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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的議題在天主教會的挑戰 我想是很複雜的 首先從生理科學的角度 這是一個先天的因素或後天的選擇 都影響著教會對同性戀的規範 另外,接受同性戀、性行為與婚姻 對於教會的許多立場而言是一個大解構 包含對家庭、婚姻、人的使命...等 教會原本對這些事情的定義必須放棄 甚至瓦解...因為找不到合適行為來規範定義 神學家們一定為了這些事討論了許多 甚至納入了近代的思維 但是在教會的立場上仍然必須這樣宣告 但僅止於道德勸說 愛情可以完全沒有性行為嗎? 不是狹義的性器官的性行為能夠稱為性行為嗎? 違反貞潔的罪 邪淫是錯亂的慾念,或性快感不羈的取樂。每當人排除生育和結合的目的,而只求 性快感,在道德上是錯亂的。 貞潔與同性戀 同性戀是指在男人間,或女人間,對同一性別的人,體驗著一種獨佔的或佔優勢的性 吸引力。歷經各世代及不同文化,它具有不同的形式。其心理方面的起因大部分仍不 可解釋。根據聖經,同性戀的行為顯示嚴重的腐敗,聖傳常聲明「同性戀的行為是本 質的錯亂」,是違反自然律的行為,排除生命的賜予,不是來自一種感情上及性方面 的真正互補。在任何情形下同性戀行為是不許可的。 有為數不少的男女,呈現著天生的同性戀傾向。同性戀並非他們刻意的選擇;正是這 事實為他們大多數人構成了一種考驗。對他們應該以尊重、同情和體貼相待。應該避 免對他們有任何不公平的歧視。這些人被召在他們身上實行天主的旨意,如果他們是 基督徒,應把他們由於此種情形可能遭遇的困難,與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結合在一起。 同性戀者被召守貞潔。藉著訓練人內心自由的自制諸德行,有時藉著無私友情的支持 ,藉著祈禱和聖事的恩寵,他們可以,也應該,漸次地並決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 婚姻與生育 生育是一個恩賜,是婚姻的一個目的,因為夫妻的愛自然地傾向於生育。孩子不是夫 婦之愛的外在附加品,而是從夫婦彼此交付的核心而來的結晶與實現。因此,教會 「站在生命的一邊」。教會教導「任何婚姻行為都應該對生命的傳遞保持開放」。 「教會訓導當局多次講的這端道理,是基於天主所要而人不可擅自破壞的關係,不可 拆散的關係把夫妻行為的兩種意義連在一起:結合和生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81.98
Geigemachen:Good! 06/07 11:56
ChrisL:PS ?問號之後的是天主教教理....忘了mark 06/07 13:04
Yenfu35:原po可以按大寫E修改文章、加上mark。 06/07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