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gYee (魔菇)
看板Catholic
標題Re: [問題] 中保是什麼意思?
時間Wed Feb 11 22:15:51 2009
※ 引述《Changvz ()》之銘言:
: 最近有關聖母的討論提到聖母是"諸寵中保"
: 我不太明白這裡的"中保"是什麼
: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
: 中保是"在買賣或借貸雙方之間,擔負保證責任的人。"
: 可是神與人之間關係,應該不是買賣或借貸
: 如果只是指單純的保證人的話,是指聖母會擔保人會受到神的恩典嗎?
: 若神不給人恩典,聖母會負起擔保責任給予人恩典嗎?
: 為什麼不直接向神禱告,而要向"中保"禱告呢?
: 如果"中保"不是指保證人
: 那公教會的"中保"這個詞是不是有自己的辭意解釋呢?
: 煩請諸位解答
: P.S 中間的問題不是要討戰,是我真的有這些疑問
關於 "中保" 這個詞,在聖經中有出現過幾次....
1. 提摩太前書(弟茂德前書) 2:5-6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2. 希伯來書
8: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
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9:1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
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12:22-24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
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
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3. 約翰壹書(若望一書)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4. 以賽亞書(依撒意亞先知書)
42:6-7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中保:原文是約),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
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49:8 耶和華如此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
我要保護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復興遍地,
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
以上列舉部份聖經中提到關於"中保"一詞的經文。
由此看來,中保是什麼?
(和合本中的特別指出,中保的原文是"約",但似乎仍不是那麼容易懂。)
但如果由原PO所查到的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
中保是"在買賣或借貸雙方之間,擔負保證責任的人。"
我絕得也不難解釋與理解。
以耶穌來講,祂是神和人的中保(提前2:5),在神面前為我們做擔保,
或許我引用路加福音中耶穌說的小故事來說明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
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
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
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
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
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路10:30-35)
我們如同那受傷的人,神如果是店主,耶穌就是那出錢、要代為還錢的撒瑪利亞人。
這裡的中保,特別是耶穌所代表的中保,是為我們向債權人(神)為我們做保。
另位一個未提到明確提到中保一詞,
但卻有中保之責的是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求情的事中,
神最後的成交數目: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那十個人,將是整個城的"中保"。
由此,再如上面以賽亞書49:8中提到: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我們可以知道,神人之間的中保,不一定只有耶穌一個人而已。
(但唯一能作萬人的贖價,只有耶穌,這是唯一中保的意義。)
接著,要來看"諸寵中保"。
要解釋這個詞,我想還是先來看看福音的這個事件吧!
約翰福音(若望福音)2:1~1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
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
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諸寵中保"的原始意義,就始於這段福音。
原本耶穌無意行這個奇蹟(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但這個女人,最暸解耶穌心意的女人,代替了婚宴的主人求了,
而耶穌也聽了這女人的話,給予了他最寶貴的第一次奇蹟。
所以,要說"諸寵中保"是什麼之前,
或許要先釐清,"諸寵中保"不是什麼。
1. 諸寵中保不是指瑪利亞那個女人會"給予"任何人恩典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前書4:10)
各種恩賜,都是來自神,這些恩賜向來都不是由任何"人"所能給予的。
(再次強調:瑪利亞,是人,不是神,即便是在天主教或東正教)
所以,如果瑪利亞有任何恩典,她頂多也只是恩寵的好管家。
雖然瑪利亞不能"給予"任何人恩典,
可是猶如約翰福音所提,她是個"代禱者"的身分,代為轉求的角色。
在基督徒中,我們有需求的時候,不也會跟身旁的兄弟姐妹請求代禱嗎?
特別是當對方的代禱產生一些奇蹟~~~~
但即便如此,我們仍然清楚的知道,代禱者是誰、恩寵的給予者是誰。
所以,諸寵中保,不是指恩寵的給予,而是恩寵需求的代禱者。
2. 向瑪利亞請求代禱,與像恩寵的所有者-神禱告,並沒有衝突
承接上面,瑪利亞是個代禱者。
我們請人幫我們代禱,我們自己就不會繼續向神禱告嗎?
既然瑪利亞僅是個代禱者,那為什麼還要請她幫我們"轉禱"呢?
仍然回到福音中,如果迦拿婚宴中請求耶穌的不是瑪利亞,而是別人呢?
這個奇蹟會出現嗎?(我並沒有說一定會或一定不會喔!)
奇蹟是否會出現是一回事,
更重要是 1.瑪利亞發現酒沒有了 2.她懂得神(耶穌)的心意
我想這是她這位代禱者身上兩個很重要的特質,
也更是神給她為人代禱所賜與她的恩賜。
如此說來,只想自己向神禱告,OK,這很好,那就做吧!
不想請瑪利亞代禱,沒問題。
那如果別人嘗試著請這位特別的代禱者轉禱,覺得有用,
那我們又為什麼要去阻止他說不行呢?
如果神願意我們在請這位代禱者轉禱時,慢慢效法她的榜樣,
我們又怎麼去定論這一定不可以呢?
至於相關於正式"諸寵中保"的神學論點,
就留待博學多聞的其他兄弟姐妹的回覆了,此非我能力所及。
但我在網路上找到了一篇相關的文章,或許有些助益:
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G7.htm
最後,我在想瑪利亞這個女人對於"諸寵中保"以及各種稱號,
或許只會用這幾話來回答而已吧!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
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1:46-55,思高譯本翻譯如下:
我的靈魂頌揚上主,我的心神歡躍於天主,我的救主,
因為衪垂顧了衪婢女的卑微,今後萬世萬代都要稱我有福;
因全能者在我身上行了大事,衪的名字是聖的,
衪的仁慈世世代代於無窮世,賜於敬畏衪的人。
衪伸出了手臂施展大能,驅散那些心高氣傲的人。
衪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
衪曾使飢餓者飽饗美物,反使那富有者空手而去。
衪曾回憶起自己的仁慈,扶助了衪的僕人以色列,
正如衪向我們的祖先所說過的恩許,施思於亞巴郎和他的子孫,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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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angvz :所以"中保"在聖經中有多種意思,但都翻成"中保" 02/1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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