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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lstaff (no day but today)》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梵蒂岡力挺墮胎爭議中的巴西主教 : 時間: Sat Mar 14 22:28:08 2009 : ※ 編輯: falstaff 來自: 75.18.254.63 (03/14 22:30) : 推 MoneyMonkey :十誡第一: 不可殺人 03/14 23:39 : 推 MoneyMonkey :這違反第一誡, 干近代人權思想發展什麼事? 如果要納 03/14 23:46 : 推 MoneyMonkey :入近代人權思想, 怎麼不把九歲女童的人權考慮進去? 03/14 23:57 : 推 LEONISS :不是很瞭樓上的意思 03/15 00:11 謝謝你提出這個問題, 讓我先重複節錄新聞第一段: ====== 巴西一名九歲女童因為遭繼父性侵懷下雙胞胎,上星期三接受墮胎,結果當地 總主教將女童母親及為她墮胎的醫生趕出教會,這項舉動引起巴西總統「魯拉 」批評,現在教廷梵蒂岡官員公開表態,力挺巴西總主教。 ====== 你看, 巴西主教將女童母親及為她墮胎的醫生趕出教會, 是以什麼為理由? 近代人權思想嗎? 顯然不是, 是用天主教反對墮胎的強烈立場當做理由. 那麼天主教教廷強烈反對墮胎, 是因為近代人權思想嗎? (強烈到把強暴案受害者的母親與幫助受害者的醫生開除出教) 顯然也不是. 這個強烈甚至是僵化的立場, 是以十誡中"不可殺人"為理由, 認定墮胎=殺人, 違反了十誡. 在此情況下, 即使是為了保護被強暴的九歲女童, 不讓她因為懷孕生產而死亡, 一樣要開除出教. 好, 既然"不可殺人"這個誡條要這樣的擴張解釋, 這樣的沒有例外. 那麼, 在戰爭中殺人, 更是直接觸犯"不可殺人"這個誡條. 這樣一來, 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為例, 那些美國老兵, 他們在戰爭中可能殺死了大量的軸心國士兵, 甚至在轟炸任務中炸死了更多的平民. 為什麼天主教教廷不開除他們的教籍? 如果教廷說這是為了正義, 為了保衛生命而殺人, 所以有例外. 這很合理, 我完全贊成. (九成五贊成) 可是同樣的, 即使以"墮胎=殺人"為前提, 巴西這個墮胎手術也是為了保衛生命而殺人, 難道不該視為例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6.3 ※ 編輯: MoneyMonkey 來自: 118.168.76.3 (03/15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