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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vz ()》之銘言: : 最近有關聖母的討論提到聖母是"諸寵中保" : 我不太明白這裡的"中保"是什麼 :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 : 中保是"在買賣或借貸雙方之間,擔負保證責任的人。" : 可是神與人之間關係,應該不是買賣或借貸 : 如果只是指單純的保證人的話,是指聖母會擔保人會受到神的恩典嗎? : 若神不給人恩典,聖母會負起擔保責任給予人恩典嗎? : 為什麼不直接向神禱告,而要向"中保"禱告呢? : 如果"中保"不是指保證人 : 那公教會的"中保"這個詞是不是有自己的辭意解釋呢? : 煩請諸位解答 : P.S 中間的問題不是要討戰,是我真的有這些疑問 關於 "中保" 這個詞,在聖經中有出現過幾次.... 1. 提摩太前書(弟茂德前書) 2:5-6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2. 希伯來書 8:6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 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9:15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 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 12:22-24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 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 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 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3. 約翰壹書(若望一書)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4. 以賽亞書(依撒意亞先知書) 42:6-7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中保:原文是約),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 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49:8 耶和華如此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 我要保護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中保:原文是約);復興遍地, 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 以上列舉部份聖經中提到關於"中保"一詞的經文。 由此看來,中保是什麼? (和合本中的特別指出,中保的原文是"約",但似乎仍不是那麼容易懂。) 但如果由原PO所查到的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 中保是"在買賣或借貸雙方之間,擔負保證責任的人。" 我絕得也不難解釋與理解。 以耶穌來講,祂是神和人的中保(提前2:5),在神面前為我們做擔保, 或許我引用路加福音中耶穌說的小故事來說明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  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  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  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  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  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路10:30-35) 我們如同那受傷的人,神如果是店主,耶穌就是那出錢、要代為還錢的撒瑪利亞人。 這裡的中保,特別是耶穌所代表的中保,是為我們向債權人(神)為我們做保。 另位一個未提到明確提到中保一詞, 但卻有中保之責的是亞伯拉罕為所多瑪求情的事中, 神最後的成交數目: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那十個人,將是整個城的"中保"。 由此,再如上面以賽亞書49:8中提到: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我們可以知道,神人之間的中保,不一定只有耶穌一個人而已。 (但唯一能作萬人的贖價,只有耶穌,這是唯一中保的意義。) 接著,要來看"諸寵中保"。 要解釋這個詞,我想還是先來看看福音的這個事件吧! 約翰福音(若望福音)2:1~1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  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  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諸寵中保"的原始意義,就始於這段福音。 原本耶穌無意行這個奇蹟(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但這個女人,最暸解耶穌心意的女人,代替了婚宴的主人求了, 而耶穌也聽了這女人的話,給予了他最寶貴的第一次奇蹟。 所以,要說"諸寵中保"是什麼之前, 或許要先釐清,"諸寵中保"不是什麼。 1. 諸寵中保不是指瑪利亞那個女人會"給予"任何人恩典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前書4:10) 各種恩賜,都是來自神,這些恩賜向來都不是由任何"人"所能給予的。 (再次強調:瑪利亞,是人,不是神,即便是在天主教或東正教) 所以,如果瑪利亞有任何恩典,她頂多也只是恩寵的好管家。 雖然瑪利亞不能"給予"任何人恩典, 可是猶如約翰福音所提,她是個"代禱者"的身分,代為轉求的角色。 在基督徒中,我們有需求的時候,不也會跟身旁的兄弟姐妹請求代禱嗎? 特別是當對方的代禱產生一些奇蹟~~~~ 但即便如此,我們仍然清楚的知道,代禱者是誰、恩寵的給予者是誰。 所以,諸寵中保,不是指恩寵的給予,而是恩寵需求的代禱者。 2. 向瑪利亞請求代禱,與像恩寵的所有者-神禱告,並沒有衝突 承接上面,瑪利亞是個代禱者。 我們請人幫我們代禱,我們自己就不會繼續向神禱告嗎? 既然瑪利亞僅是個代禱者,那為什麼還要請她幫我們"轉禱"呢? 仍然回到福音中,如果迦拿婚宴中請求耶穌的不是瑪利亞,而是別人呢? 這個奇蹟會出現嗎?(我並沒有說一定會或一定不會喔!) 奇蹟是否會出現是一回事, 更重要是 1.瑪利亞發現酒沒有了 2.她懂得神(耶穌)的心意 我想這是她這位代禱者身上兩個很重要的特質, 也更是神給她為人代禱所賜與她的恩賜。 如此說來,只想自己向神禱告,OK,這很好,那就做吧! 不想請瑪利亞代禱,沒問題。 那如果別人嘗試著請這位特別的代禱者轉禱,覺得有用, 那我們又為什麼要去阻止他說不行呢? 如果神願意我們在請這位代禱者轉禱時,慢慢效法她的榜樣, 我們又怎麼去定論這一定不可以呢? 至於相關於正式"諸寵中保"的神學論點, 就留待博學多聞的其他兄弟姐妹的回覆了,此非我能力所及。 但我在網路上找到了一篇相關的文章,或許有些助益: http://www.catholicworld.info/sameroot/G7.htm 最後,我在想瑪利亞這個女人對於"諸寵中保"以及各種稱號, 或許只會用這幾話來回答而已吧! 『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  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1:46-55,思高譯本翻譯如下:  我的靈魂頌揚上主,我的心神歡躍於天主,我的救主,  因為衪垂顧了衪婢女的卑微,今後萬世萬代都要稱我有福;  因全能者在我身上行了大事,衪的名字是聖的,  衪的仁慈世世代代於無窮世,賜於敬畏衪的人。  衪伸出了手臂施展大能,驅散那些心高氣傲的人。  衪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  衪曾使飢餓者飽饗美物,反使那富有者空手而去。  衪曾回憶起自己的仁慈,扶助了衪的僕人以色列,  正如衪向我們的祖先所說過的恩許,施思於亞巴郎和他的子孫,直到永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89.115
falstaff :推 這篇寫的非常清楚 02/11 23:26
IamHoney :推~ 02/12 09:59
Changvz :感謝解惑 02/13 20:29
Changvz :所以"中保"在聖經中有多種意思,但都翻成"中保" 02/13 20:34
opoj :中保私囊 02/14 00:10
Ivangelion :推薦這篇文章 02/14 11:36
panzerleader:推~! 02/14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