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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全省超輕僅四處合格場地,呼籲飛友勿亂飛 * 2010-02-01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彭群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針對昨天發生在彰化彰化縣芬園鄉的「雙座超輕型載具」迫降事件,民航局發佈 新聞稿指出,全案已經進入調查程序,根據目前已經申請合法的飛行場,全台灣只有 四處,請超輕玩家依法申請飛航,勿違反規定,否則將開罰新台幣六萬到三十萬元。 民航局表示:全台完成合法程序的起降場地,包括:中華民國超輕飛行發展協會 的屏東縣大鵬灣、台灣飛行大玩家運動協會的屏東高樹鄉皆豪起降場、中華民國動力 飛行傘訓練協會的苗栗後龍起降場,以及花蓮縣航空運動協會的鳳林起降場,共四處 起降場地,提供飛友合法活動。 至於發生週日的事件,已經造成1人乘員受傷送醫,民航局已經派遣二位檢查員 到事故現場,配合飛全會執行調查處理工作。民航局表示:超輕型載具屬於個人運動 休閒,載具設計比一般飛機或直昇機的標準低,屬於簡易飛航載具,系統沒有備份設 計,一旦機組件失效,容易釀成意外,必須依照程序進行緊急處置。活動本身就具有 一定的危險。 根據民航局頒布的「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載具應該有檢驗合格證,人員應有 操作證,必須在合法的起降場地及空域內活動,目的是為了提高其活動之安全性;民 航局再次呼籲從事輕型載具活動的民眾,需經由合法程序申請。確保飛航安全,否則 將觸犯民用航空法第9章之1,可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的罰鍰。 源自: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 0,4526,110105+112010020101328,00.html -- 推文不是動力,是種鼓勵,留言更是一種支持和加油。 http://tr.im/RunDLL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