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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告訴我們,當一個人去世時,他的靈魂若完全無罪,就能瞻仰天主的 聖容,
獲享天國的永生;但他的靈魂若有尚未作完補贖的可原諒的罪,這靈魂 就必須先接受
淨煉。煉獄不是一個地方,而是一種生存的狀況。一般神學家主 張煉靈的最大痛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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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天主(deprivation of the beatific vision),不過這個痛苦與地獄裡靈魂所
經驗的痛苦不能相比,因為煉靈的痛苦是暫時的, 也是有希望的;他們知道在接受
淨煉後,他們會與天主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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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煉靈不像仍生活在世的信者,他們不能再以自己的努力為自己贏得任何
功績來彌補生前的過犯。唯有我們生活在這世界上的朋友,能以我們的祈禱 (尤
其是感恩聖祭)、克苦、奉獻與仁愛工作,來幫助他們的靈魂早日獲享在天主內
的永生。而煉靈也能為我們在世的旅途教會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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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覺、尊重、善用上天賦予每個人內在生命中的真善美聖及其所含的力量
-- 天主教會台灣地區主教團關懷社會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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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96.137
●煉靈月--彭育申修女(天主教台北總教區 教理推廣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