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rock (搖滾態度)
看板Champion
標題[心得] 激動文
時間Tue Oct 31 16:02:19 2006
這是突然的一種情緒文,我衝動了,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但現在我還是很想說。
我喜歡強辯,但不喜歡大家把強辯跟五月天扯在一起,
不喜歡用「就是五月天怪獸的表弟」這種話來介紹強辯,
雖然我曾經也這樣說過,但現在我會說,就是「強辯樂團」啊!
我知道五月天真的幫了強辯很多忙,不能否認的他們的關係是切不斷的,
而我真的也是因為五月天才認識強辯,但從發片到現在,
強辯的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很認真的把他們的音樂帶到各個地方,
在音樂上,他們是獨立的。
一開始或許有點模糊焦點,不過看了他們的表演,
認真的聽了他們的音樂,看了他們現場的影片,讓我越來越喜歡他們,
不要再說有誰誰誰的影子了,強辯就是強辯,
跟五月天分開的,我希望的。
純粹的支持強辯,而到了現場,
一起享受在強辯的音樂裡,盡情的搖著跳著,
唱到什麼歌很自然的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當主唱介紹起團員,我們總是很開心的歡呼,
吉他 貝斯 鼓 solo的時候,我們會用力的拍手跟尖叫,
恨不得把心中澎湃的情緒傳到台上,
大家開心的玩樂 一起唱 一起跳 一起唱 一起跳,
那個感覺很棒!
那個感覺很棒!
那個感覺很棒!
最後,我發洩完了,
我想我偏激了。
and.....
gogo Champion!!
gogo Champ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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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舞台
(搖滾的樂趣 就在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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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97.238
推 egmilkmiu:或許真的逃離不了 但我們只管單純喜歡著強辯就好了=) 10/31 16:41
→ ashinrulin:一起唱一起跳 這種感覺我們自己知道就很棒啦~:) 10/31 19:56
推 JESSC:gogo Champion!! 10/31 20:49
推 blueday:我也是現場看過強辯後,深深和你有同感。強辯就是強辯。 10/31 22:50
推 fangyuho:推~~~ 11/02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