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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要點, 我是很嚴肅的在探討這個問題 ※ 引述《Naturalist (Laputa)》之銘言: : 或許不少人認為我的口氣很差很不好 這點我承認 : 不過我態度會這樣 是因為覺得Ebergies在無意間也傷了不少人 : 讓我們來回顧一下討論串吧 : 首先我看到這句 : "你對天主的愛, 能不能促使你不發生同性性行為?" : 或許對於身為異性戀者的我們來說 覺得這是一句很平常的問句 : 也或許身為教徒的你們會認為"同性性行為"可以代換成任何宗教上的罪 這沒啥大不了 : 不過請問對於一位擁有同性戀傾向的非教徒而言他會怎麼想? : 這是在說同性戀該下地獄嗎? (說異教徒 一定下地獄的教徒不在少數 我該不會無緣無故 : 被列進去了吧?) : 幹麻特別把同性性行為挑出來勒 我就是天生同性戀阿 這樣我就有罪? : 如果我把它改成"你對天主的愛, 能不能促使你把皮膚染白?" 你會同意嗎? : 你有想過這樣的說法對他們而言不就隱含著歧視嗎? 同性戀, 同性性行為, 在基督徒的身上是一個多麼巨大的枷鎖 這個不用我說明, 大家都知道 虔誠的基督教徒本身需要遵守嚴格的紀律與屬靈的生活 這我才認知他們為教徒, 否則根本就可以當同樂會玩玩就好 或許像一些高中生為了聯誼參加的團契可以符合這個需求 "同性性行為" 是否可以代換任何宗教上的罪, 沒啥大不了 當然可以 這邊我可能又得要引一小段經文, 我期望以學術研討的方式看待它 天主教徒如果覺得傷眼, 希望你們能稍稍擔待 創 38:9 敖難明知後裔不歸自己,所以當他與哥哥的妻子結合時, 便將精液遺洩於地,免得給自己的哥哥立後。 創 38:10 他作這事,為上主所厭惡,上主就叫他死了。 在這段可以看到兩點, 其實最重要的是自私, 但體外射精的行為在後世也成為一個很大的爭議 熬難做了這件事死了, 但哪個異性戀沒做過類似的事? 天生有性慾, 不想生小孩, 天生自私, 難道都有罪? 最後, 怎麼樣才成立歧視? 在聖經的說法裡面, 理論上不含有歧視同性戀的情形 就算以前有, 在耶穌基督來了之後, 歧視也不是祂所喜悅的事情 歧視來自於人 並且要 "被歧視者" 與 "歧視者" 皆有 "歧視" 的自覺 舉個例, 有些國小生會歧視發育較早, 身材好的女孩子 但如果相同的一群小學生去嘲笑模特兒, 這是啥光景? 差別在於 "被歧視者" 根本不認為那種東西叫歧視 甚至就我們的討論串下來, 我根本沒有歧視同性戀的意思 但是卻有些人會認為我的說法隱含歧視 (虧我自己還是同性戀...) 可以看來要滿足歧視, 甚至只要 "被歧視者" 認為自己被歧視就夠了 這難道不是個大問題嗎? 認為自己被歧視的思維, 認為人家無時無刻想歧視自己的自卑感 正是永遠沒辦法擺脫歧視陰影的元兇 : 再來是"我不知道以上經文還需要怎麼解讀" : 你不知道還有其他的解讀法是你的是事 這句話給人的感覺就是:聖經就是說你們有罪阿 : 還需要我多說嗎? Yes :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這一點也不重要" : 或許你覺得不重要吧 但對某些人真的很重要! : 至少"沒有人應該因為天生的條件 而比其他人多一條罪!" 這句話不是我說的 : 並且你應該看的出他的怒氣.... 我是很嚴肅的認為同性戀天不天生一點也不重要 天生的又如何? 因為天生喜歡同性, 所以就可以對神的戒律產生質疑? 跟同性發生關係之所以不受神的喜歡 不是因為它是先天或後天學習來的 而是因為 "神說了祂不喜歡" 更何況, 耶和華還只是說了這是不潔淨的 上面的熬難是了耶 哪個罪比較重我不想評斷, 但至少熬難犯的罪不會比同性性行為輕 : "玩文字遊戲, 跟你對主的愛一點關係也沒有" : 我不知道你說別人在玩文字遊戲的依據是什麼 但神學家和歷史學家以這種方式愛主 : 不是你能評論的.... 當你對某一段經文產生質疑, 原因是什麼? 一定是你認為它不合理 那為什麼會認為經文不合理? 1. 與其它經文不合 2. 與歷史或客觀事實不合 3. 不想按照經文的做 戒律本身與任何的事實無關 除非當初有人在梅瑟旁偷聽然後寫下不一樣的歷史 那上述的戒律和其它經文不合嗎? 如果不合就不用搬出啥 "當時的社會現況" 來說明了 ok, 那麼, 認為那經文不合理的想法是啥? : "你相信的是什麼? 人 or 神?" : 雖然我不是教徒 但我知道這是多麼嚴重的質疑 而這質疑的來源只是因為別人不認同"你"的話.... : 我承認我一連串的發言被我滿腔的怒火燒的有點燙.... : 不過我要強調的是 : 我們說的話時常只遷就於個人根深蒂固的想法(當然包括我的) 而忘了你並不是在喃喃自語.... 這的確是很嚴重的質疑 而因為我很認真, 所以才會提出這問題會出現的根本 回到我一開始的問句 你對主的愛 和 你想要跟同性發生性行為的慾望 哪個大? 如果對主的愛大, 那麼有必要找一堆歷史學家來背書 然後說: 主啊! 有這麼多的神學家和歷史學家說, 您這段話只是針對當時猶太人說的 而他們說您的話現在已經不合時宜, 所以我以不遵守這規範來榮耀您 這樣子你會心安嗎? 一個基督徒當然可以不認同我, 然後說出上面那段話 然後繼續自認為自己用最大的力量來愛主 只是我對這樣子的人感到難過 其實, 就我來說 就算你是基督徒, 但仍然無法克制自己跟同性發生性行為 那麼也沒什麼關係. 在教會中品德比你高的人 頂多只有神父修士和某些嚴格遵守戒律的教友而已 大部分的人都是軟弱的, 美國一人一年平均發生性關係的次數 似乎在 100 次左右, 請告訴我, 美國人口怎麼還不爆炸 只要你不要自欺欺人, 以為自己對天父的愛有多偉大 以為自己用了多大的努力去愛父 誠實的面對自己, 這樣就好了 總有一天, 七老八十, 你再也不能跟同性發生性行為時 這個原罪自然會消失 「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4.114 ※ 編輯: Ebergies 來自: 203.73.234.114 (06/13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