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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處:天主教亞洲通訊社的一則報導      http://www.ucanews.com/trad/2008/03/07/70604/ ◎ 簡介:這是一則訪問稿,訪問時間正值倪神父擔任耶穌會東亞及大洋洲議會主席的時      後。倪神父分享了在團體中的領導模式、處理衝突、領導原則與價值觀,因著      在亞洲服務時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往來和互動,他的經驗,很值得板上的教友      以及關心人的團體該如何合作與發展的朋友,一起來檢視、思考與討論。              == [關於倪勝民神父] ==   新任耶穌會總會長倪勝民(Fr. Adolfo Nicolas S.J.) 神父,於去年一月十九日在 該修會的第卅五屆全體大會中當選,接替早前獲教宗本篤十六世接納辭呈的七十九歲柯文 伯(Fr. Peter-Hans Kolvenbach S.J.)神父。(按,目前也是基督生活團的總輔導EA- Ecclesiastical Assistant)   七十一歲的西班牙籍倪神父大半生在亞洲服務,是耶穌會東亞及大洋洲議會主席。他 於一九九五年出任上屆全體大會秘書,在今屆大會中是計劃委員會成員。   倪神父早前接受一位耶穌會修士訪問,談及對領導模式、解決衝突、耶穌會面對的挑 戰的看法,以及他希望向年輕會士灌輸的領導價值觀。其觀點反映他多年來在亞洲生活的 體驗。   這位耶穌會第卅任總會長早於廿二歲便到日本傳教,於六七年在該國晉鐸。除了在羅 馬宗座額我略大學攻讀教義神學碩士的幾年,四十多年來一直在亞洲生活。   除了在東京上智大學執教,他曾擔任多項要職,包括七八至八四年間出任馬尼拉東亞 牧靈學院主任、九一至九三年為日本耶穌會初學院院長、九三至九九年任日本會省省會長 ,以及由二零零四年至當選總會長前擔任修會地區會議主席。同時他也負責日本外勞的牧 靈工作。   耶穌會東亞暨大洋洲議會主席的工作,主要是統籌區內各會省的使徒工作,並與各省 會長共同管理會務。 訪問倪神父的修生當時正修讀有關領導才能的課程,他訪問倪神父乃出於欣賞其領導 能力。天亞社得到耶穌會羅馬新聞室同意,刊登該篇於零六年九月所做的訪問。 問:你如何面對困難和挑戰? 倪勝民神父:在我看來,不同事件有不同處理方法,一旦有問題出現,不管是關於培育或 使徒工作或行政方面,最重要是研究問題所在,從中找出相關事情和影響,再決定採取甚 麼行動或反省。   一些問題祇可以長遠解決,先改變思想和觀點,然後採取行動。假如我們的思想,不 但是會長的思想,而是有關人士的思想不一致,問題遲早出現。   有些事情可以即時處理,但首先必須澄清主要事實和資料,然後評估各方案的結果是 否合乎我們的價值觀、處事手法,以及修會的基本生活。當中的挑戰包括我們要辨別甚麼 問題可以短期內解決,甚麼要長遠計劃。 問:耶穌會士理應聽命於長上,你作為長上對此有何經驗? 倪勝民神父:我不完全同意此說法,我們不是要盲目服從,而是與長上一起探討問題,辨 別和尋找答案。若最後沒有共識,便由長上作決定。我們需要有人作決定,但過程中大家 是共同參與。   我認為若持開放態度和擁有內心自由,服從可以是很有創意和很有用。這正是聖依納 爵大力支持的。如沒有內心自由,很難作出正確決定。出發點、目標以及引申而來的結果 比眼前的事件更重要。   有人以為盲從便是真正服從,長上說的不管對錯,你也要依從。但我認為習以為常地 盲從對修會或任何人都是災難。依納爵認為祇有危急時才應例外地依從,但這種情況十分 罕見。   沒有想像力的服從,對教會、群體和個人都不好,最理想是大家取得共識,但這需要 分辨、研究和對話。 問:如果經過一輪諮詢後才作的決定又如何? 倪勝民神父:即使在這情況下,長上也可能會出錯。我們不能說長上所有決定 都是天主的旨意。若長上對聖神開放,認真地參考諮詢所得的意見,各項資料以及諮詢過 程中對有關資料的理解,他的決定理應離上主的旨意不遠。但這並非毫無錯誤或理所當然 ,因此事事總會有機遇。所以對依納爵來說,凡事總可以提出異議。 問:你如何處理衝突? 倪勝民神父:我想這跟好的領導方式一樣。每項衝突都不同,情況不一,需要因時制宜。 你要研究衝突的問題所在,然後儘量找出各種可行的處理方法,不僅在處理衝突時如是, 靈修指導時也應這樣做。人們往往由於看不到出路而停滯不前。   領袖的一個重要角色,是要在別人看不到出路時找到出路,真正的難題是少之又少, 我們看不通前路才造成難題。一旦有衝突,務必要找解決方法,找到雙方的中間立場或雙 方都接受的位置。任何意見都有可取之處,中間點是雙贏的方案,與對錯無關。因此將人 強行劃分忠奸正邪(按,非好即壞的二元劃分法)便很難找到出路,因為沒有中間立場。   所謂出路,並不表示我們一定會找到完美的解決方案,完美的方案並不存在。即使根 據教會法、耶穌會的法律等等所謂既定的解決方法,我們如何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作不 完美而最好的決定才是重要。然而,就算在這些情況下,我也喜歡尋找不同的方法,因為 法律不能顧及所有情況,祇能提供方向,根據傳統的經驗證明有效,才成為某些特定問題 的既定解決方法。   但人生而不同,即使法律上有答案,我也喜歡走出法律的框框去思考,有沒有別的可 行性?但我並非要違反法律,而是走出法律的框框。   我深信在解決衝突時,我們往往要妥協。妥協並非消極地說:「噢,我放棄。」妥協 並非放棄,而是接受現實,明白是此時此刻最好的做法。然後可能要尋找改變他人想法的 策略。可能在另一個階段,即一、兩年之後會出現不同的情況。 --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歧路天堂 Detours to Paradise】 http://video.libertytimes.com.tw/topnews.php?i=288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