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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大家好,有件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我在上一間公司待了兩個月 公司表面上給我的離職原因是覺得我不適任 (儘管我不服這個理由,可是我知道對方覺得我不適任就是不適任) 但主管私下卻告訴我,離職原因是另一個老鳥私下找老闆中傷陷害造成的 問題來了,現在我準備要找下一份工作 這兩個月的工作經歷我不知該不該寫上去 在Salary版看到文章有談到, 有的公司會回去查之前待過公司的情況 以前同學跟我說,如果沒寫工作經歷,公司就不會查 但是,如果我有兩個月工作經歷,卻沒填上去 到時如果查出來,我有做此份工作但卻無據實以報 是否會違背"誠信"而影響求職結果呢? 覺得很困惑,應此想上來了解一下各位的意見,感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40.242
milanookimo:不要寫..多寫多被問而已..自暴其短~ 05/24 06:06
illegal:自曝其短+1 05/24 09:22
謝謝兩位,但我還有個小問題^^ 就是下一份公司辦勞保時不就知道我有做過這份工作了嗎? 還是會被發現呀orz ※ 編輯: evitas 來自: 218.32.240.242 (05/24 10:09)
hikoala:他看不到勞保~ 05/24 10:27
chaiby:不要寫在履歷上面試的主考官或人資會拿這個問@@ 05/24 15:05
smafi:我也有問過家人類似的問題,我媽回了一句:誠實以對最好 05/24 21:17
smafi:如果主管問了騙說這幾個月都在找工作感覺也沒比較好 05/24 21:19
jonina:誠實好~但有些事要保留~家人跟公司不一樣.有工作比較重要 05/25 09:49
jonina:錄取了接下來是看你的能力.公司不會查你那些又不是應徵主管 05/25 09:51
jonina:多寫多被問...回答也只是前公司內部的不好~反而扣分 05/25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