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現在是2009年3月,這篇是2006年5月,又是一個快三年的東西,不知你wjv有沒有
: 注意到,那是開版第一天發表的,要管理一個看板不是第一天就會有完整的構想和
: 辦法,當然會視情況而修正,就連聖經都會在舊約之後都有個新約,你當我比天主
: 還神啊,什麼東西第一天開版都「傳好好」的。
: 版規初版是在2007年6月擬定的,那是開版了十三個月之後的事了,離現在也有快兩
: 年了,當初制訂當然也是參考了本版版友討論的風氣和氛圍而擬定的,然後你現在
: 把我開版第一天寫的公告拿出來吵,全然不注意該文發表時間點及這段時間的本版
: 客觀上的變化。
: 你這樣提出的建議豈不是擾亂視聽?我能說你居心叵測嗎?科科。
首先,謝謝版主的指教。
本文欲說明者,係為何以此公告作為引言,進而討論近來版內事務。
一、誠如版主所說,這是本版創建初期版主所發佈者。由於嗣後本版走向大致
係依循此一公告,因此,該公告也可視為版主在管理本版的方針指南。從
而,以此作為討論版務的出發點,也才能夠具有正當性,而避免無的放矢
之質疑。
二、筆者並無質疑該公告有任何可議之處。本文認為,該公告既不與現行版規
有任何牴觸之虞,也未因嗣後版規之訂定而刪除,自然不因時間的經過而
失去討論的價值,縱然是創版初期所公告。
三、綜上所述,筆者係依該公告及本版版規作為版務問題討論之依據,實非版
主所指,擾亂視聽、居心叵測云云。
四、至版主所述新、舊約的部分,本文做以下補充:
「稱之為『約』,因為其中所講論的,是天主與人類所立的盟約;稱之為
『新』,以別於『舊約』。『舊約』是天主與以民在西乃山上所立的聖約,
而『新約』是基督以自己的聖血與聖死,在天主與人間,所建立的救恩聖
約。」
引自:
聖經(袖珍本),第1503頁,思高聖經學會發行,1989年元月台灣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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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十誡~
一.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二.毋呼天主聖名而發虛誓,三.守瞻禮主日,四.孝敬父母,
五.毋殺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盜,八.毋妄證,九.毋願他人妻,十.毋貪他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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