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sxcvbnm (qsxcvb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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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花蓮漁民酒後駕漁筏 涉公共危險罪遭移送
時間Thu Jul 10 21:41:05 2008
花蓮一名吳姓漁民昨天傍晚在酒後駕駛大管筏出港作業,卻因未依規定報關,遭花蓮漁港
東堤安檢所叫回並進行酒測,結果當場引發吳姓漁民不滿釀成衝突,東部巡防局岸巡八三
大隊以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區漁會總幹事王鐙億指出,吳姓漁民在昨天傍晚約五時,飲酒後準備駕駛漁筏出海作
業時,先委請船員代為拿錢還給朋友,自己則處理冰塊補給工作,吳姓漁民以為船員會順
道前往東堤安檢所辦理報關作業,即逕自前往鄰近安檢所的製冰廠處理冰塊補給事宜。
沒想到這名船員看見吳姓漁民往安檢所方向走去,誤以為是去辦理報關作業,結果這名船
員就未順道辦理報關事宜。
而吳姓漁民在處理冰塊補給事宜後,以為船員已辦妥報關事宜,即跳上漁筏出港作業,沒
想到才航行約一百二十公尺,就因未辦理報關作業立即被東堤安檢所叫回。
吳姓漁民接獲通知後立即駕駛漁筏返回,一上岸就被告知未辦理報關作業,且因酒後駕漁
筏出港,要求吳姓漁民接受酒測,結果立即引發吳姓漁民的不滿並釀成衝突,吳姓漁民在
氣憤之下還掀翻安檢所內的桌椅。
吳姓漁民最後被岸巡八三大隊人員制止,經酒測發現酒測值達零點二九二毫克,今天在完
成筆錄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第一八五條之三的﹁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妨礙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王鐙億表示,漁民經常須在海上的低溫環境下作業,因此大多都會喝酒驅寒,這次竟遭酒
測並被移送,實在令人感到詫異,因為漁筏怎麼看都不是所謂的交通工具,如果以後漁民
出海都要酒測,不僅與現實狀況脫節,恐怕也會造成很大的反彈。
有人是東堤的嗎,東部漁民出海幾乎都嘛有喝酒,因為東部人都是強悍的種族,小米酒文化
,這樣搞真的有點誇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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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84.2
→ petitcuckoo:八三的新聞耶 >////< 07/10 21:54
推 DoD:原PO不是也退伍了嗎:) 07/10 22:08
→ qsxcvbnm:對阿,最近聽學弟說和仁在交通管制,和平爽翻天了! 07/11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