文、甚至進一步處罰的前提是:
: 「若文內容針對某一特定人氏進行言語評論,經當事人檢舉」
: 此句雖嫌粗俗不雅,但尚未達到通俗的「髒話」定義
: (這條版規的懲處前例皆為髒話....)
: 加上前後文對照後明顯為原po內心之OS,並無針對性的疑慮
: 但若還是造成版友觀感不佳、心生不快、心理不適;
: 並引起推文、回文的負面迴響(目前尚無此跡象)
: 在下勢必會主動處理,不會因此ID跟我私交甚篤而不為所動。
: (之前ANNS的水桶也是在下第一時間執行的)
: 感謝閣下來信,本檢舉之往來會匿名(移除帳號、暱稱、IP)收至精華區
: 供未來行事參考,以及版務透明之案例
: 若不願收錄精華區也煩請回信告知。
有沒有收錄精華區我是沒意見。
不過我想問的是,在這樣的判定原則下,我如果發表一篇問候人母親的文章,
只要我沒有針對特定人,或者沒有人對我的內容有意見,我就不算違反板規嗎?
我覺得應該把一些適合在黑特板發表的內容趕去黑特板,才是合理的運作方式,
你這樣做坦白講,根本不是從寬認定,而是在無形之中放任板風敗壞,
不雅文字本來就應該到黑特板去才合理。說真的,當有板友檢舉的時候,
你應該在底下推文勸阻或警告,告訴發文者板主有在看,已經踩線了,
才是維持看板風氣的好方法,避免有人在板上有意見的時候造成衝突。
P1既然是公開看板,有些文字自然不適合發表,這是我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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