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質疑天主教學校歧視同志或懷孕學生,但我們其實是反對一切男女婚姻外的性
: 關係!」艾力勤神父強調,天主教基於教義,才反對包括外遇、同性戀、戀童症等婚外性
: 關係,婚姻則特指男女間,「加州最近也投票否決同志婚姻」。
: 輔大神學院院長曾慶導神父則指出,校方並不排斥不同性傾向的學生,「但若發生實
: 際行為又公諸外界,就不可能收」,至於萬一有學生未婚懷孕,以天主教立場「可能會退
: 學」。
這種言論有點可惜,因為往往不但無法讓非基督信仰的族群了解其否定的原因,
甚至容易因這樣悍然堅決的態度而感到情感上的遙遠距離。
是的,也許很多基督徒都很輕易能判定哪些事不該去做,
但是對於「受罪惡影響」的世人(甚至已重生的自己!)
能做/不能做哪些事情,我們是否願意站在他們的觀點考慮:
「什麼是可能更好的選擇方向?」
而非只站在自己的立場,彷彿只要求他們知道我們拒絕「同流合污」,
至於他們怎麼想、是否會被我們(正面地)影響,我們也不在乎?
讓同性戀學生就讀、或讓未婚懷孕學生繼續就讀,會違背任何信仰立場嗎?
耶穌常與稅吏或罪人吃飯,主動親近匝凱,接受瑪利亞的香膏,安慰並勸誡了
行淫時被捉的婦人;我認為基督徒應該在世俗價值與信仰倫理交會的生活事件中,
留心這些可能觸動他人生命改變的機會。
也許自己的動機稍不純正,對方就失去藉此認識天主的良機;
也許天主容許這些人進到這些學校就讀,就是希望讓他們有機會聽聞真理。
他們不是進到一般的學校,或者被歧視,或者被放任;
他們接觸基督徒,受教在立基於基督信仰精神的學校文化中,
豈不應該獲得更具正面教育意義、更能改變人生價值觀的教育輔導措施嗎?
「合乎信仰倫理的同性戀輔導方案」、「對未婚懷孕青少女的積極照護」,
這些也許都是教會與世俗化教育接軌而待開發的處女地,
如果無法積極作出貢獻,至少也不應太輕率地毀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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