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lomn (宅神爺)》之銘言:
: 請問標題所描述的項目,它們在聖經上的依據是?
: 搜尋過前文,沒看到類似的
: 請賜教,謝謝
: ps.反同性戀這件事在聖經上有明講,所以我沒有疑問
不好意思 我不太喜歡用聖經來說服人
我很喜歡 我們天主教用講道理的方式來跟周遭的人溝通
當然這個道理有聖經的傳統
天主教有一個文件 叫《生命的福音》通諭(Evangelium Vitae)
其中是講到 墮胎跟安樂死的
至於 避孕跟女性任神職 可能要問別人了
我在網路上找到的《生命的福音》通諭 教理精義
是挑我覺得有關的部份 摘錄如下
如果您想討論的話 請至少看完網路上的資料
這樣才有跟天主教思想 交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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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福音》通諭 教理精義
http://www.hkpll.org/old/book/gospellife.htm
112.人對自己生命的統治權是否絕對的?
否,這統治權只是一種職務,隸屬於天主無限的智慧與愛之下。(生52)
113.人應如何行使對人類生命的統治權?
人行使對人類生命的統治權時,應遵從上主的誡命,視之為一個聖寵的的恩賜,是天主只
為人的好處而經常賜給的,好讓他維護自我的尊嚴,並追求真福。(生52)
114.「不可殺人」的誡命怎麼是天主與他選民所立盟約的中心?
這誡命是盟約的中心,因為它反映出天主對人類的絕對權威。人類生命是造物主的直接恩
賜,因為他在每一個人受孕時,直接創造他不死不滅的靈魂。人違犯了第五誡,天主其他
的倫理誡命就失去了實效。為此墮胎實在損害了人類文明的整個道德基礎。(生53)
115.殺人─包括墮胎在內─如何是魔鬼的工作?
這是魔鬼的工作,因為他成功誘惑了我們的原祖父母,把死亡帶進了世界。因為魔鬼的嫉
妒,死亡才進入了世界。魔鬼 「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兇手」,也是「撒謊者及撒謊者的父
親」(若8:44)。他欺騙人類,把人帶到罪惡和死亡,讓罪惡和死亡好似生命的目標及果
實。(生53)
123.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有否肯定墮胎是嚴重的大罪?
有,他非常明確的作出了肯定,甚至可視之為一種正式的宣報。他在通諭中說:「藉著基
督賦予伯多祿及其繼位人的權柄,並在與天主教主教的共融中,我肯定:直接且故意地殺
害無辜的人,常是嚴重的不道德。這項教理是基於人在理性光照下,於自己心中找到的不
成文的法律上(參閱羅2:14-15),再次為聖經確認,為教會傳承遞達,也是本地的和普
世的訓導權所講授的」。(生57)
132.聖經有否明確譴責墮胎?
聖經沒有明確譴責墮胎,卻含蓄的作了。聖經裡對在母胎中的人表現出極大的尊重,因此
根據合理的推斷,也可知天主的「不可殺人」的誡命必須擴而及於未出生的胎兒。(生61
)
142.安樂死是什麼?
安樂死是指為了消除一切痛苦而有所為或有所不為,這些作為或不為的本身會導致死亡,
或意圖導致死亡。(生65)
146.安樂死是否一項嚴重罪行?
按教會不能舛錯的一般和普遍訓導,安樂死是嚴重違反天主的法律。這是故意殺死無辜者
,是道德上所不容的。(生65)
149.基督宗教對明瞭生命與死亡的意義有何貢獻?
最大的貢獻就是肯定將來的永生,和對天主許諾的復活懷抱希望。按保祿說,為主而死,
意思就是體驗死亡,視為聽命於天父的最崇高的行為。為主而生表示承認痛苦本身雖難受
,只要是懷著愛來分擔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痛苦,痛苦就會成為善的泉源。(生67)
160.我們有否責任抗辯那認可墮胎和安樂死的法律?
有,墮胎和安樂死是犯罪,任何人為的法律都不得承認其正當性。我們有重大而明確的責
任,應以良心抗辯來反對這種法律。(生73)
167.基督徒如何理解十誡中的第五誡?
它成了一條全新法律。「不可殺人」的誡命,包括絕對必須尊重、愛、促進每一個兄弟姊
妹的生命,才能符合在基督內天主的愛對我們的要求。(生77)
174.生命的福音的總綱是什麼?
生命的福音可歸納如下:人類生命是天主寶貴的恩賜,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因為這個緣
故,蓄意墮胎及安樂死是絕對不能接受。(生81)
221.教宗給曾墮胎的婦女什麼信息?
教宗在通諭中對曾墮胎的婦女所說的話,很值得援引如下:
「教會明白,有許多因素會影響你的決定,教會也不懷疑,在許多情況下,那是痛苦、甚
至令人心碎的決定。你心中的創傷或許還未痊癒。當然,這件事是嚴重的錯誤,至今仍是
。但不要因而沮喪,也不要失去希望。要設法了解過去所發生的事,誠實地面對它。如果
你還沒有悔改,請以謙卑信賴之心誠心悔改。仁慈的天父隨時準備在和好聖事中寬恕你,
賜你平安。你會因而了解沒有什麼是絕對失去的,你也能請求現在已與天主生活在一起的
孩子原諒你。從有能力的善心人士幫助,和他人的忠告,加上你自己痛苦的經驗,你可以
成為最能維護每一個人生存權的人。透過你對生命的支持,不論是接受其他孩子的誕生,
或是接納及關懷最需要有人親近的人,你會成為一位推動者,幫助人們以新的眼光來看人
類生命」。(生99)
226.誰是「生命的子民」?
「生命的子民」是那些誠心維護和促進人類生命的人。教宗切願這些「擁護生命的子民」
人數不斷增加,也願愛與團結的新文化,能為了整個人類社會真正的益處而發展。(生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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