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引述《cynicalfaith (大日蓮華)》之銘言:
: : 卡加延暨達古潘總教區奧斯卡.克呂斯(Oscar Cruz)總主教指出,教會法禁止神父同時
: : 擔任政治及牧民職位。這名聖費爾南多總教區前任主教說,潘利略神父在競選總統前,應
: : 先尋求豁免司鐸義務,「解除神職人員身分」。這位教會法律師說,「我們所受到的培育
: : ,非為管治國家」,即使它有培育神父宣講政治道德。
: 天主教法典第二卷第0285條。
: 天主子民 (聖職人員之義務與權利)
: 1項-聖職人員應依特別法規定,避免一切不合身份的事務。
: 2項-雖非不雅,但不合聖職身份者,聖職人員皆應避免之。
: 3項-聖職人員不得參與執行民權的公職。
: 4項-無本人教區或修會教長的許可,不得參與屬於在俗人士之財務管理或有關償還債務
: 的世俗職務;即使對其本人之財物,如未與本教長商議,禁止作擔保;同樣不得簽署期票
: ,即無確定理由而有償付欠款義務者。
: 看來是以這一條為基礎,不過聖秩不是無法撤銷嗎?選上總統卸任後再申請復職吧。
聖秩聖事如同領洗盛事一樣,永久留有聖神的印記(即一次而永遠)
可是教會可以取消其行使聖事的"職權"
即除非特殊緊急危難之狀況下,不准其行使神職人員的聖事職權。
但僅止於"禁止",而非他已經沒有行使神職人員聖事之能力。
如同教會可以停止其聖職職權,同樣亦可以恢復其職權,
准予其再行使神職人員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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