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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的講一下 我前幾篇的推文說的「學生好欺負」 並不是說看到學生就要找渣 畢竟無冤無仇誰想惹麻煩 而是被攔下來後給我的「感覺」。 很不幸的,小弟這兩年在彰化騎車總共被攔了4次 我不是飆仔,更不是台客,機車原廠未改 被攔的原因,一次紅燈右轉,兩次未打方向燈,一次成功路逆向找豬腳大王 結果豬腳大王沒開,不過這不是讓我生氣的重點 重點是四次被攔下來,幾乎流程都一樣 一、行照駕駛麻煩一下。 二、7x年次?還是學生嗎? 結果四位大哥、不同時間、不同路口、不同違規情形,唯一是相同性別 一聽到是學生,馬上拿出紅單開始填填填寫寫寫抄抄抄~ 最讓我覺得不舒服的是,掛在嘴角那一副我吃定你了的笑容...... 我錯,我認,但你都開了我的單,為什麼還要揶揄我一下? 常常問,「xx大學不是在xx,跑來彰化做什麼?」 「陪女朋友?陪到都沒看到這裡是單行道?」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我知道這句話讓我很不舒服,如果在國外我應該可以告他 憲法賦予警察取締違規的權利,但教訓或裁判我的不是應該是法官嗎? 每個人都是人生父母養,我有必要被你開單還被你嘲笑嗎? 小老百姓要隨身帶錄音筆?開玩笑吧? 這個社會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變成要這樣防衛自己和無時無刻對抗他人? 這是治標不治本,一個殺人犯,在檢察官確定他有罪前, 警察必須要將他視為嫌疑犯,並不能對他有任何侵權行為,也不能讓家屬對他肝臟攻擊! 但為什麼交通違規上訴後,是要由我們小老百姓提出佐證來證明自己被冤枉呢? 警察跟我們無冤無仇並不會找我們麻煩,這點並不全對。 人非聖賢,非機器,難保不會有看錯或寫錯之虞, 畢竟對一些人,開庭對他來說成本都比一張600元的罰單來的多 為什麼他還要堅持上訴? 再來說一下特權,我被攔的時後,警察對我的語氣 怎麼跟前面文章說到的「xx助理(?)」、「xx主任(?)」截然不同? 使用特權的人都去吃大便,但對特權妥協的人是不是也還有點餓? 最後,兩台警車只能攔一個違規? 我被攔的四次裡,只有一次是一對一家教,其他都是小班制三~四台。 得知我是學生後,另一個手舞足蹈的走向馬路中間,轉眼間又攔了三台。 P.S 沒開喔咿喔咿或紅藍燈,到底可不可以追上來把你攔下開單? 有警察抓人,居然衝到學校停車場抓沒戴安全帽的哩?! 比周董還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69.112
Anakin911:看來我今天這些都多打的,就當作沒看到吧 12/26 23:37
※ 編輯: junjikilin 來自: 218.170.169.112 (12/26 23:40)
junjikilin:已刪 辛苦了 12/26 23:40
antibailan:來討噓的嗎 12/27 08:11
AJS:你如果國外違規被抓的話,皮更要繃緊一點 12/27 09:47
AJS:另一點,如果你自己不違規,後面的事都不會發生,你應該很慶幸 12/27 10:30
AJS:沒人因為你的違規出事受傷 12/27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