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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lstaff (no day but today)》之銘言: : 美國馬利諾會的一個司鐸 參加一個女生當司鐸的祝聖儀式 : 他有覆手 也有講道理 : 梵蒂岡通知他 他下周被絕罰了 : (這是11月 14日的新聞 我沒有看到後續的報導 : 所以可能通知生效了) : 至於那個女生 在她祝聖儀式之後 : 就自動被絕罰了 : 我有時覺得天主教會 有一點男女不平等 就是了 : ====== 部分內容恕刪...(推文久到會自動放棄) 神父或修女在發終身願時,就該知道自己也"應該"要服從長上的命令,先不論命令 合不合理公不公平,至少在大前提下,這是最好的掌管組織的方法,若大家各有各的 想法和自我,這是不是得考量到無法放下自我和服從長上,那是否是適合加入修會 走終身聖召這條路。 之前屢次看到有神職人員發生不名譽事件的新聞見報,都會感到很痛心難過,也會氣 憤他們令天主教蒙羞,但是人有軟弱,若這些事件是他們人生的軟弱處,基於教會的 立場,可以協助神職人員還俗,避免他們在軟弱處一再跌倒。因為已經沒法用宗教或 聖召的力量去約束個人行為了,避免個人繼續在罪中沉淪並帶給世人不好觀感,也用 宗教力量(權柄)去協助神職人員離開工作崗位,覺得是在各種情況下,最大的雙贏。 而目前教會對於女性是否可當神父,還未有定論,在此前提下,去冊封女性神職人員的 權柄又來自哪裡呢?? 冊封該位女性的神職人員的作為,在某種程度上仍是犯了不服從教會的命令,並且是 公開反抗,同樣的,一旦被祝聖為神父,其實終身都為神父,在教會裡,並不是神父自願 放棄神父的身份就等於不是神父,所以透過宗教的方法,剝奪神父的權柄,在我看來雖 為該位神父難過,但也覺得這是不得不的最好方式了。 我的心得是,不論是不名譽事件的神父,或是去祝聖女性神職的神父,若是教會無法勸 退他們自己離開,在他們繼續以神父的力量做出更多傷害教會的事之前,教會用強硬手 段迫使他們離開,身為一個保守的教友,我覺得是維持教會的尊嚴及教友的權利,最大的 雙贏作法,雖然結論我仍然為那些神父而難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15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