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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98.12
※ 編輯: praymid 來自: 220.131.98.12 (11/28 07:34)
※ 編輯: praymid 來自: 220.131.98.12 (11/28 21:46)
※ 編輯: praymid 來自: 220.131.98.12 (11/29 14:59)
※ 編輯: praymid 來自: 220.131.98.12 (11/29 15:01)
※ 編輯: praymid 來自: 220.131.98.12 (11/29 15:13)
如果I果真是因為對於本人過去的那麼多文章中用詞和語氣不滿,
而我跟他的關係,果真如他所聲稱:我和你是認識的,
那麼照理,I會在我過去發文的當下,「主動」來信或打電話向我直接表達此事。
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封信。也沒有任何一通電話,甚至連個回文推文都沒有看過。
他的言論,我個人主觀判斷,只是對人而非對事,而且往往是斷章取義。
我對f的用詞不舒服,早在討論達文西密碼這部電影,就私下去信過了,
不像I,他只是想要為f出頭,並不是這兩天才恰好讀到我以前的文章而感不滿。
更不是真的有心要探討為何天主教被部份新教稱之為魔鬼和大巴比倫(淫婦)。
至於我的理論就是理論而已啊,如果有人有更好的理論解釋存在的現象,或是想
修正和補充,都歡迎討論嘛。套句某個新教網友的推文句法:
我只是提出理論,我可沒說過這理論適用範圍已經包括全部攻擊現象,
我只說過:我的理論,.... ,從沒說過:我深信,.... 或 我堅信:....
我又沒說我說的推論一定100%都對。
甚至先前提到的時候,偶而都還記得加上問號?來代表我合理懷疑,
對於這樣的推論,也早就提出了部份論述。
如果拿出某個新教教理:「唯獨聖經」和「唯獨因信」稱義,對比一下,
試問這個理論有經過完備的證明嗎?有辦法證明到讓基督宗教各派都點頭認可嗎?
然而新教界確實有不少人深信、堅信這個道理。
當然天主教界,也有人針對這教理,作一些論述和一些駁斥,例如甜蜜的家--羅馬
的作者。
追著我討證明,我才疏學淺,也只能丟出更多讓板友不太開心的實例而已。
有人企圖單就質疑動機這點,就自行認定100%等同人身攻擊,壓根不管理論當中
還有其他參照的要素,也不管實際發生的現象,只想「破」而不「立」,沒能提出
更好的見解讓大家參考,實在是令人遺憾。
我這篇,按I的思維,可能也能算公開質疑I的動機,但要板主正式認定為我對I作
人身攻擊,就法理的角度來看,成立的機會大概不高。
不過如果哪天成立,我很樂意接受板主的處置。
來個永久水桶也ok啦~呵呵
我家人一定很開心我可以不必浪費時間發表無用文章。
=> 2008.11.29 抱歉,因為我用的辭不好,我針對最後兩段重述一次:
單單只檢視我這篇裡頭的用詞遣句,按I的思維,或許也有可能讓I感到不舒服,
而覺得按我所曾提出的人身攻擊定義,能算得上在向他進行人身攻擊,因為我提及
他的發文動機,針對此做出批評。(他所謂的挖洞自己跳進去)
但就PTT現有的制度來看,人身攻擊最後是否成立,應該還是得透過制度,也就是
交給板務和站務人員來認定,不單單只是依照使用者自己的感受。成立與否,要依照
這樣的法理來決定,從這樣的角度來看,我認為恐怕不太容易成立。
請注意,我說的是範圍限定在目前諸位看到的這篇喔,我不是說其他篇!!
目前補充更正重述而寫下的這段,目的也不是要跟大家討論其他篇。
然而,即使如此,如果哪天我的某一篇或某一些過去的文章,經由既有的制度,
而被認定人身攻擊,我將很樂意接受PTT制度的任何處置。如果哪天遇上永久水桶
的判決,其實對我來說或許沒有其他人遇到這種判決時感受那麼糟,因為我家人一
定很開心我可以不必浪費時間發表他們在他們眼中其實是無用的網路BBS文章。
那時我也剛好可以給自己一個減少沉迷網路發表的理由。
上述我無意針對特定板主,可能有人會誤解,覺得我暗指目前的Catholic或
Christianity板板主群,抱歉我絕非此意。
我也無意批評特定板面板規的執行,可能有人誤解,覺得我在暗指Catholic或
Christianity板板規目前執行情況,抱歉我也絕非此意。
我的意思很簡單,我只想說我願意接受:經由制度來判定我的文章是否有人身攻擊。
更願意接受制度的任何處置,包括最嚴厲的制度處罰。
換句話說,這是[尊重現有的制度,歡喜發文,甘願承受]的意思。
這樣的補充希望不要再造成誤解了。2008.11.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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