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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zerleader:老實說 閣下實在太極端了 一些譬喻的話 07/16 17:20
panzerleader:不該被解釋的如此狹隘 07/16 17:23
那請問一下,你覺得怎樣解釋才不狹隘呢? 其實,我以前也覺得基督教的「罪的工價就是死」的觀念很鴨霸,我是可以認同人人都有 罪,但不認同我們的罪大到必須該死。不過後來,信主後,慢慢覺得其實我的心思意念有 許多污穢的事物,如果神跟我說「你罪孽深重!必須死!」,我也無話可說,當然神不會 這樣對我說,因為祂已經為我死,祂是信實的,祂既然都已經說信祂的罪得赦免,就不會 反悔。另外,我也因體驗到自己的罪有多重,進而體驗到耶穌有多愛我,我那麼爛!祂還 為我死,我很感謝神。其實,從世俗的價值觀來看,我並不是壞人,守規矩,不會抽菸喝 酒,打架,偷東西等等。所以我認為聖經的罪跟一般世俗價值觀是不一樣的。 聖經認為恨弟兄就是殺人(若望一書3:15),對婦女動淫念就是犯姦淫(瑪竇福音5:28) 雅各伯書4:15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 這樣看來其實很少人罪很輕,因為難道有人從來沒嫉妒過弟兄嗎?難道有人從來沒有對異 性動過淫念嗎? 既然人的罪並不輕,被丟到地獄會太過份嗎?你或許會說神的愛是無限的,但我告訴你, 人被丟到地獄不是因為神不愛他,而是因為他的罪。 我說個比喻,在高速公路上,兩個人發生車禍,醫生救了一個人,被救的那個人存活了, 沒救到的那個死了,你能說是醫生殺了那個沒被救的嗎?當然不能,是因為他出車禍才死 去。 相對的,一個罪人下地獄是因為他的罪,不是因為神狠心,既然不是因為神狠心,那神依 舊是慈愛的,並不會因此而變成神不是慈愛的。 這是我的看法,或許你會覺得我的解釋很狹隘。 歡迎你根據聖經來跟我討論,因為我覺得聖經是基督信仰的依據^^畢竟真理越辯越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33.178 ※ 編輯: cityred 來自: 211.74.133.178 (07/17 22:06) ※ 編輯: cityred 來自: 211.74.133.178 (07/17 22:21)
panzerleader:我還是要說 會畫地自限的 是人 不是神 07/18 06:47
panzerleader:而且 就我來看 "不信就下地獄"就跟恐嚇沒捨麼兩樣 07/18 06:49
steelfinger:那是因為你把那關係精簡過了頭,才會覺得是威脅 07/18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