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ju (龍龍)
看板OfficeLady
標題Re: [求助]勞退薪資6%自付與公司吸收有什麼不同???
時間Mon May 7 15:57:01 2007
不好意思 我剛剛看了一下回文,
大家好像對於提繳有一點點誤解喔。
提繳6%並不是用你本身的薪資去計算的,
而是利用你的"提繳工資分級"。
這個分級根勞保一樣,是由勞委會去分級的,
以原po所說的 月薪21000為例,
在分級中
21000元整 是屬於21000級等,
21001~21900就是屬於21900級等
21901~22800則屬於22800級等。
因此同樣以6%計算,不計算勞保健保的情況下,
在薪水21000的情況下,
公司給付6%勞退,原po實領21000,由於日後可領回所存金額,
因此實際薪資等於:21000+21000*6%=22260。
自行給付的話原po實領:21000-21000*6%=19740,由於日後可領回所存金額,
因此實際薪資等於:21000-21000*6%+21000*6%=21000
在"持續"有領全勤的情況下,薪水21000+1000為22000屬於22800級等。
因此公司給付之下,原po實領22000,由於日後可領回所存金額,
因此實際薪資等於:22000+22800*6%=23368
自行給付的話,原po實領22000-22800*6%=29632,由於日後可領回所存金額,
因此實際薪資等於:22000-22800*6%+22800*6%=22000。
同樣都是六趴但是就會有提領工資上面的差別,而不只差1000快的基本計算單位。
必須要注意的情況有以下:
1. 勞工退休金條例有明文規定勞退必須由雇主負擔,
因此如果你的理想薪水本來就是目前每月必須要領21000,
而碰到六趴要你自行負擔的雇主擬就必須先把六趴加下去,
事實上有點等於是加薪水。
2. 這部分提繳的金額存在勞工局那裡日後還是會有利息,因此不只我表列的這樣,
但是實際利息多少好像沒有一定,而且一定要到60歲才可以領回。
3.有關獎金的部份,必須要屬於"經常性給予"的,才會屬於工資,不包含臨時起意
且與工作無關之給予。包含膳食津貼,生產效率獎金,績效獎金,以及全勤獎金。
4.常常會造成會有疑惑的"自行提繳",其實是讓你強迫自己存錢的一個機制。
在勞退新制之中,規定雇主要提撥"至少"6%作為員工的退休金,存在政府那裡。而
員工本身也可以自行提繳"至多"6%,存在政府那哩,作為自己日後的退休金。而所
存的金額,則由勞保局代管,且明文規定此勞工退休金之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兩
年定存之利率,不足將由政府補貼。
5.如果薪水有調整的時候,也需要向勞委會提出退休金提繳的調整,否則是自己的損失。
當然如果公司堅持要讓你自己負的話,那申請加薪的時候就要把這一部分也加上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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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現在的女人想平安活到這種歲數,已經變成奢望了。
我們只能接受生命給我們的種種傳奇,
寂寞或不寂寞,都是演義故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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