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0720 (凜月銘心)
看板ChangHua
標題[新聞] 引道右轉開罰單 員警被批搶錢
時間Thu Jul 10 17:48:26 2008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馬路如虎口,不注意還會成為交通違規陷阱區。連日來有用路人
從彰化市金馬聯絡道引道右轉中山路北上時,遭中山路旁員警攔下,以紅燈右轉開單告發
,用路人痛批警方「搶錢」!對此,彰化縣警局交通隊長張清立也認為警方如此處理不妥
,立即指示所屬避免在有爭議的路口執勤,並強調這些罰單經申訴後會予以撤銷。
許多用路人向彰化縣議員賴岸璋反映,他們行車從彰化市金馬外環聯絡道要右轉中山路北
上時都會經過引道,當時金馬外環聯絡道直行穿越中山路的交通號誌為紅燈,但他們沿著
引道右轉,沒想到右轉後直行約50公尺,路旁竟有員警將他們攔下,以紅燈右轉為由開單
告發。
賴岸璋昨天到現場勘查指出,交通號誌就設置在中山路與金馬路的十字路口處,用路人欲
經由引道右轉時,雖然十字路口處的交通號誌為紅燈,但引道上明明就沒有交通號誌,為
何還會有員警等著抓右轉車輛,他聽說這條引道被稱為「黃金車道」,原來是警方把用路
人當成「提款機」。
交通隊長認為不當
面對上述質疑,縣警局交通隊長張清立說,交通隊員警在該處執勤的目的是要攔查未依規
定兩段式左轉的機車騎士,並非要攔查從引道右轉的車輛,如果車輛從引道右轉被開單告
發,是不適當的。
張清立強調,不只是金馬聯絡道引道右轉中山路北上的地點是如此,其它有引道的道路右
轉其實都沒有違規,他對於有員警以此方式開單告發感到不可思議。
被開紅單可先申訴
他說,民眾若因此被開單,可拿紅單到交通隊申訴,警方會與監理單位聯繫撤銷,他也將
要求所屬,對於用路人行駛經過號誌不明確或待改善路口時,應以勸導為主,不要輕易開
單,以避免引發爭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710/78/12x3v.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63.4
推 springman:這種開法真的是搶錢,太誇張了.... 07/10 17:55
推 a1q2s3c456:最好是主管事先都不知道啦~主管都不用審核蓋章的喔? 07/10 18:46
推 tuminghsin:最近到處都是警察在抓交通違規,原來台灣有這麼多警察 07/10 18:51
推 ecound:唉 警察... 07/10 21:13
推 Zenny:張清立應該不會知道 審核蓋章的主管不會到他這個階層 07/10 21:49
→ Zenny:警察本來水準就很參差不齊 07/10 21:53
→ hockerw:沒人反應的話 就賺到一張啦... 07/10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