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tzchenchen:(四)他不是初犯,除了要求退款,應該要直接報案. 07/24 13:39
推 katzchenchen:並且應該罷免他板主之位,因為他利用了大家對板主的 07/24 13:42
→ katzchenchen:信任. 07/24 13:42
推 lOOcc:雖然我沒跟團 但依我在合購版多年看了自古至今的騙錢事件 07/24 14:02
→ lOOcc:報警處理是最效率的辦法 拖越久 越難搜證 07/24 14:03
推 spyami:(二) 最晚7/31 出示証明 07/24 14:30
推 somissu:(二) 7/31前若不出示證明,就報警吧。怕拖太久 07/24 14:32
※ 編輯: asherya 來自: 118.231.24.232 (07/24 14:33)
→ asherya:應版友要求修掉推文 07/24 14:34
推 GreatShot:(四)六日兩天出示購買證明,若未能出示請擬定退款計畫 07/24 14:37
推 ABC20021001:(二)7/31前及(四)辭掉版主 版主的身份讓她利用我們的 07/24 14:37
推 gigikikih:如果他有習慣把PTT信件備份到EMAIL信箱 07/24 14:38
→ ABC20021001:信任 這真的很不可取!!! 07/24 14:38
→ gigikikih:就算他在PTT上面沒看信 依舊可以看到信的內容 07/24 14:38
→ GreatShot:若這兩天還是沒有音訊就請原PO協助禮拜一報警處理。 07/24 14:38
→ gigikikih:所以如果他要裝死沒看信 是可以用這個手法的 07/24 14:39
→ gigikikih:分身galigong 07/24/2009 09:55:00 Fri 有上線 07/24 14:40
推 Erin02:為什麼出示證明要等上24小時,不是拍照放他blog就好? 07/24 14:43
→ mikuru:當然是報警啊 幹嘛給他時間想藉口? 07/24 15:00
推 brianjim:本週末沒回音就報警吧 不要再讓他用新團補舊團的洞 07/24 15:24
→ lovebites:她在合購也開了黑師傅的團... 07/24 15:26
推 wondermonkey:(二)最慢這週日出示證明。若無,支持法律途徑處理 07/24 15:33
→ wondermonkey:希望是有訂啦^^"不希望版主利用版友的信任,將合購 07/24 15:34
→ wondermonkey:款項移為他用。時間真的有點久了XD 07/24 15:34
推 GEKKAKAJIN:(二)最晚7/26出示證明,我不想再等下去了!同時(四), 07/24 15:44
→ GEKKAKAJIN:罷免她並報警!她既然是累犯也不用對她太客氣了! 07/24 15:45
推 Milliam:(二) 7/31前出示証明 並罷免 07/24 15:46
→ DaisyMi:這種人竟然是版主 天阿 07/24 15:52
推 newmos:(二)7/26(日)前出示購買證明或退款 並且(四)罷免 唉... 07/24 16:24
推 whay:(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或退款 07/24 17:03
推 innoblue:(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17:43
推 zephyr0315:(二)最晚7/31完成說明(包括收款證明、與日方聯絡購買 07/24 17:55
→ zephyr0315:之所有相關資料含信件、書面資料等,並且出示與日方購 07/24 17:56
→ zephyr0315:買鋼筆之證明;若無訂購則請於期限內退款完成),若無 07/24 17:56
→ zephyr0315:則走(四)法律途徑法院解決。 07/24 17:57
→ zephyr0315:補充:若真的已經完成匯款請明確告知何時會收到物品。 07/24 17:57
→ tsuyoasa:大家最好沒事Q他名片記他的IP和上站時間,不然之後他說什 07/24 18:30
→ tsuyoasa:麼被盜帳號之類的爛藉口= = 07/24 18:31
推 eging0527:(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1 07/24 18:40
推 sonia8715:(二)最晚7/29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18:42
推 snufukin:(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19:32
→ saintai:(二)到7/31 07/24 19:43
→ Mirandachang:(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19:52
推 silvia811:(二)7/26前出示購買證明,若無法律途徑+1 07/24 20:14
推 shouhei:(二)最晚7/31完成說明 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21:31
推 ijlinix: (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1 07/24 21:55
推 elisamtv:★★拖到7/31有點太晚 7/26沒有出示就該立刻報警★★★ 07/24 21:58
推 ace8ace8:(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22:18
推 Jochum:趕快報警啦...要作什麼喊的這麼大聲,只會讓他拼命想藉口罷 07/24 22:21
推 adesfro:(二) 7/31 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辛苦哩 07/24 22:22
推 rockhopper:165說退款就不無法報案 建議先報案 免得被她鑽漏洞 07/24 22:27
→ rockhopper:警察杯杯會請她出面的 07/24 22:27
推 Jochum:強烈建議趕快報警,否則或許還有其他人正準備受害 07/24 22:34
推 landice720:集滿20個受害者,可以打集體共同訴訟。 07/24 22:43
推 GEKKAKAJIN:所以報了警之後,就算她退錢,還是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07/24 22:43
→ snufukin:G大可以看一下合購板精華區9->16 有一個相似的例子 07/24 22:45
推 landice720:通常是會先調解,以不起訴。主, 07/24 22:47
推 rockhopper:無法退款的話 國家就會養她了 07/24 22:48
→ yuyuoo:我的意見是先研究好相關的處理辦法,然後儘速報警備案 07/24 22:56
→ yuyuoo:到時可以和解,大家耗在這邊也不是辦法(時間寶貴.......) 07/24 22:57
推 rockhopper:有人可以帶頭報案嗎? 07/24 22:58
→ yuyuoo:(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1 07/24 22:58
推 GEKKAKAJIN:如果打165詐騙專線有用嗎?(先凍結戶頭?) 07/24 22:58
→ rockhopper:打電話沒用 他會叫你去警局 只有報案才可以 07/24 22:59
→ majolicass:嗯 不過打電話還是可以諮詢一些事情吧 07/24 22:59
→ asherya:打電話沒用 我剛剛也打過165 他直接「提告」 07/24 23:02
推 wiwivivi:(二)7/26前是出匯款證據,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23:20
推 katzchenchen:強烈建議立刻報案,我閃光是做網路業的,他說這已經構 07/24 23:23
→ katzchenchen:成詐騙了!若有台北市團友要報案,我願意一起去. 07/24 23:24
推 rockhopper:26號PTT停機 妳們現在趕快決定吧 07/24 23:27
推 Frehrt:看有沒有批兔的板可以暫供討論. 07/24 23:31
推 Jochum:如果要繼續討論下去,可能有人會很高興,可以一覺自然醒 07/24 23:37
推 rockhopper:台北這邊可以轉給我同學的警察姊姊 07/24 23:41
推 Snova:(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或退款,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4 23:56
推 kelly717:(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或退款,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5 00:50
→ zucca:========== 7/26要停機了阿,有跟團的人注意一下 ========== 07/25 00:53
推 sukimaki:(二)最晚7/26出示購買證明,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1 07/25 01:08
→ zukes:是努力錯方向了,希望快點出面,不要每次都想著退款就沒事了 07/25 01:10
推 live999:(二)7/26前是出匯款證據,若無則(四)走法律途徑+1 07/25 01:10
→ majolicass:...說真的,我覺得就事論事不要酸人... 07/25 01:19
→ majolicass:雖然我沒跟團沒立場講話,但是我覺得保持理智處理 07/25 01:20
→ rockhopper:鴨血團尚有人沒收到退款 原因是她得付跨行手續費 07/25 01:21
→ majolicass:事情會比較好,不然沒錯的那方也會一身腥 07/25 01:22
→ majolicass:我知道大家都很理智斷線,還是請保持理智吧 囧 07/25 01:23
→ yuyuoo:我也贊成對事不對人,保障自己該有的權益就可.. 07/25 07:33
推 lhl:對人~是因為他是累犯... 07/25 07:42
推 yuyuoo:看來是還沒下訂單,那問題就在退款跟要不要提告訴了 07/25 10:16
→ yuyuoo:退款是一定要的,問題是多少時間內要完成,沒完成如何 07/25 10:17
→ yuyuoo:完成退款後要不要提告再撤銷留個案底,或是告到底 07/25 10:18
→ wondermonkey:晚上會出來解釋,所以是沒下訂單囉? 07/25 10:19
→ yuyuoo:都說自己被炸騙了,就算下了單也還沒匯款成功巴 07/25 10:20
→ wondermonkey:大家可以想一想要怎麼處理了XD 07/25 10:20
推 yuyuoo:剛收到信說被詐騙,那應該是被代買詐騙,那就請CHA加入我們 07/25 10:22
→ wondermonkey:沒看到標題~跑回去看了~orz~ 07/25 10:22
→ yuyuoo:一起提告巴..... 07/25 10:23
推 snufukin:我收到第二封通告信...內容是等她去報完案就上來說明... 07/25 10:23
推 wondermonkey:如果chaumethan也是受害人,也請盡速給大家交待~ 07/25 10:26
→ wondermonkey:大家應該是望眼欲穿了。 07/25 10:26
推 Erin02:請他報完案要留案號,請他把被詐騙的收據放到網路 07/25 10:26
推 Fanl2009:要請他出示單據證明有報案,不然事情真相都隨他講... 07/25 10:27
→ yuyuoo:匯款單、報案單、代買帳號資料.....該提出來的都要提出來 07/25 10:32
→ wondermonkey:出示該出示的資料才能取得大家的信任啊~ 07/25 10:34
推 rockhopper:才睡個覺上來...有點好笑 07/25 10:39
→ rockhopper:有通告信嗎 我好想看 07/25 10:39
推 ayh:rockhopper大,轉寄給您囉~~ 07/25 10:45
推 rockhopper:請她記得出示報案單據以及到哪間分局報案 07/25 10:46
→ rockhopper:她的記錄那麼差 我想需要警察杯杯當她證人 07/25 10:46
→ rockhopper:但如果不是事實還去報案 那C大可能就得讓國家養 07/25 10:47
推 lhl:我猜說法~帶去報案的資料不足->警察不受理->改天再報案->拖拖 07/25 10:48
→ rockhopper:應該是不會 詐騙警察都會受理 07/25 10:49
推 rockhopper:但如果她亂報案的話 那就...她很危險 07/25 10:52
推 Erin02:晚上如果真的上線會說:因為沒有匯款收據所以警察不受理 07/25 10:52
→ rockhopper:哈哈 各位團員們就不用對她客氣 換妳們報警吧 07/25 10:53
推 yuyuoo:阿,有台南鄉民可以陪她去阿,這樣最快..... 07/25 10:53
→ yuyuoo:樓上是問有沒有鄉民可以陪她去 07/25 10:54
推 Erin02:你覺得他會希望鄉民陪他去嗎?如果會他應該先出示匯款證明~~ 07/25 10:55
推 rockhopper:艾琳大我們陪她去 超樂意的 07/25 10:56
推 live999:台南人,我願意陪她去 07/25 11:03
推 yuyuoo:代買ID、全名 、電話、 住址 、 然後版友陪妳去報警 07/25 11:11
→ yuyuoo:副版主暫時停職(自行寫信申請),滿足以上條件才有好談 07/25 11:11
推 katzchenchen:如果是被詐騙,那應該是整個團一起去報案,而不是 07/25 11:12
→ katzchenchen:私下退款了事吧?我覺得解釋信疑點重重 07/25 11:13
→ wondermonkey:如果c版友也是被詐騙,為何要賠我們錢?應要一起報警 07/25 11:15
→ wondermonkey:提出告訴吧!這樣才合理。 07/25 11:15
推 live999:我打電話去了,語音信箱,我手機會隨身攜帶,麻煩y板友有 07/25 11:16
推 katzchenchen:哈哈主購的google文件已經關掉了,真是欲蓋彌彰 07/25 11:16
推 yuyuoo:如果可以就請rockhopper、live999幫忙作證囉,還要附照片 07/25 11:17
→ live999:狀況可隨時連絡,我先下線了 07/25 11:17
推 brianjim:照信裡的內容,她是當面交錢所以沒有匯款記錄 07/25 11:17
→ brianjim:但事到如今,很難不懷疑這又是另一個謊言 07/25 11:17
→ yuyuoo:報案過程照片+三聯單,這樣大家安心 07/25 11:17
→ zucca:要陪c主購去報案不可以遲到喔,會被罰五百(毆飛) 07/25 11:18
推 CynnLin:整個通告信只有兩個重點:她沒錢賠&沒提得出來的證據 07/25 11:18
→ brianjim:google文件的網址和網頁備份我有留,只差鋼筆團填的表格 07/25 11:18
→ snufukin:我有備份墨水團合購單(填寫)那面和匯款那面(工作表二) 07/25 11:19
推 CynnLin:早上不是說要報警?怎麼現在又說證據不夠不報了?真是夠了 07/25 11:20
→ snufukin:基本上我不相信這個說法...但裡面有些部分可以試著查證 07/25 11:21
推 yuyuoo:我會暫時相信他的說法然後去查證,反正若是謊言,那結果就 07/25 11:22
推 lhl:不好意思造成大家混淆了@@~沒證據不報,是我猜測主購的新藉口 07/25 11:22
→ yuyuoo:只有加重刑責和罰金了,各位退款之外還可以向他求償 07/25 11:22
推 brianjim:暫且相信信裡寫的是真的,就算只有對方手機號碼和姓名 07/25 11:23
→ brianjim:也可以報案的,這不購成不去報案的理由 07/25 11:24
→ yuyuoo:我還是一句老話,時間寶貴.... 能儘速搞定就快搞定 07/25 11:24
推 yuyuoo:chaumethan自己主動出來推文,請版友一起跟妳去吧 07/25 11:26
→ yuyuoo:大家一起想要怎麼辦會比妳一個人獨自著急來的好 07/25 11:27
→ yuyuoo:另外可以的話請人核對一下你的戶頭,就知道有沒有被騙了 07/25 11:28
推 Erin02:面交交錢當天或一定是從戶口領出9萬多現金,警察可以查的~~ 07/25 11:32
推 katzchenchen:我已經發通告信給iro團團員,不知道有沒有漏掉的, 07/25 11:40
推 rockhopper:什麼信啊 最新通告信嗎 07/25 11:40
→ katzchenchen:沒收到站內信的iro團員請寫信給我. 07/25 11:40
推 GreatShot:咦..我沒收到.. 07/25 11:41
推 brianjim:snufukin目前有備份,樓上k大可以跟他問問 07/25 11:41
→ brianjim:我的備份都在宿舍電腦裡,現在回了家沒辦法提供 囧a 07/25 11:41
推 rockhopper:請她把代買者的資料完整提供 不要有亂碼的 就這樣 07/25 11:44
推 GreatShot:ok..我來準備一下轉帳資料 07/25 11:44
→ GreatShot:話說一個經常團購的人會不知道轉帳有上限嘛? 07/25 11:45
推 rockhopper:呵...就要問他囉 07/25 11:46
推 Frehrt:各位跟團的板友,文具板有兩團,所以在看推文與寫推文時,先弄 07/25 11:49
→ Frehrt:清自己要回的是哪一團的部分....冏..推文很多,會亂.... 07/25 11:49
推 GreatShot:(iro)c的說法很完美,但是因為太完美所以很多疑點。 07/25 11:52
→ GreatShot:1. 對方轉帳帳號?c轉失敗這不知有無記錄可查 07/25 11:52
→ GreatShot:2. 整個事件看來怎麼樣都像是準備來騙錢,c怎會乖乖把錢 07/25 11:53
推 rockhopper:轉帳失敗會有明細表出現 07/25 11:54
→ GreatShot:奉上,這真的太奇怪了。 07/25 11:54
推 Frehrt:鋼筆團跟墨水團有要跟合購板上的其他團共同進行後續程序嗎? 07/25 11:55
→ rockhopper:而且她不肯公開代買者全名跟電話 07/25 11:55
→ Frehrt:有要共同進行的話,一些通告信的名單要不要先確認一下? 07/25 11:55
推 kannon:對姓名電話至少給一下吧 至少可以查個通聯紀錄證明 07/25 11:58
推 rockhopper:報案跟經濟狀況也無關 不肯報案心態到底是? 07/25 12:00
→ kannon:另外原本拿到手得轉帳帳號也給一下 好去掛個詐騙帳號啊= =" 07/25 12:01
→ GreatShot:通告信上有104人,是否便是iro團+鋼筆團名單? 07/25 12:02
推 rockhopper:如果吃不下睡不著 那還可以開黑師傅的團? 07/25 12:04
→ snufukin:iro團的資料我已寄給katzchenchen,另外我人在台中 07/25 12:09
→ snufukin:如果有台中板友要報案的可以找我一起 07/25 12:09
→ yuyuoo:鋼筆那團我有退筆但是還有吸墨器跟卡水,沒有登記我的名單 07/25 12:10
→ yuyuoo:我再把轉帳資料交給一起報案的版友囉 07/25 12:11
→ yuyuoo:筆的錢有退給我,但是吸墨器和卡水的錢還在cha那邊 07/25 12:11
推 rockhopper:交給警察杯杯去處理 那邊查就知道是不是真的被詐騙 07/25 12:12
推 GreatShot:最重要的一點,既然是遇到詐騙,c寫給我們的通告信,怎 07/25 12:13
→ GreatShot:樣看都不是站在我們這邊,我有種她不想讓我們去調查的感 07/25 12:13
→ GreatShot:覺,是我的錯覺還是我先入為主嘛? 07/25 12:14
→ rockhopper:警察杯杯會查出誰說謊 誰就準備進監獄囉 07/25 12:14
推 yuyuoo:在證明自己清白之前,就麻煩CHA委屈一下給版友調查一下巴 07/25 12:15
→ rockhopper:是啊 既然被詐騙 還會幫她保護代買個資? 真奇怪 07/25 12:15
→ rockhopper:更何況鴨血團不是她的疏失 是她根本沒下單還欺騙 07/25 12:17
推 fishbear:她的電話打不通,不是要等工作的電話通知? 07/25 12:49
推 ABC20021001:實在很難相信她的話,漏洞百出1.代買ID不記得隨便說一 07/25 12:51
→ ABC20021001:個S就想混過去2.查一下歷史匯率(台銀)5/15~6/1從未超 07/25 12:52
→ ABC20021001:過0.35 竟然以0.355和人家說定,更好笑是連其他代買問 07/25 12:53
→ ABC20021001:也不問、不比比價, 以一個涉足合購的多年的人說不過去 07/25 12:53
→ ABC20021001:3.事到如今還在保護的代買個資為什麼 07/25 12:54
→ ABC20021001:4.代買給你的一組帳號呢?又想說不見了嗎 07/25 12:54
→ ABC20021001:5.5/27你將錢交給對方 請你提出5/26或5/27你從銀行提 07/25 12:54
→ ABC20021001:款的證明 07/25 12:55
→ kannon:順便提一下通聯紀錄證明 既然都有通話 對方也有打來的話 07/25 13:01
推 rockhopper:直接讓警察杯杯去查啦 時間耗越久越麻煩 07/25 13:04
推 katzchenchen:給c板主:不要用謊話堆砌另一個謊話,承認事實的話, 07/25 13:33
→ katzchenchen:或許大家還會給你留後路. 07/25 13:33
噓 anotherlaugh:(二)7/31出示證明,無則(四)走法律途徑 07/25 13:54
推 ABC20021001:針對我的第4點現在又來信說說謊了 XDDDD 07/25 14:09
推 timespassby:推k大說法,以團養團,以謊圓謊,實不足取 = = 07/25 14:12
推 rockhopper:A大她又寫信給妳了喔? 07/25 14:17
→ Frehrt:文具板現有六篇爆,有三篇是跟習字筆有關....... 07/25 14:23
推 brianjim:c主購後來又寄信了,兩團團員應該都有收到 07/25 14:25
推 somissu:帳號s開頭的還真夠倒楣 07/25 16:42
→ somissu:會把金額交給一個連ID都記不起來的人?!說真的 我不相信 07/25 16:42
推 GreatShot:樓上s開頭(指) 07/25 18:56
> -------------------------------------------------------------------------- <
作者: katzchenchen (大叔控)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13:04:08 2009
推文太長,另起回文。
我現在在思考,是要大家各自零散去報案,還是兩團一起去報案?
各自報案的好處是,案件數衝高,警方會有破案率的壓力,但是有
的團員金額不高,為了這點小錢而花時間去報案做筆錄,恐怕誘因
不高,有的團員會覺得麻煩。
整團報案的好處是,總金額高,警方會比較重視,但是集體報案難
度比較高,大家互相聯絡不易。
--
台北市報案的話可以直接找刑事警察局偵九隊,他們專責資訊、網
路、科技犯罪之偵察,會比各地派出所專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68.43
推 rockhopper:可以解決團員所在區域不同嗎? 還是幾個台北市的先去? 07/25 13:06
→ rockhopper:代表先去 提供警察杯杯受害名單 07/25 13:07
→ rockhopper:這件事在拖下去不好 建議今天解決 07/25 13:08
→ snufukin:我覺得參考合購板的經驗...沒出力的人未必得到賠償 07/25 13:09
推 brianjim:一樓的意見不錯,不過團員還是要儘早準備好自己的匯款單 07/25 13:09
推 shouhei:當初匯款單找不到的話怎麼辦orz 07/25 13:10
推 rockhopper:有存簿 刷存簿 07/25 13:10
推 yuyuoo:我只有存摺影本.....匯款單應該失蹤了......囧 07/25 13:10
→ katzchenchen:嘖嘖,我要明天才有空去報案,急死了 07/25 13:11
→ brianjim:對了,郵局匯郵局好像會出現對方姓名,我也去刷簿子好了 07/25 13:11
→ katzchenchen:請大家推文說明哪一團,自己所在區域 07/25 13:12
→ katzchenchen:iro團+台北市 07/25 13:12
→ brianjim:iro團+台中市 07/25 13:12
推 yuyuoo:可以先報案,在補名單資料給警察吧... 07/25 13:13
推 rockhopper:應該是可以 能去的先去 07/25 13:14
推 shouhei:習字團+台北縣 07/25 13:14
→ yuyuoo:iro團(NT1180)+筆團(3283-2114= NT1169)+苗栗 07/25 13:16
→ yuyuoo:多少錢也可先打出來,方便K大對名單 07/25 13:17
推 s92233033:習字鋼筆239....我也有一份...sad 07/25 13:17
推 timespassby:所在區域是指戶籍地址嗎@@a 因為我在外地工作~ 07/25 13:19
→ katzchenchen:樓上,以你的聯絡地為主,主要是要看有哪些同地方的人 07/25 13:21
推 yuyuoo:拍雖,我思慮不週,應該還是先表明自己有跟團,確定跟團名 07/25 13:22
→ yuyuoo:單,再私下進行金額確認比較好。 07/25 13:22
→ katzchenchen:我想,想各自報案的,想一起報案的,都好 07/25 13:23
→ katzchenchen:重點是,快去報案. 07/25 13:23
→ katzchenchen:剛打去刑事局問,偵九隊週一才會有人,我週一上午會去 07/25 13:25
→ snufukin:iro團台中+1,如果有其他台中團要一起報案出個聲吧... 07/25 13:27
→ katzchenchen:台北市想要週一上午一起去的請寫信給我 07/25 13:28
→ katzchenchen:重點是要互留站外聯絡方式 07/25 13:28
推 liouji:習字團+1,跟團時在台北,現在放暑假回雲林老家了囧 07/25 13:28
→ katzchenchen:還有,報案時最好找各縣市刑事局專門處理網路犯罪的 07/25 13:29
→ katzchenchen:派出所專業度不足喔 07/25 13:29
推 timespassby:習字團+1 雲林 07/25 13:30
推 ayh:不考慮先以網路報案嗎?我主要在台北,但目前人在彰化,要八 07/25 13:32
→ ayh:月初才會回去。會先向台北市警察局網路報案~ 07/25 13:32
推 rockhopper:網路報案還是得到警局去啊 可以去的先去吧 07/25 13:32
→ zucca:chaumethan板主 四分鐘前上線了 07/25 13:34
推 brianjim:問一下,iro團有住竹北的嗎?沒有的話我想請k大代為處理 07/25 13:34
推 satos:習字團+1 台中 07/25 13:35
推 Frehrt:填合購時用的google文件,能不能利用來填報案的名單資料? 07/25 13:37
推 rockhopper:能帶的都帶去 再問警察杯杯 東西都先帶著 07/25 13:38
推 Frehrt:寫得不對..我是在想,可否利用填合購單的方法,來整理所有想 07/25 13:40
→ Frehrt:共同報案或參與訴訟的資料,就是填寫ID跟所在地的資料之類的 07/25 13:41
→ Frehrt:利用推文,覺得比較混亂,不易整理.. 07/25 13:42
推 rockhopper:明天PTT關站 發信給大家妳的站外信 請寄資料給妳 07/25 13:43
推 brianjim:他寄給團員的信有附其他聯絡方法 07/25 13:44
→ rockhopper:F大應該是要團員的資料 07/25 13:44
推 Frehrt:我有在想開一個文件給大家來填寫資料,會比在批踢踢上推文容 07/25 13:46
→ Frehrt:易整理相關名單,可是...我英文能力不好,不知道 google docs 07/25 13:47
→ Frehrt:是要怎麼設定...╮(﹀_﹀")╭ 07/25 13:48
→ Frehrt:google docs文件內的資料會被網路搜尋到嗎?有一定隱暱性的 07/25 13:50
推 rockhopper:他可以換成中文介面XDDD 07/25 13:50
→ Frehrt:話,也許也可以在文件中留聯絡方式(手機號碼etc..) 07/25 13:50
→ Frehrt:光顧著看文件部份的選單,忘了看右上角....orz... 07/25 14:00
→ somissu:習字團+1 鳳山 07/25 16:43
推 sophie7999:習字團+1 鳳山 07/25 16:51
→ Labenca:習字團-台北市 07/25 18:34
推 GEKKAKAJIN:鋼筆團 高雄 07/25 18:36
推 adesfro:習字團+台北 (不過這幾天在台南XD) 07/25 18:37
推 silvia811:習字團(2083)+宜蘭羅東(8月會上台北半個月) 07/25 18:41
推 circledouble:習字團 高雄市 07/25 18:47
→ kannon:習字團 新竹 07/25 18:48
推 zephyr0315:習字團 台北縣 07/25 18:53
推 iHateFourier:習字團 新竹 07/25 20:01
推 saintai:習字團,台北縣 07/25 20:55
推 kamd:習字團,台北市 07/25 20:56
推 magymagy:習字團 台北市 07/25 21:01
推 zephyr0315:報案需要提供什麼BBS的信件資料的話我這邊都有備份 07/25 21:25
推 ace8ace8:iro 團 台北 07/25 21:44
推 wiwivivi:習字團 台北 07/25 23:28
→ Mirandachang:習字團+台中市 (7月底前在基隆) 07/26 00:16
推 sonia8715:習字團 桃園中壢 07/26 00:19
推 whay:習字團+台北 (不過這幾天回台南老家) 07/26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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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yuoo (活在當下)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14:03:09 2009
以下的部分是我針對C版友的通告信做出的回應
怕C版友沒看回信我就貼上來給她看
因為信件不能隨便貼上來所以就寫我回信的部分
這也算是給C版友最後一個機會交代清楚
交代清楚了什麼都好談,也不用花這麼多成本
以我個人而言,在拖下去勢必得花很多時間
時間就是金錢,所以若C版友是在撒謊,我會提告+求償(滾雪球....)
--------------------以下為信件內容------------------
妳被詐騙,那你就的確是受了詐騙人跟版友的委屈
不管如何,麻煩你在忍耐一下,一起去報警就沒事了
機會是你自己給自己的,拿出證據,讓版友妳知道是被害者,一定會挺妳的
我的立場很清楚,做了以下事情就代表你是受害者
1.請指定的版友跟妳一起去報案,
2.看看帳戶的錢是否符合
3.公布代買的資料、
4.暫時卸任副版職務
5.提供跟團者的名單與金額,還有相關資料
6.找一個可以網路上公開討論的地方處理後續事宜
做到這幾點我想版友就會相信妳了
---------------------------------------------------------
另外我剛剛好像回信時發成公告信了,收到信的各位請多見諒...( ̄ー ̄;)
請大家都留通告信,通告信若非屬實,去警局備案就變成緒意詐騙的證明
如果沒有完整說明說,最後就是報警請去警察局泡茶了
以上是我的回信,有人要補充嗎? 請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9.200
→ yuyuoo:這樣應該算有給C版主機會了...... 07/25 14:03
→ yuyuoo:5.提供跟團者的名單與金額,還有相關資料 07/25 14:05
信件內容部分改好了,多謝。也刪掉各位的提醒了。
推 GreatShot:這些東西對於一個亟欲洗刷罪名的人來說早就應該自己拿出 07/25 14:09
→ GreatShot:來不是嘛,怎麼還會要我們提醒,會不會太奇怪。 07/25 14:09
→ GreatShot:而且按照C的說法是被詐騙很久了,那這些日子他都在幹嘛 07/25 14:10
→ anotherlaugh:疑惑 C大有空寄信道歉 為何不現在馬上去報案 ? 07/25 14:11
推 brianjim:順道一提 那兩張收據沒有簽章 如果是真的收據 07/25 14:11
→ brianjim:從一開始就沒有什麼約束力了 07/25 14:11
→ GreatShot:,什麼資料都沒有準備就算了,現在又來圓謊,這........ 07/25 14:12
→ GreatShot:感覺就像臨時東窗事發所以很多事情來不及準備一樣。 07/25 14:14
推 Frehrt:機會要自己把握住...走偏了,只會越走離越遠... 07/25 14:17
→ GreatShot:現在我想說狠一點,C小姐你是否被詐騙是您的事情,你的 07/25 14:17
→ GreatShot:說詞反覆而且行徑不合常理,所以發生什麼事情請你自己去 07/25 14:19
→ GreatShot:處理,但是麻煩看是你要去小額信貸還是找人借貸,或是賣 07/25 14:19
→ GreatShot:不動產或是有價物品,都好,趕快把團員們的錢都清償吧。 07/25 14:20
推 katzchenchen:我還希望c板主不要只用站內通告信,最好改成公開發文 07/25 14:24
→ katzchenchen:回應,雖然佔版面,但這是版上大事. 07/25 14:24
→ chialinwu:有沒有新竹地區的版友想要一起 報案? 07/25 14:25
→ Frehrt:事件相關,贊成公開,而其中私人資料部分另以通告信補充. 07/25 14:25
推 GreatShot:我也贊成公開,公眾利益的事要公布才是。 07/25 14:29
→ GreatShot:話說..cuteee板主還沒回來嘛@@ 07/25 14:30
→ yuyuoo:我們還是自行解決吧 版主保持中立就好 (爬文章就可冏到爆) 07/25 14:33
※ 編輯: yuyuoo 來自: 220.141.49.200 (07/25 16:01)
※ 編輯: yuyuoo 來自: 220.141.49.200 (07/25 16:02)
→ snufukin:收到ch板主寄來的報案三聯單圖了... 07/25 17:02
推 brianjim: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還是依照原訂計畫報案嗎? 07/25 17:14
→ lovebites:所以她到底是被哪一位代買騙了? 07/25 17:15
→ yuyuoo:我剛跟他談過話,請她直接回文說明疑點 07/25 17:19
→ yuyuoo:公開討論釐清大家的疑點,今晚不說清楚就沒機會了 07/25 17:19
→ yuyuoo:就等一下吧,如果需要經過他同意我可以公開對話內容 07/25 17:20
→ yuyuoo:要我相信他是受害者的條件我已經寫在上面了 07/25 17:21
→ yuyuoo:至於還有請他要求就請版友另外提出 07/25 17:21
推 rockhopper:有三聯單的圖可以給大家看嗎 07/25 17:51
推 brianjim:他寄給團員的信裡面有 07/25 17:53
→ brianjim:但是我們也無法得知他報案的時候說了什麼 07/25 17:55
推 Erin02:樓上說得也有理喔~~~ 07/25 17:59
→ yuyuoo:反正能不能澄清就看他跟版友的互動了,我知道她動作不快 07/25 18:01
→ yuyuoo:但這次也真的慢到讓人起疑,被懷疑是很正常的 07/25 18:01
推 sarlene:有三連單不代表他就是無辜的,說不定是拿別的事件去報案 07/25 18:03
→ sarlene:而且上面只寫詐欺,說不定是以平時的電話詐騙去報案 07/25 18:04
推 lhl:5/27被詐騙~隔了兩個月後才報案?等他出面提供更多證據囉 07/25 18:04
→ sarlene:應該叫版友陪他去,這樣才能更取信於人 07/25 18:06
推 lhl:每次都是團員下最後通牒才要出面處理~ 07/25 18:06
→ yuyuoo:所以要取得版友的信任,難度非常高。他的過失很多 07/25 18:06
推 GEKKAKAJIN:5/25被詐騙,7/25才去報案?她不解釋清楚,我明天早上 07/25 18:07
→ GEKKAKAJIN:10點就去警局報案,我受夠了! 07/25 18:08
→ sarlene:建議版友陪他再去一次警局,以被害關係人的身分陪同 07/25 18:08
→ yuyuoo:愈慢回,就越不容易取得信任。 07/25 18:08
→ sarlene:做筆錄,並了解案情(也能確認他報案的內容) 07/25 18:09
→ yuyuoo:GEKKAKAJIN,那今天晚上就給他最後機會吧,反正明天停機 07/25 18:09
→ yuyuoo:要去提告順便揪團去啊 07/25 18:10
推 GEKKAKAJIN:有沒有楠梓大社的人要跟我一起去報案的? 07/25 18:11
推 sarlene:他現在還不公開說明是在等什麼?以為停機又可拖一天? 07/25 18:13
推 rockhopper:錢是團員的 大家還是另外去報案比較好 07/25 18:21
推 rockhopper:團員去報案還可以讓警察杯杯查主購戶頭與通聯記錄 07/25 18:23
→ rockhopper:看看主購有沒有到警察局報假案 07/25 18:23
→ rockhopper:若沒有報假案 也可還她清白 但是像她這樣單獨去 很擔心 07/25 18:24
→ rockhopper:那張單子並不能證明什麼 07/2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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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KKAKAJIN (還我錢來!!!)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18:26:00 2009
只有我覺得她信件裡的說明疑點重重嗎?
1.鋼筆團金額約9萬多元,墨水團金額約3萬多元,這麼龐大的金額,
可以放心交給一個連ID都不記得的代買嗎?
2.為何5/27被詐騙了,7/25才報案?中間2個多月的時間,你在作什麼?
鋼筆團+墨水團的金額總共有12多萬元耶!
12萬元被人詐騙了你可以拖到2個月才去報案喔?別人的錢不是錢?
最後我要說的是,如果你「真的」被詐騙,那是你的事,
有很多的事證顯示你是前科累累的累犯,所以我對你的說法採保留態度,
講直接一點,我不是很相信。
如果最後證明你的確是無辜的,我願意公開道歉,
但人的耐性是有限的,還是請你盡快出來說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7.16
※ 編輯: GEKKAKAJIN 來自: 115.43.17.16 (07/25 18:29)
推 wish99:我記得洽特版之前有個主購只是漏接一通團員電話,就馬上被 07/25 18:33
→ wish99:團員撥165,爾後帳戶被凍結,好像還要出庭應訊,相較之下,團員 07/25 18:35
→ wish99:對C主購好像是太寬容了點...@@ 07/25 18:35
推 Erin02:G大可能幫很多親友下單也被追問了(拍拍) 07/25 18:40
→ GEKKAKAJIN:不,我只買一枝,但金額高,而且我非常不爽。 07/25 18:41
推 chaumethan:因為她陸續還有跟我聯絡啊...沒有留下水球紀錄是我的錯 07/25 18:41
→ GEKKAKAJIN:那請問這兩個月你在作什麼! 07/25 18:42
推 chaumethan:她都有跟我正常連絡,我就沒有想太多了啊 07/25 18:43
推 chaumethan:而且她還有給我她的手機。 07/25 18:43
→ GEKKAKAJIN:難道你不會催一下問一下討一下嗎!沒想太多不是藉口! 07/25 18:44
→ GEKKAKAJIN:你背著12萬元,居然可以這麼輕鬆大意?! 07/25 18:44
推 rockhopper:那可以請你解釋一下我的鴨血團 為什麼要欺騙 07/25 18:45
→ rockhopper:胖哥很重視這件事 有下訂就一定不會刪 07/25 18:46
推 lhl:12萬這麼一大筆金額,為什麼不用轉帳而是當面交錢? 07/25 18:51
推 Erin02:你問的考題他沒有準備耶~~~ 07/25 18:51
推 distraught:樓上 XDDDDDDD 07/25 18:53
→ lhl:不在考題內的不能發問嗎>"< 07/25 18:54
→ GEKKAKAJIN:逼逼!樓上犯規!XD 07/25 18:54
→ rockhopper:樓樓上考題太難了 要想好久 07/25 18:58
推 eging0527:我去查e化報案 查不到他報案資料 其他人要查看看嗎 07/25 19:04
→ eging0527:輸入姓名跟案號 就可以查了 07/25 19:05
推 chaumethan:要兩天後才能查到,我回來有試查,他下面有小字說要2 07/25 19:05
推 chaumethan:天後才能查到 07/25 19:06
推 chaumethan:她直到7/19該打電話來,卻沒打來我才覺得奇怪啊,不然 07/25 19:10
推 chaumethan:她都說要等2~3個月了。 07/25 19:11
→ lovebites:日本代買要等兩三個月?真的嗎? 07/25 19:12
推 chaumethan:她說了我就相信啊 07/25 19:12
→ GEKKAKAJIN:你不會起疑嗎?你沒有想過去問嗎?12萬耶! 07/25 19:13
推 Erin02:我相信警察會一一幫他找到答案,ch今天辛苦了,晚上好好想 07/25 19:16
→ lovebites:合購板上其他日本代買要等多久查一下就知道了吧? 07/25 19:16
推 chaumethan:就是太懶惰才這樣,我也很懊悔。 07/25 19:18
推 Erin02:你不會懶惰啊你勤開團啊,allstar等1個月退款因為離開台南 07/25 19:20
→ GEKKAKAJIN:勤勞開團,卻懶惰去查?你的標準真妙! 07/25 19:21
→ lovebites:大家要報警了她才回應以免被告...時間點抓得真準 07/25 19:32
推 Erin02:chau請你去調那幾天的"受"話記錄,你沒調警察也會幫你調 07/25 19:36
→ Erin02:還有你說有人丟你水球,請你在ptt進站及文具版尋蘇**/0986. 07/25 19:37
→ Erin02:你只有在文具版徵合購,那位詐騙代買一定是在文具版看到的 07/25 19:39
推 lhl:還要加上一個"勤領錢" 07/25 19:39
→ lhl:合購版的鴨血團也是團員說要報警了才退錢~~一貫模式... 07/25 19:41
推 orangecatt:你說謊的模式都很一樣耶!!all star也是說未下標都用信 07/25 19:50
→ orangecatt:件跟賣家聯絡 但賣家沒回信你也不覺得奇怪 就這樣把兩 07/25 19:50
→ orangecatt:三萬放在身邊一個月 07/25 19:50
推 gigikikih:恩 既然代買這樣無信 我想你可以直接公佈他的id無妨 07/25 22:52
→ gigikikih:直接代稱 他/她 我想並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人該有的態度 07/25 22:53
> -------------------------------------------------------------------------- <
作者: chaumethan (好煩)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18:40:19 2009
抱歉,真的很抱歉。
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都沒有人會相信的對吧?
因為真的證據太薄弱了。
這筆錢真的很大,我真的很怕,大家信不信我。
這也是我當初想了好幾天才本來決定不要出來澄清的原因。
既然這樣,對不起,如果這是大家要的結果,
是我把錢拿去挪作它用的。
我願意負起所有的清償責任,
我可以簽本票抵押在你那裡,
直到我把錢還清。
不是ERIN02說我是爛人,是我自己說的,
造成ERIN02的困擾,真的很抱歉 。
all star團是缺錢才開的沒錯,以前的酒粕團也是,
胖哥的鴨血,是真的想吃,可是之後卻陷入經濟的窘境,
所以才拿去用的。
EQ面膜團,是我還沒有打電話問過,所以就決定要先收錢,
如果我今天打電話問過了,就不會先收錢。
我真的願意為此負起責任。
畢竟都是我的錯。
我太粗心、太荒唐、太無腦。
有位不在PTT跟團的大哥,叫我不要再逃避了,還是要面對現實。
我沒有資格要求大家原諒我。
我真的想要還大家錢,縱使會過著很苦的生活,
我真的想還你們錢。
: 我的立場很清楚,做了以下事情就代表你是受害者
: 1.請指定的版友跟妳一起去報案,
: 2.看看帳戶的錢是否符合
: 3.公布代買的資料、
: 4.暫時卸任副版職務
: 5.提供跟團者的名單與金額,還有相關資料
: 6.找一個可以網路上公開討論的地方處理後續事宜
謝謝yuyuoo大的建議
1.請指定的版友跟妳一起去報案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93261
我報案內容就跟我站內信跟大家講的一模一樣。
2.看看帳戶的錢是否符合
站內信給連結。(我去報完案回來後,一直在找存摺。)
3.公布代買的資料
怕被說洩露個資,一樣站內信。
4.暫時卸任副版職務
好,已經申請
5.提供跟團者的名單與金額,還有相關資料
站內信給
6.找一個可以網路上公開討論的地方處理後續事宜
這個我目前想不到。blog嗎?
台南版的黑師傅團,我已經告知團員流團要退費給她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184
※ 編輯: chaumethan 來自: 219.71.8.184 (07/25 18:45)
→ rockhopper:妳還沒成團就敢跟團員收錢 07/25 18:46
推 lhl:12萬這麼一大筆金額,為什麼不用轉帳而是當面交錢? 07/25 18:53
→ lhl:你是什麼時候發現被詐騙的呢?剛好是版友揭發你的這幾天嗎? 07/25 18:53
推 Erin02:請你去台南版及合購版黑師父自己推文:流團->退費 07/25 18:54
→ lhl:我只能說...你在收錢方面真的很有效率... 07/25 18:55
→ show1104:本人雖未跟團 但本身有一個未在使用的奇摩家族可供使用 07/25 18:55
→ show1104:於這次的事件處理 但是並不會負責這次事件任何結果責任 07/25 18:57
推 rockhopper:明天下午三點PTT會開站 公開也有個憑據 07/25 18:57
→ show1104:在事情解絕後也將會把所有大家的討論和資訊完全清除乾淨 07/25 18:57
→ show1104:如果有需要借用的話可以跟我講哦@@ 07/25 18:58
推 Erin02:我覺得在哪裡下單就在哪裡解決問題~~~ 07/25 18:59
→ rockhopper:不好洗掉的說 這要當證據 07/25 18:59
推 show1104:那麼我建議在P2申一個板討論 但P2有個缺點是不會顯示資料 07/25 19:00
→ show1104:修改紀錄... 07/25 19:01
→ lovebites:想問一下,已經報案被詐欺了,還不能公佈代買資料嗎? 07/25 19:01
→ chaumethan:台南版的我推了,合購版的我推不成 07/25 19:01
→ chaumethan:已經公佈了,在信件裡面。 07/25 19:01
噓 Erin02:請你今天晚上把存摺所有的錢領出來退款,免得被凍結 07/25 19:02
→ lovebites:說得也是,先退網友的錢比較重要,然後再跟騙你的人要錢 07/25 19:03
→ chaumethan:因為我真的被沖昏頭了,她一說我那金額不能一次轉帳完 07/25 19:04
→ chaumethan:乾脆面交,反正她會給我收據。我就被沖昏頭了。 07/25 19:05
推 GreatShot:我看了一下存摺,都是轉過去之後馬上被提走耶 07/25 19:05
→ chaumethan:今天去做筆錄的時候,已經被警察罵過好幾次了。 07/25 19:05
→ GreatShot:而不是一次提出來拿去面交 07/25 19:05
→ GreatShot:這樣的用意是?? 07/25 19:06
推 show1104:加油 辛苦了 我想C大真的不是故意的 最少已出面解決問題 07/25 19:06
推 lhl:馬上提走~表示不是領出給代買吧 07/25 19:06
→ chaumethan:因為我想說反正都要去補刷存摺,乾脆看有多少就先領, 07/25 19:06
→ chaumethan:反正我都待在家裡,還比較安心。 07/25 19:07
→ Erin02:你請未退款的團員給你郵局無摺,沒有郵局比照2005年代退 07/25 19:07
推 GEKKAKAJIN:你都是一有錢入賬就馬上提出來跟那位詐騙的代買者面交 07/25 19:07
→ GEKKAKAJIN:真有心啊! 07/25 19:07
→ chaumethan:l大 我做錯了我知道,但是我真的沒有要吞錢。 07/25 19:07
→ wondermonkey:一大筆現金放在身上,會比放在郵局裡安心? 07/25 19:08
噓 rockhopper:請解釋為什麼要馬上提錢 跟妳講話前後矛盾 07/25 19:09
→ wondermonkey:雖然每個人價值觀不同,但是每次補摺順便領 07/25 19:09
推 coffeeing:沒有要吞錢只是把錢拿去養別的團? 07/25 19:09
→ wondermonkey:是一個很奇妙的點...我就很怕錢掉啊XD 07/25 19:09
→ losifa:放在家裡會比郵局安全? 這什麼年代的觀念 不會太可笑嗎 07/25 19:12
→ chaumethan:因為我幾乎都待在家啊 07/25 19:13
推 GEKKAKAJIN:每次補摺都順便領回家保管,好有心啊!我好感動! 07/25 19:13
推 GreatShot:我覺得你挪做他用就直接講,資金流動本來就很正常。 07/25 19:13
→ GreatShot:幹嘛要一直扯那種不可思議的謊? 07/25 19:13
→ lovebites:搞不好是像coffeeing大說得那樣,有好幾團等著退錢 07/25 19:13
→ majolicass:我想知道明確的面交地點以及時間 07/25 19:14
推 rockhopper:不是每天都忙著補習嗎 還說在家 07/25 19:15
推 GEKKAKAJIN:大概是在家裡補習吧 科科 07/25 19:16
→ distraught:詭異的點太多了,有跟團的版友們把握時間趕快做進一步 07/25 19:16
→ Erin02:我相信警察會一一幫他找到答案,ch今天辛苦了,晚上好好想 07/25 19:17
→ majolicass:你一個人身懷12萬鉅款,獨自前往面交!? 07/25 19:17
→ distraught:的實質動作會比較好 07/25 19:17
→ chaumethan:因為那時很煩,所以才會說謊是在補習。 07/25 19:18
→ rockhopper:妳要再用幾個謊來圓? 07/25 19:19
→ wondermonkey:謊<---戳破 --->新的謊 要無限迴圈到何時? 07/25 19:21
→ anotherlaugh:之前的信說ATM轉帳失敗是幾號的事阿? 07/25 19:21
→ wondermonkey:另外 推版友 的面交時地 現在很多地方都有裝設監視器 07/25 19:21
推 GreatShot:轉帳失敗那已經是另一個被戳破的謊言了 07/25 19:22
→ wondermonkey:或許c版友可以利用 監視器的畫面 證明您和代買有面交 07/25 19:22
推 wish99:有沒有台南版友可以幫忙看一下C出事的軒轅境牌樓附近有無 07/25 19:22
→ wondermonkey:也可以提供警察伯伯 查證的方向~ 07/25 19:23
→ wish99:監視器????如果有的話,說不定可以拍到些什麼... 07/25 19:24
推 CrazyMarc:可以寫一篇『PTT合購門事件錄』了........... 07/25 19:27
推 ABC20021001:先說對方給你一組帳號你轉不出去後來你解釋你這點說謊 07/25 19:29
→ ABC20021001:我很納悶為什麼單單承認這點說謊原來你已經迫不及待 07/25 19:30
→ ABC20021001:把錢提出去 07/25 19:30
→ anotherlaugh:錢不夠就自然不會有轉帳出現 恩..... 07/25 19:32
→ lovebites:我覺得被騙的版友應該另外整理一篇謊言被戳破的記錄 07/25 19:33
※ 編輯: chaumethan 來自: 219.71.8.184 (07/25 19:49)
→ anotherlaugh:我想大家要的就是真相 07/25 19:34
推 lhl:[那時很煩,才會說謊是在補習]~所以你那時候就知道被詐騙? 07/25 19:36
→ lhl:那又為什麼要拖到今天才去報警呢?那可是別人的12萬耶!!! 07/25 19:37
→ anotherlaugh:不是一句願意還錢就能解決 這應該有牽扯其他法律責任 07/25 19:38
推 lOOcc:你不是除了文具版的團外還有合購版的團嗎? 07/25 19:46
推 eging0527:可以先去諮詢免費的律師 07/25 19:46
→ lOOcc:是通通都被詐騙還是怎麼樣? 07/25 19:46
→ tsuyoasa:就是打算先挪錢做他用吧,認為只要有問題只有退錢給大家 07/25 19:48
推 joehpj:大家都理性一點吧 C大的確有東西需要解釋清楚 07/25 19:48
→ tsuyoasa:就不會有什麼問題了,所以現在就在用謊圓謊= = 07/25 19:48
推 eging0527:請警察查他跟蘇的通聯紀錄 07/25 19:48
→ joehpj:但是大家的口氣都好像理所當然 07/25 19:49
→ lovebites:她可能跟不同團的人說不同的理由 07/25 19:49
推 Erin02:你公開的存薄是6/1x,你沒有公開付款前的幾天的進出記錄喔 07/25 19:50
推 yuyuoo:j大說的好,大家理性一點提出自己還需要什麼要求 07/25 19:51
推 Erin02:第11行"erin02他們說的沒有錯,我的確是各爛人。" 07/25 19:52
→ yuyuoo:比如第一點是報警了,但我希望有台南版友跟他去警局一趟 07/25 19:52
→ yuyuoo:看一下報案內容,至於有無相關要確認事項則看版友意見 07/25 19:52
→ Erin02:沒有人說你是爛人,我只有說你很勤勞開團~~~ 07/25 19:52
→ yuyuoo:第二點Erin02大說公開被騙前幾天記錄 也是必要 07/25 19:54
→ Erin02:你也承認"all star團是缺錢才開的沒錯,以前的酒粕團也是, 07/25 19:54
→ wondermonkey:c版友如果你是受害者.被詐騙者 一毛你的錢我都不會收 07/25 19:54
→ wondermonkey:但身為一個主購 又身為文具版的主購 07/25 19:54
→ wondermonkey:你有義務 提出所有你拿得出的證據 07/25 19:54
→ rockhopper:妳欺騙我 欺騙團員的信任 還有什麼好說的 07/25 19:55
→ wondermonkey:來告訴大家 你也是被詐騙 並且積極的找出該詐騙者 07/25 19:55
→ yuyuoo:E大,我覺得合購版的問題不適合在文具版提出 07/25 19:55
→ chaumethan:w:我想的到的都拿了。 07/25 19:55
→ wondermonkey:而非跳出來說 大家的錢 你要還~ 07/25 19:56
→ lovebites:所以ch有習慣一缺錢就開團借錢?所以這十二萬到底到哪去 07/25 19:56
→ chaumethan:那我死了算了... 07/25 19:56
推 redalice:所以你到底是被詐騙還是把錢挪作他用?我看了你的解釋還 07/25 19:56
→ lien:可是在鴨血團沒退錢之前 好像是說可能是胖哥的問題... 07/25 19:56
→ wondermonkey:開團 不是退錢就可以了事的...... 07/25 19:57
→ chaumethan:我真的沒有花掉這12萬...為什麼都沒有人相信我 07/25 19:57
→ yuyuoo:C大有提出證據的義務,版友有提出合理要求的權利 07/25 19:57
→ redalice:弄清楚,我沒跟團,但是我想要有乾淨清新的文具版 07/25 19:57
→ lien:現在退錢(解決?)了 就說是經濟拮据挪作他用... 07/25 19:57
→ wondermonkey:打太快 是身為文具版的版主 07/25 19:57
→ redalice:你要是挪作他用,請你自己解除職務好嗎? 07/25 19:57
→ lien:可是 那文具這團呢? = =? 07/25 19:58
→ chaumethan:給我時間,我一定還錢給大家,不管我是對的錯的我都 07/25 19:58
→ chaumethan:甘願承受 07/25 19:58
→ wondermonkey:不是沒有人願意 相信c版友 而是證據要讓人信服 07/25 19:58
→ lovebites:ch只有在這回應,合購版的也只好來這找她了 07/25 19:59
推 lhl:現在不只是還不還錢的問題吧~~你是詐騙累犯,2005~至今 07/25 19:59
→ wondermonkey:重點不是還不還錢。 如果C版友您是受害者為何要還錢? 07/25 20:01
推 Erin02:ch大難道2005至今大家都沒有給你機會嗎?存摺都沒有團員匯款 07/25 20:02
→ wondermonkey:目前大部分的版友 都還在理性的跟C版友詢問 07/25 20:02
噓 yuyuoo:推文好亂喔,大家有什麼要求,我建議自行回文要求CHA大說明 07/25 20:02
→ wondermonkey:情緒要不要稍微緩和呢? 結束生命不能解決一切事情 07/25 20:03
推 Erin02:我相信警察會一一幫忙找到答案,ch今天辛苦了,晚上睡得好~~ 07/25 20:09
→ yuyuoo:樓上也辛苦了,說明機會只剩今晚 07/25 20:42
※ 編輯: chaumethan 來自: 219.71.8.184 (07/25 20:56)
推 lhl:不要說的好像是大家逼你承認是私挪~~ 07/25 21:08
噓 afan007:X女人 你最好快退我男友五千多元 為了這件鳥事 害我跟他 07/25 21:10
推 redalice:樓上不要太機動,太激動只是給對方找到把柄 07/25 21:10
→ afan007:吵架 誰管你報不報案 有誠意解決就快還錢 不要拿了別人的 07/25 21:11
→ afan007:錢在那說一堆假惺惺的話 看了就反胃 07/25 21:11
噓 afan007:看了這麼多文章感覺合購的團員都很善良 你這樣欺負善良人 07/25 21:14
→ afan007:對嗎 用別人的錢很爽嗎 07/25 21:15
→ chaumethan:我沒有用這15萬 07/25 21:17
噓 afan007:沒用 那很好 快還錢 07/25 21:19
噓 vango831018:丟臉呀...沒錢就上來騙錢 07/25 21:42
→ bunnyto:大家比較想解決事情,個人認為批評叫罵無益於事 07/25 21:44
推 gigikikih:放羊的孩子~會承受苦果 07/25 23:08
噓 lovemywife:有詐欺的意圖 就可以去警察局提告了... 07/26 15:34
→ lovemywife:退不退款 都有罪... 07/26 15:35
噓 Erin02:第11行"erin02他們說的沒有錯,我的確是各爛人。" 07/26 22:01
→ Erin02:沒有人說你是爛人,請你修正你的措詞,不然我會告你的~~~ 07/26 22:02
→ chaumethan:對不起,ERIN02她們沒有說我是爛人,是我自己說的。 07/27 10:38
噓 Erin02:你有空推文,沒有空修文章,這篇文章很巧被轉錄出去了~~~ 07/27 10:41
※ 編輯: chaumethan 來自: 219.71.8.184 (07/27 12:44)
→ chaumethan: 對不起,我已經修文了。 07/2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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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HateFourier (我是路人)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0:00:18 2009
對不起,作為跟團的一員,我有些話想說。
當初看到文章,還通風報信給其他同學,
目前這個結果當然不是大家所樂見,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chaumethan,
首先,你說因為證據太薄弱,大家沒有辦法相信,
才說是 您把錢挪作他用?
我覺得這個邏輯有點怪。
如果真的不是您犯的錯誤,那就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
而不是迫於群眾的壓力還錢。
如果真是您挪用了這筆不小的資金,
還麻煩您 大大方方的承認。
不希望今天您迫於群眾的壓力還錢,
過了不久卻某個版看到,
"鋼筆團是因為缺錢才開的沒錯。"這句說詞。
有錯,認錯,天經地義。
欠錢,還錢,理所當然。
那位大哥說的沒錯,您是不該逃避。
我們也不希望在社會版面看到這件事情的後續。
只希望能夠平靜的解決這件事情。
※ 引述《chaumethan (好煩)》之銘言:
: 抱歉,真的很抱歉。
: 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都沒有人會相信的對吧?
: 因為真的證據太薄弱了。
: 這筆錢真的很大,我真的很怕,大家信不信我。
: 這也是我當初想了好幾天才本來決定不要出來澄清的原因。
: 既然這樣,對不起,如果這是大家要的結果,
: 是我把錢拿去挪作它用的。
: 我願意負起所有的清償責任,
: 我可以簽本票抵押在你那裡,
: 直到我把錢還清。
: erin02他們說的沒有錯,我的確是各爛人。
: all star團是缺錢才開的沒錯,以前的酒粕團也是,
: 胖哥的鴨血,是真的想吃,可是之後卻陷入經濟的窘境,
: 所以才拿去用的。
: EQ面膜團,是我還沒有打電話問過,所以就決定要先收錢,
: 如果我今天打電話問過了,就不會先收錢。
: 我真的願意為此負起責任。
: 畢竟都是我的錯。
: 我太粗心、太荒唐、太無腦。
: 有位不在PTT跟團的大哥,叫我不要再逃避了,還是要面對現實。
: 我沒有資格要求大家原諒我。
: 我真的想要還大家錢,縱使會過著很苦的生活,
: 我真的想還你們錢。
: : 我的立場很清楚,做了以下事情就代表你是受害者
: : 1.請指定的版友跟妳一起去報案,
: : 2.看看帳戶的錢是否符合
: : 3.公布代買的資料、
: : 4.暫時卸任副版職務
: : 5.提供跟團者的名單與金額,還有相關資料
: : 6.找一個可以網路上公開討論的地方處理後續事宜
: 謝謝yuyuoo大的建議
: 1.請指定的版友跟妳一起去報案
: http://www.badongo.com/cn/pic/6693261
: 我報案內容就跟我站內信跟大家講的一模一樣。
: 2.看看帳戶的錢是否符合
: 站內信給連結。(我去報完案回來後,一直在找存摺。)
: 3.公布代買的資料
: 怕被說洩露個資,一樣站內信。
: 4.暫時卸任副版職務
: 好
: 5.提供跟團者的名單與金額,還有相關資料
: 站內信給
: 6.找一個可以網路上公開討論的地方處理後續事宜
: 這個我目前想不到。blog嗎?
: 台南版的黑師傅團,我已經告知團員流團要退費給她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3.72
推 redalice:你說的真是太好了 07/25 20:01
推 chaumethan:我真的沒錯,可是大家都不原諒我。 07/25 20:02
→ iHateFourier:錯不錯不是自己說的,證據會說話 07/25 20:03
推 lien: ^^^^^^^^^^ 07/25 20:03
推 a20015a: 不能同意更多了 07/25 20:03
→ tsuyoasa:大家不是都在等CH桑給一個正確的說詞和解釋嗎= = 07/25 20:04
→ a20015a:我指I大 07/25 20:04
→ tsuyoasa:大家不是不原諒而是在等一個解答而已 難道要大家先原諒你 07/25 20:05
推 lien:大家都在等他真實的說法吧 而不是那些跟前面矛盾再說前面是說 07/25 20:05
→ lien:謊的說詞... 07/25 20:05
推 redalice:樓樓上是我的1101主購嗎?(觀望) 07/25 20:05
→ tsuyoasa:等你退錢後 就不了了之了嗎? 07/25 20:05
→ lien:不是~ (逃) 07/25 20:05
→ redalice:不是你啦 07/25 20:06
→ tsuyoasa:喔哈哈 我是啊XD 想當初我天天提心吊膽大家的錢和手帳 07/25 20:06
→ tsuyoasa:怎麼有人可以發生這種大事還都不馬上告知大家的... 07/25 20:07
推 redalice:恩,是真的讓人疑惑,主購你有跟到這團嗎? 07/25 20:10
→ tsuyoasa:其實是我朋友跟了鴨血團XD 吃不到鴨血不開心(毆) 07/25 20:12
推 GreatShot:推ID..最近非常討厭laplace跟fourier 07/25 20:14
> -------------------------------------------------------------------------- <
作者: chaumethan (好煩)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0:09:49 2009
這是我唯一的事實經過,也是真心的。
信不信就看你了。
我去警局作的筆錄也是一樣內容。
各位團員,
抱歉這麼久才出來解釋。
我想,我遇到詐騙了。
對不起我忍了好幾天才說。
這幾天我實在連飯都吃不下,覺也睡不著,
壓力大到生理期delay快兩個月,
也哭了好幾次,也怪自己怎麼這麼大意。
一直在想著要怎麼解決,一直狂打當初她留給我的電話。
跟一位也有跟團的大哥聯絡上後,決定不再逃避。
在開團(第一團習字鋼筆)的時候,我本來要沿用上次的代買者
(就是上一團板上某大開的習字團的代買)。
可是,那時有人丟我(抱歉我沒有留水球紀錄,只記得id好像是s開頭),
跟我說她有在幫她日本親戚作代買,可以替我長期代買,
如果願意的話,可以給她我的手機,她要跟我談。
談完代購匯率是0.355(保證不漲價,匯率有波動時,她親戚會吸收)
跟寄送方式,
(她說她是台南人在台北念書,所以貨到也可以幫我直接帶回來,
叫做蘇珮樺,手機是0986-137-866,
因為她打來的電話總是無號碼顯示,我才問她手機幾號。),
我告訴她說,我大概5/27(三)會匯款給她,我們就掛了電話。
等到5/27(三),她又打電話給我,跟我說她人回來台南過端午節,
跟我說 叫我列好要購買物品的清單,把錢準備好,約好晚上見面面交。
面交的時候,她看了一下我整理好的清單,把錢拿走後,就說她跟家人有約要一起吃飯,
所以要走了。我說:你不數一下數量對不對嗎?她說:反正不對我再打你手機就好了啊。
(收到錢後,她給了我一張電腦印的收據)
之後她5/27(三)晚上又打了一通電話給我,說裡面的金額都對,叫我可以安心。
說她5/28(四)就會請日本親戚下訂,6/1就會把錢給她親戚,
並且我們在電話裡面約定好,每兩個禮拜通一次電話知道進度。
6/1(一)她來電說都處理好了,轉告她親戚說貨品要等2~3個月,
所以大概是8~9月會到貨。
之後她真的兩個禮拜都會打一次電話給我,不一定有聊天,
可是就是一定會打來說她沒跑掉,叫我要相信她。
之後我6/14(日)又開了一團墨水團,當然我有先告知她我要開墨水團,
她問好幾號收團,說她6/20(六)那個週末會回來台南,然後這次是我白目說,
妳要回來?那就約上次面交地點面交就好了啊?這次面交,
她又給了我另一張電腦印的收據,也是一樣不數錢就說有約要先走了,
6/22(一)又是一樣,她來電說都處理好了,轉告她親戚說貨品要等2~3個月,
所以大概是9~10月會到貨。
7/5(日)我還有接到她電話,7/19(日)我就再也沒接到了…
我本來想說是不是她有什麼事沒打,直到7/22(三)中午,我剛好要打電話應徵工作,
我就順便用公共電話打了她的手機(因為我的手機是預付卡,
所以我沒有在用手機打電話給別人的。)居然是這個號碼已經停用。
然後我就從7/22~ 7/25都在逃避,因為太害怕了。
※ 引述《iHateFourier (我是路人)》之銘言:
: 對不起,作為跟團的一員,我有些話想說。
: 當初看到文章,還通風報信給其他同學,
: 目前這個結果當然不是大家所樂見,
: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chaumethan,
: 首先,你說因為證據太薄弱,大家沒有辦法相信,
: 才說是 您把錢挪作他用?
: 我覺得這個邏輯有點怪。
: 如果真的不是您犯的錯誤,那就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
: 而不是迫於群眾的壓力還錢。
: 如果真是您挪用了這筆不小的資金,
: 還麻煩您 大大方方的承認。
: 不希望今天您迫於群眾的壓力還錢,
: 過了不久卻某個版看到,
: "鋼筆團是因為缺錢才開的沒錯。"這句說詞。
: 有錯,認錯,天經地義。
: 欠錢,還錢,理所當然。
: 那位大哥說的沒錯,您是不該逃避。
: 我們也不希望在社會版面看到這件事情的後續。
: 只希望能夠平靜的解決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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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8.184
推 lien:可是那隻電話是2007年遊戲金幣疑似詐騙電話之一 現在暫停使用 07/25 20:12
推 kishiromi:那麼大的一筆錢 給一個沒信用的代買==" 07/25 20:12
推 somissu:請問..為啥7/22才知道有問題 可是生理期已經遲兩個月? 07/25 20:12
→ lien:號碼登記者似乎也不是哪個名字... 07/25 20:12
推 lhl:5/27才決定要面交付款,而你在那之前就每天把錢領出來放家裡? 07/25 20:13
推 majolicass:可是你22號有開黑師傅團 07/25 20:14
→ lhl:太不符合一般人的理解跟處理程序了... 07/25 20:14
推 rockhopper:請她出示通聯紀錄吧 07/25 20:14
→ lovebites:12萬這麼大一筆錢會交給一個素昧平生的人還不留任何證據 07/25 20:15
→ distraught:" 有位不在PTT跟團的大哥"跟"有跟團的大哥"是同一人嗎? 07/25 20:15
→ chaumethan:我本來就遲(PCOS) 07/25 20:15
→ lovebites:真的很不合常理...另外推樓上so大和ma大 07/25 20:16
→ chaumethan:d:同一人 07/25 20:16
→ chaumethan:想吃黑師傅啊,更何況就算開成,黑師傅的錢也不夠補坑 07/25 20:17
→ chaumethan:不是嗎? 07/25 20:17
推 rockhopper:你拿了我們鴨血的錢 還想去買黑師傅? 07/25 20:18
推 somissu:"飯都吃不下,覺也睡不著" 然後想吃黑師傅?!我..被打敗了! 07/25 20:18
→ distraught:壓力大到身體有問題了,還會想吃黑師傅...怪... 07/25 20:18
推 kishiromi:如果真的遇到這麼大的金額詐騙 會沒有心情開團了吧== 07/25 20:19
→ wondermonkey:證據會說話...通聯記錄調出來就至少可以釐清一個疑點 07/25 20:19
推 eging0527:請公布通聯記錄 07/25 20:21
→ Erin02:突然覺得大家都是科南@@等警察調受話記錄囉~~~ 07/25 20:22
→ GreatShot:會不會這是google "詐騙 電話"來的.. 07/25 20:24
推 ABC20021001:我不懂為什麼你就決定找你口中的s而其他代買問都不問? 07/25 20:24
→ GreatShot:I mean那位詐騙小姐的電話 07/25 20:24
→ chaumethan:我沒有.... 07/25 20:25
→ ABC20021001:他開什麼條件讓你覺得不必考慮其他代買呢 07/25 20:25
→ chaumethan:ABC:因為她說匯差她們會吃下來 07/25 20:25
推 rockhopper:6/1 離收團那麼快 會有匯差問題嗎? 07/25 20:26
→ ABC20021001:還有第一封信為什麼煞有其事說對方給你一組帳號 事後 07/25 20:27
推 kishiromi:這麼大筆的金額 大多數的主購應該會選擇信用好的代買 07/25 20:27
→ kishiromi:為了有一點小優惠 選擇來路不明的代買 有點== 07/25 20:28
→ ABC20021001:不對 我查過歷史滙率5/15~6/1匯率不超過0.35 請記住一 07/25 20:29
→ chaumethan:因為第一團也是給她代買的 07/25 20:29
→ ABC20021001:點 當時Y拍截止期限是5/31日表示你至少要在5/31前下標 07/25 20:30
推 sarlene:第一團也是給他代買,那應該很熟了?怎麼連帳號都會忘記? 07/25 20:31
→ ABC20021001:如果你真的5/27交給對方錢 你不會去關心一下匯率嗎 07/25 20:32
→ ABC20021001:用0.355 不就虧了嗎 還有一點你給對方多少 你該不會連 07/25 20:32
→ ABC20021001:我們給你的雜費還和有郵寄給對方吧 當然我相信你的筆 07/25 20:34
推 lhl:0.355是現在的匯率吧= = (今天剛跟了鋼筆團...) 07/25 20:34
→ ABC20021001:錄上會說明你給對方拿走多少 到時候一對就知道了 07/25 20:34
→ chaumethan:雜費跟國內運費都在我這 07/25 20:37
推 GreatShot:所以匯率也是這兩天臨時掰出來的? 07/25 20:38
推 ABC20021001:因為我真的不相信在5/31前必須下標你會用0/355匯率和 07/25 20:39
→ ABC20021001:對方說定 你不覺得對方太有賺頭嗎 07/25 20:40
→ chaumethan:匯率早就決定了...當初合購文上有寫 07/25 20:42
→ chaumethan:我真的沒有去看匯率 07/25 20:42
推 lhl:身為主購不看匯率、不比價就隨便找人代買?太誇張了 07/25 20:42
→ chaumethan:我記得沒錯的話,當初本來要找peac代買的匯率也是 07/25 20:47
→ chaumethan:差不多這樣 07/25 20:48
推 visuna:7/22~ 7/25都在逃避←開黑師傅團可以減輕壓力??? 07/25 22:17
推 Jokish:好好奇蘇珮樺長什麼樣??? 手機無號碼顯示就很可疑了~~~ 07/25 22:41
→ AAOOXX:12萬這麼大筆錢你領出來跟人面交??? 07/26 00:16
噓 AAU:我不信耶 07/26 00:30
噓 sakuralian:...無言 07/26 20:16
噓 Jochum:好一句"信不信就看你了。" 07/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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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cke (翎)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0:43:19 2009
抱歉,身為鋼筆團的小團員,我也想說說話......
話說去年我都在全省走透透
一直在外面短期租屋(兩三個月)
有一次住在某地時,遇到了一個室友A(?)
(房東把一層樓格了好幾間出租,但有共同客廳浴室等等)
即便是同住一層樓,感情在短期內當然不會好到哪去
頂多打打招呼
不過同住沒多久(大概兩三個禮拜)
對方就跟我開口借錢了
理由是家裡經濟拮据,但又臨時發生一些事情,她得回家去一趟等等
總之是那一類賺人同情的理由
想跟我借一千元
然後,我借了五百給她
(不過心裡是想錢借出去就跟丟了沒兩樣的)
之後過了一個禮拜,她又開口了
只是這次我婉拒了
然後她沒再開口
過了幾天,有新的人搬進來了
是個很受父母保護、不知人間險惡的小女生
A同這個小女生沒幾天就混得很熟,熟到我以為她們以前就認識了
直到有一天,A跟我說她要回家
請我把回老家去兩三天的小女生的房門鑰匙轉交給小女生,然後就走了
到了傍晚小女生突然打電話給我
麻煩我去車站載她
我莫名其妙地去載她了
後來才知道
A把她的摩托車騎走了,然後就失聯了
等回到住處,進房一看,筆記型電腦也不見了
(是的,小女生把機車鑰匙、房門鑰匙都給了A,隨便A使用她的東西)
這下小女生慌了,只好跟父母聯絡
父母很快趕到,也聯絡了房東跟警察
同時也拼命的打A的手機
神奇的是,A也接了電話
然後在雙方密集的通話中,可以聽得出來A編了一堆神奇的理由
說她為何拿走筆電、筆電為何不見等等
根據常識判斷,偷走的小偷應該就是走了(她也積欠了兩三個月的房租)
結果A居然還跑回來,然後就被帶去警局問話了......
(我為什麼要講那麼多呢.......)
chaumethan讓我想到A
一個做了小奸小惡,但又真的很沒有做壞事天分的人
(是的,我相信做壞事是需要天分的)
花了好一陣子把版上的文跟chaumethan的來信都看了一遍
我自己已經有了自己的定見:
chaumethan以團養團,把團費挪做他用了
至於是用在哪裡,老實說,我個人覺得沒那麼重要
(不管是花掉還是轉去貼哪一團了,總之錢是不在該在的地方)
我猜測chaumethan之前就做過類似的事
只是是小團,可能幾千塊的金額
開團中剛好遇到自己手頭拮据或是突然有想買的東西
想說先挪用一下、之後再補吧
第一團、第二團補回來了
想想,這招好像還挺好用的,於是就有點習慣了
然後開的團越來越多、金額越來越大
到了這一次,爆炸了
當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可能只有chaumethan自己才知道
或許chaumethan還是不願把事實說出來
或許chaumethan說的是實話----這次是真的遇到詐騙
事到如今她還想一直隱瞞其實也不是很難瞭解
(花很大心力去說謊的人常常莫名的認為吐實是最最下策
再多說一百個謊都比老實說還好)
不過,chaumethan,如果妳真的是說謊
我只想說:
吐實比再說一百個謊還好,因為你最害怕的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繼續說謊真的沒有意義,也不會換得心安或平靜
至於團員......我個人的想法是:
追問所謂的真相好像沒有什麼意義
因為在失去對chaumethan的信任後
她所說的一切,除非符合團員們的想像、揣測
不然大家應該都不會相信了
一直去逼問一個她說什麼自己都不會相信的人其實很浪費氣力
不如把自己希望chaumethan能做的、能讓你感到比較好一點的
(譬如退錢或直接報警什麼的)
具體的提出來
(至於信任感被傷害的心情就算chaumethan賠兩倍金額大概也很難恢復)
這樣方向也比較明確一點
而不是一直在情感發洩上打轉
當然,以上只是個人小小的想法......
※ 引述《iHateFourier (我是路人)》之銘言:
: 對不起,作為跟團的一員,我有些話想說。
: 當初看到文章,還通風報信給其他同學,
: 目前這個結果當然不是大家所樂見,
: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 chaumethan,
: 首先,你說因為證據太薄弱,大家沒有辦法相信,
: 才說是 您把錢挪作他用?
: 我覺得這個邏輯有點怪。
: 如果真的不是您犯的錯誤,那就把真正的兇手找出來,
: 而不是迫於群眾的壓力還錢。
: 如果真是您挪用了這筆不小的資金,
: 還麻煩您 大大方方的承認。
: 不希望今天您迫於群眾的壓力還錢,
: 過了不久卻某個版看到,
: "鋼筆團是因為缺錢才開的沒錯。"這句說詞。
: 有錯,認錯,天經地義。
: 欠錢,還錢,理所當然。
: 那位大哥說的沒錯,您是不該逃避。
: 我們也不希望在社會版面看到這件事情的後續。
: 只希望能夠平靜的解決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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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34.244
※ 編輯: vicke 來自: 123.204.134.244 (07/25 20:44)
推 msqe:最後幾段的心聲=我的心聲.推...直接退錢吧,我不需要真相! 07/25 20:47
推 lhl:我不是團員~~~但我很希望團員可以報警、將他繩之以法... 07/25 20:48
推 yuyuoo:我也跟你有同樣的看法.....我到現在也還不相信CHA的證據 07/25 20:48
→ yuyuoo:但CHA若是無辜的就該為自己辯護,退錢是一定的 07/25 20:48
→ yuyuoo:欻的證據我能接受一部份,但還不能讓我在理智上相信他 07/25 20:49
推 distraught:我想,大家現在還在猶豫是否要報警,畢竟報警影響很大 07/25 20:49
→ yuyuoo:但在報警之前,釐清各項疑點很重要,所以還是要討論一下 07/25 20:50
→ distraught:若他吐實並負完全的責任,不少人會原諒他,不報警 07/25 20:50
推 lhl:報警影響很大、過程也很麻煩~但一再容忍的結果是讓他一騙再騙 07/25 20:50
→ yuyuoo:如果今天只是單純退錢就了事,我想問題早就解決了 07/25 20:50
→ lhl:2005~2009,都已經過這麼多年了,他還是毫無悔意阿~ 07/25 20:50
推 msqe:請在下週一晚上六點前退回款項,如果沒匯,我就上警局報案了. 07/25 20:51
推 kishiromi:老實說 之前信用不好 這次就算是真的也比較難令人相信 07/25 20:51
→ distraught:我跟lhl版友的想法一致,2005-2009這段期間,就是大家 07/25 20:51
推 chaumethan:推K 07/25 20:52
→ yuyuoo:假設CHA是挪作他用,並且說明自己退款誠意,我會原諒 07/25 20:52
→ distraught:都原諒她,沒有採取法律行動,她這次才有機會捅這個大 07/25 20:52
→ yuyuoo:但現在的選項只有清報警跟清白兩條路 07/25 20:52
→ distraught:簍子。 07/25 20:52
推 chaumethan:如果我這樣說大家會好過的話,我的清白也不重要 07/25 20:53
→ vicke:因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所以真相就變得沒啥意義 07/25 20:54
→ vicke:不能原諒的人就是報警給她教訓 拿回錢就OK的人就請她退款 07/25 20:54
推 chaumethan:如果我現在帶人去看筆錄呢?會有人原諒我嗎?不會吧,我想 07/25 20:55
→ vicke:一直逼問然後再不斷的猜測、戳破 不管對C或是對自己都累 07/25 20:55
推 yuyuoo:花點時間討論也好,因為我不想隨便告人。 07/25 20:56
→ yuyuoo:就我自己而言,弄清楚了再告,比較能狠心點 07/25 20:57
→ vicke:不然就討論看看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讓她記取教訓? 07/25 20:57
推 sarlene:因為C版友並非初犯,事項又前後矛盾交代不清 07/25 20:57
→ vicke:畢竟不管C是不是被詐騙 挪做他用是很明顯的.....?? 07/25 20:57
→ sarlene:所以大家才會要求他提出證明 07/25 20:58
推 chaumethan:15萬的教訓,很夠了...我得還上一年多.... 07/25 20:58
→ yuyuoo:V大真的很有智慧,文章又淺顯易懂,在這說聲謝謝 07/25 20:58
→ bunnyto:請不要自己猜測有沒有人會原諒,真要看筆錄那就一起約好 07/25 20:58
推 chaumethan:台南有誰要看筆錄的?我只能帶一個人去 07/25 21:00
推 brianjim:只好交給有公信力的單位調查了,我覺得已經沒什麼好談 07/25 21:00
→ yuyuoo:ㄧ個人哪夠啊...... 07/25 21:00
推 chaumethan:我不確定可以帶幾個人 07/25 21:01
推 sarlene:只派一個代表太少了,大家都是被害關係人 07/25 21:01
推 lhl:你的團員只有一個人嗎??? 15萬要還上一年?團員還得等你一年? 07/25 21:02
→ bunnyto:集思廣益的智慧總是力量比較大的(煙) 07/25 21:03
推 chaumethan:我打去問過了,不能帶別人去看 07/25 21:04
推 sarlene:只要有跟團的應該都有資格去,哪有不知道能帶幾個人的 07/25 21:04
推 kishiromi:如果跟警方說 他們也是受騙人也不能去看嗎? 07/25 21:05
→ sarlene:亂說~我之前因手機失竊也有做過筆錄,只要跟案件有關 07/25 21:06
補一下
其實我PO這個只是希望大家快刀斬亂麻
想報警的報警、想要錢的要錢、想要人的...呃,應該沒有吧......
當然也不是希望大家隨意興訟
只是一方面個人覺得要一直看到自己怎麼看都怎麼像謊言的話很累
還不如快點結束
另一方面是覺得
像這樣不斷的說謊、戳破、說謊、戳破.......
其實很容易讓大家陷入一種近乎嗜血的瘋狂而不自知........
※ 編輯: vicke 來自: 123.204.134.244 (07/25 21:10)
→ sarlene:警察才不會限制你 07/25 21:06
→ bunnyto:請問是哪一間分局? 07/25 21:07
→ sarlene:如果你跟警察說是沒關係的人當然不行,但大家都是關係人 07/25 21:07
推 chaumethan:台南市的北門派出所,我說:可不可以帶人過去看 07/25 21:11
推 sarlene:有沒有住台南的版友可以打去北門問清楚的 07/25 21:13
推 chaumethan:(06)222-4230 07/25 21:14
推 bunnyto:若妳無法克制自己,希望法律可以產生約束力, 保重 07/25 21:20
推 screenwriter:推distraught 就是之前都一直被原諒 才會有現在的事 07/25 21:57
→ screenwriter:姑息只是害到更多的人而已...報警吧 07/25 21:57
※ 編輯: vicke 來自: 123.204.134.244 (07/2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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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umethan (好煩)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1:08:51 2009
※ 引述《tata11170303 (↖煞气 a 金田t↘)》之銘言:
: 對不起了,文具板友們
: 借我使用本板文章(歉意) 誰叫c板友都不開g帳號去洽特板解釋
: 我的質疑點只與合購板的團有關
: 你說:開鴨血的時候,並不知被詐騙(不準備把鴨血錢拿去補文具板的洞)
: 意思就是說:你一開始就蓄意拿錢去無息借貸,因為你缺錢用?!(火)
: 據聞你還有三團不同的合購團員ID是怎樣?不想被別人知道有這麼多的團員嗎?
沒有啊,就是剛好分隔開而已。
: 你根本一直在重蹈覆轍在開團無息借款是嗎!(素行不良,過了兩年為何不見改進)
: 現在你鴨血團的錢是退完了沒(怒)
退完了。
: 你的帳號在合購一律開了三團
: 1 ! 6/12 chaumethan □ [截止] SHINNING WAY晶燦光美白面膜-台南/成大
早完成交易。沒有退款問題。
: 2 ! 6/26 chaumethan □ [無主] 磁扣式防蚊門簾-台南
: 3 ! 6/29 chaumethan □ [截止] 磁扣式防蚊門簾-台南
也都面交完畢。
: ● 4 ! 7/22 chaumethan □ [食物] 黑師傅捲心酥-台南/成大
還再等帳號。
: 扣除捲心酥一團沒有截止,你還先收了別人的錢,請問你退完款了沒(再問)
: 再加上你的防蚊門簾,有團員找到你的拍賣ID,說你不久前才完成匯款
因為我本來要下標另一個賣場,(原合購文裡的賣場)
可是那各賣場一個99,後來過了個週末我發現另一個賣場賣90。
所以才買另一個賣場的。
: 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你這麼愛延誤團的進展(火)
: 請問你在合購板還有什麼團沒有完成,錢到底退了沒(火火火)
沒有,除了黑師傅還沒退款以外,其他都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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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8.184
推 chialinwu:還有鋼筆團還沒退 = = 07/25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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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atShot ()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1:25:11 2009
to chaumethan:
其他有的沒有我就不說了,因為你說什麼我都不會相信
人家狼來了三次就被KO,你算算看你幾次?
但我也不是法官所以也不想輕易定你罪
不過我想有三點要聲明,我們就事論事:
1. 還款計畫是你來訂:
請給一個明確的、有規劃的、有時程的計畫來表現你的誠意。
就連寫論文都要提proposal,你這麼大的事件怎能輕易帶過
而且
你一副 "你們講好怎樣還之後再來跟我說"
這本末倒置吧?
還有
開車到警察局報案的油錢(又漲0.6了..)
害我們睡不著討論案情的精神損失
天知道你是不是拿去買股票炒短線發了一筆
這部份的損失連同利息,我認賠,就不跟你收了
仁至義盡吧
2. 你遭到詐騙與你的不良記錄還有最近幾次的開團事件無關
注意,這些事是獨立事件
這是很基本的,如果你有看過柯南的話
每個犯罪者殺人都有理由,但不代表他不用去坐牢
你被詐騙不代表你開的這些團就沒有責任在
請你不要將這兩件事模糊,請將每件事情交代的清清楚楚
來龍去脈都請說明,不要再讓人猜疑讓人戳破謊言
最後
我覺得你面對這事情的態度非常差
處理金錢的能力也不好、危機處理能力更差、就連說謊都是破綻百出
我衷心建議妳
不要再去開團了
今天只是要你還錢而已
文具版版眾對你的信賴
所有被你流團的團員對期待物品到來的心情破滅
你永遠永遠還不出來...
有網友提供請我在此補充一下
如果要去警察局報案要具備以下東西
a. 對方郵局帳號14碼
b. 存摺
c. 對方身分證字號
d. 對方手機/姓名
e. 註明全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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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110.47
推 yuyuoo:PUSH..... 是一定要做的事情 07/25 21:29
推 Bakltube:推 07/25 21:31
推 bau0317:推(雖然我沒跟)總覺得一路看下來,先訂還款計畫和提出實 07/25 21:33
推 liouji:推,特別是最後一段…… 07/25 21:36
推 vicke:推訂計畫 而且對chaumethan自己也比較好 因為你可以訂出 07/25 21:36
→ bau0317:質証明來才是最重要的! 07/25 21:36
→ vicke:自己能力能承擔的 不要等到團員們提出你無法負擔的要求 07/25 21:36
→ vicke:那你就真的叫天不應、叫地不靈了 07/25 21:36
→ vicke:順便也學學什麼樣才是讓人覺得負責任的態度 07/25 21:37
→ Amourophile:雖然我沒有跟團 但是我覺得訂計畫不是很好 07/25 21:39
→ Amourophile:計畫可以寫得很漂亮 但不一定會執行 這樣不是更惡性循 07/25 21:39
→ Amourophile:環 直接了當報警不要姑息他或許會好點 07/25 21:40
推 chaumethan:我可以簽本票給你,效力等同借據 07/25 21:41
→ bunnyto:本票這東西...... 07/25 21:42
推 belast:現金才是最實際的 07/25 21:46
推 Amourophile:現金才是最實際的 07/25 21:49
推 lien:跟銀行借錢銀行也會收利息 跟板友借錢只要還原來的就夠了... 07/25 21:50
我更新了板友提供的報案程序
提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 編輯: GreatShot 來自: 220.133.110.47 (07/25 22:01)
推 somissu:請問一下 在家裡附近的警局報案就可以了嗎? 07/25 22:05
推 rockhopper:請去找專業的 否則會被合蟹掉 07/25 22:07
※ 編輯: GreatShot 來自: 220.133.110.47 (07/25 22:09)
推 juisui:可以使用網路報案,應該是吃不掉。 07/25 22:09
推 lien:要報的話打110警方不能吃案 不然地方警局通常這種十幾萬以下 07/25 22:09
→ lien:的"小案"會不想增加他們地方的犯案紀錄而要你和解... 07/25 22:10
→ ace8ace8:所以報案是大家個別去報嗎?還是要大家一起報案? 07/25 22:10
推 lnnsve:洽特板精華區中有個反詐騙區 那邊有案例可以參考 07/25 22:14
→ lnnsve:看案例是團員集體提告 07/25 22:15
→ lostever:網路報案是一定可以報而且不能吃案,地方警局那邊也會有 07/25 22:19
→ lostever:破案壓力,所以… 07/25 22:20
推 ccarol:我是路人,我想問一下怎麼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orz 07/25 22:46
→ lostever:報案不需要對方身分証字號吧 有名字+帳號就可以了 07/25 22:47
推 GEKKAKAJIN:我去警局報案的時候有把她的電話給警方,警方有打電話 07/25 22:47
→ GreatShot:應該是越多越好 07/25 22:47
→ GEKKAKAJIN:給她,並問到她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證字號。 07/25 22:48
→ GEKKAKAJIN:她的身分證字號警方會查。 07/2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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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KKAKAJIN (還我錢來!!!!!!!)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2:12:43 2009
我剛剛去警局了。
我向警方表明來意,警方要了她的個人資料後,先查詢了一下帳戶跟電話,
發現她的帳戶跟電話都是正常使用,沒有被列為警示帳戶,
(我的解讀是,這代表之前沒有人真正去警局報案,她才能一直逍遙法外)
警方又打了電話給她,神奇的是,她有接,
警方向她表明來意,她立刻表示她願意退款給我,
所以警方就開始勸我打消報案的主意,說是我不報案別人也會報案,錢有拿到最重要...
又說她也有去報案,這也是對她的保護,
我就只好先回家了......
如果要去報案的話,可能要找幾個人一起聯合去報案,而且打110報警,
才不會像我一樣被搓掉。
有其他高雄人要一起去報案的嗎?
chaumethan,你被詐騙是你的事,我們的錢被被你搞掉是我們的事,
你能報案自立救濟,我們也能報案自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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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7.16
※ 編輯: GEKKAKAJIN 來自: 115.43.17.16 (07/25 22:14)
推 juisui:提醒一下,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 07/25 22:16
→ lnnsve:洽特版精華區反詐騙專區有案例 團員是集體提告 可以參考 07/25 22:17
推 chaumethan:我本來就有要退錢的大家的意願。請給我你的帳戶吧 07/25 22:18
推 lhl:加油~ 07/25 22:18
推 chaumethan:剛剛聽到你昨天被影響了,我很抱歉。 07/25 22:19
推 DaisyMi:沒錯之前有團員集體提告的例子 可以去參考 07/25 22:19
→ woman876:有退錢的意願還是告的成吧?告詐欺可行嗎? 07/25 22:19
→ rockhopper:推樓上 是可以的 07/25 22:20
推 sarlene:並不是退錢就沒事了,C版友每次都用這招,大家不要原諒他 07/25 22:21
推 screenwriter:推樓上 不只C版友 一堆合購版詐騙犯都用這招!!! 07/25 22:22
→ screenwriter:出來哭一哭退一退就沒事了 有這麼好康? 07/25 22:22
→ yuyuoo:反正想報警的就會串聯報警,CHA還是得證明自己被詐騙 07/25 22:22
→ visuna:總覺得過一陣子記者就會爆新聞~標題下個百人受害之類的XD 07/25 22:22
推 kshsedch:拜託不要像V大說的這樣,還我溫馨歡樂的文具板〒△〒 07/25 22:24
→ bunnyto:要開始串連報警了嗎? 07/25 22:24
推 lnnsve: 推出來哭一哭退一退就沒事 那有這樣好康? 07/25 22:25
→ woman876:不管C是不是真的被騙,但是欠錢是事實,要自已想辦法跟家 07/25 22:25
→ woman876:人拿錢出來還給眾版友們,而不是在這邊說好聽話而已。 07/25 22:26
推 mikuru:好主意!訂個期限要他把錢還完 不然就跟蘋果連絡吧 07/25 22:26
→ woman876:啊我要推在上一篇的說= = 07/25 22:26
推 DaisyMi:要等13個月才能完全退款 請問收錢的時候可以拖這麼久嗎 07/25 22:26
推 lhl:記者應該會比較關注洽特版那邊~~然後再連到文具板來= =唉~ 07/25 22:26
→ DaisyMi:你還不出來那是你家的事情 別人說不定也正缺錢過生活 07/25 22:27
→ mikuru:哎喲 他分明只是想要拖延時間無息貸款而已嘛 07/25 22:27
推 sarlene:快報警啦~就算之後要退款和解,也要警察盃盃作證 07/25 22:27
→ GEKKAKAJIN:所以我要找跟我一起去報案的啊,要報案的高雄人一起 07/25 22:28
→ sarlene:不然之後可能又會有很多神奇的藉口出現 07/25 22:28
→ GEKKAKAJIN:去報案吧! 07/25 22:28
→ woman876:13個月太久了,覺得一個月給他去借錢應該夠寬宏大量了。 07/25 22:28
→ bunnyto:推mi 我贊同你的說法 07/25 22:28
推 mikuru:樓上真佛心 我覺得他應該在一個禮拜內把錢還完 07/25 22:28
→ Erin02:13個月有很多變數耶~~~去小額信貸~~ 07/25 22:29
→ lostever:------以下欲集體報案者請推縣市地點----你們自己揪吧 囧 07/25 22:29
推 aftiel:我也覺得一個禮拜就夠了,中信分期12個月就要8%的手續費了 07/25 22:39
→ aftiel:無息還想拖13個月,再加上5月份就收錢到現在,拖14個月??? 07/25 22:39
推 Kapenza:13個月… 這不就是化整為零 各個擊破嗎 07/2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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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hrt (靜夜獨酌) 站內: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2:30:24 2009
※ 引述《vicke (翎)》之銘言:
: 至於團員......我個人的想法是:
: 追問所謂的真相好像沒有什麼意義
: 因為在失去對chaumethan的信任後
: 她所說的一切,除非符合團員們的想像、揣測
: 不然大家應該都不會相信了
: 一直去逼問一個她說什麼自己都不會相信的人其實很浪費氣力
: 不如把自己希望chaumethan能做的、能讓你感到比較好一點的
: (譬如退錢或直接報警什麼的)
: 具體的提出來
: (至於信任感被傷害的心情就算chaumethan賠兩倍金額大概也很難恢復)
: 這樣方向也比較明確一點
: 而不是一直在情感發洩上打轉
: 當然,以上只是個人小小的想法......
同意
希望一些板友能理性一點
如果已經不肯相信chaumethan說的任何話 就毋須一直要去逼問什麼真相了
想報案的 就去報案 要是遇到派出所想搓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刑事局線上檢舉信箱
報警之後 進到司法程序後 法院那邊也是會問要不要合解
(參考合購板的相關文獻)
所以不管程序怎麼走 先提出一個大家能接受的還款方式 總是需要的
因此 建議先將焦點放在如何還款 時程表或是什麼都好
這樣會比一直要求"要還錢"來得有實質意義吧....
很堅持一定要報警給個教訓 就去吧 真的沒有必要在板上開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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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213.28
推 kshsedch:PUSH 來文具板這麼久,第一次人氣這麼高卻是一堆謾罵... 07/25 22:31
→ mikuru:他不是決定要分13個月把錢還完嗎 07/25 22:32
→ Frehrt:她的計畫是如此,但是板友們不是有其他希望?協商出大家都接 07/25 22:35
→ Frehrt:受的方案吧.. 07/25 22:35
推 belast:我覺得他的計畫是出自於他自己的想法而已耶@@" 07/25 22:36
推 chaumethan:我希望聽聽大家的建議。 07/25 22:36
→ belast:不是你希望,而是你必須吧@@ 07/25 22:37
推 somissu:不是有希望你去借錢 然後盡快還給大家了嗎?! 07/25 22:38
推 chaumethan:可是我不知道大家還希望我怎麼做? 07/25 22:38
→ somissu:那些不是建議? 07/25 22:38
→ belast:很多詞彙都用得很奇怪,有保留轉帳單的人就不必擔心 07/25 22:39
→ belast:那沒保留的人呢@@? 07/25 22:39
→ belast:你打破了跟團的人的信任,現在拿出「保證」兩字,怎麼會有 07/25 22:40
→ belast:效力呢@@?你現在知道有誰匯錢給你了嗎?連這個都不知道,又 07/25 22:41
推 chaumethan:抱歉, 改了 07/25 22:41
推 chaumethan:不過剛剛有一個遺失單據的,我也答應要退給她。 07/25 22:41
→ belast:能保證什麼呢@@? 07/25 22:42
→ belast:妳應該比對你的簿本,把匯錢給你的人找出來吧@@" 07/25 22:42
推 chaumethan:保證一定會在我答應的期限內退大家錢 07/25 22:43
→ belast:你去對了嗎? 你的答應是沒有效用的。 07/25 22:43
推 chialinwu:感覺好像去報案 就可以比較早拿到錢 @@ 07/25 22:43
→ chialinwu:這樣是不是明天就要趕快去報案 @@ 07/25 22:43
推 screenwriter:所以趕快去報案吧大家。 07/25 22:44
→ chialinwu:新竹地區有要一起報案的版友嗎 07/25 22:44
→ bunnyto:一年內,或許真有人會拿到錢,然後吵的人越來越少 07/25 22:44
→ bunnyto:人少了,力量就小 我懷疑日後大家是否記得現在 07/25 22:45
→ bunnyto:唉 07/25 22:46
→ belast:本來受到了詐騙就是要去報案啊@@ 07/25 22:46
推 chaumethan:沒有非得報案就會拿到錢...我退款的人,也有沒報案的 07/25 22:47
→ belast:你又說奇怪的話了,只要是匯款給你,你沒給人家東西的,就 07/25 22:47
→ belast:應該退錢。板友報案不關你的事,你的事就只有還錢而已。 07/25 22:48
→ ace8ace8:沒保留轉帳證明的就不能退嗎?= =" 07/25 22:51
推 chaumethan:沒有說不能啊...只要我這邊有紀錄可以退了 07/25 22:53
推 trywill:NONO~報案只是為了口氣啊XD引述某課堂明言沒有錢的人告上 07/25 23:07
→ trywill:去打到死還是沒有錢~告上去做什麼~當然是出口氣留個底囉XD 07/25 23:07
→ AAU:合解~頂多是罪輕一點~還是會有前科 07/26 00:37
推 nicolehsnu:邏輯真是怪了~沒有非得報案就會拿到錢 07/26 00:47
→ nicolehsnu:對~~但是報案一定會拿回錢~ 你退錢人家願意不報案是個 07/26 00:47
→ nicolehsnu:人的事..... 那句話看起來就是要讓大家別去報案 07/26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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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kuru (∞→1)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2:55:21 2009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就是報警跟還錢了,
報警的部份就大家自行隨意吧。
還錢部份 chaumethan的還錢計畫我想不會有團員認同的~
通常合購收團後,等2.3幾天就要匯款完畢了,
沒理由要團員等chaumethan的退款等見鬼的13個月(又不是無息貸款^_<)
我只是覺得奇怪為什麼好像沒什麼人對他的還錢計畫提出強烈抗議?
那就由我來起個頭吧!
各位團員們請推文你願意給chaumethan多久的還錢期限呢?
我的建議是一個禮拜啦 早點退完大家也早點安心啊是吧!
至於chaumethan要怎麼籌到錢我想不在團員的考量範圍內吧
--
唉呀 其實我是路人XD 不過法律沒規定路人不能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吧0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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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2.79
推 GreatShot:一個禮拜是逼人走入死路自己也拿不到錢吧.. 07/25 23:02
→ GreatShot:我個人覺得誠意跟積極度才是最重要的,但13個月也太久.. 07/25 23:03
→ GreatShot:我想請她去嘗試申請各種信貸,並且報告進度跟結果 07/25 23:04
→ GreatShot:甚至是親友借貸,這比定日期有實質意義一些。 07/25 23:04
→ GreatShot:至於要耗時多久,這就要看她的智慧了.. 07/25 23:05
推 wiwivivi:既然是三天內必須匯款,那也請在三個工作天內退我錢吧 07/25 23:16
推 sonia8715:推樓上...既然收款都有時間限制了 為何退款要等13個月 07/26 00:12
推 adesfro:我希望cha大可以去借錢來還我 拖這麼久沒拿到筆心情很差 07/26 00:19
→ adesfro:我不想連退錢都要等這麼久 我最多能接受一個月的期限 07/26 00:20
推 kusakapt:13個月是她又想用別的id再開其他團來補洞吧=_= 07/27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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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ifywang (毛媽媽)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3:13:20 2009
※ 引述《mikuru (∞→1)》之銘言:
: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就是報警跟還錢了,
: 報警的部份就大家自行隨意吧。
: 還錢部份 chaumethan的還錢計畫我想不會有團員認同的~
: 通常合購收團後,等2.3幾天就要匯款完畢了,
: 沒理由要團員等chaumethan的退款等見鬼的13個月(又不是無息貸款^_<)
: 我只是覺得奇怪為什麼好像沒什麼人對他的還錢計畫提出強烈抗議?
: 那就由我來起個頭吧!
: 各位團員們請推文你願意給chaumethan多久的還錢期限呢?
: 我的建議是一個禮拜啦 早點退完大家也早點安心啊是吧!
: 至於chaumethan要怎麼籌到錢我想不在團員的考量範圍內吧
(我也是個路人)...
照常理來說 chaumethan目前該做的是努力去找錢來還
而不是掛站 緊盯著事件的發展~
還什麼十幾個月的還款計畫哩 她所說的一切都是bullshit!
這行為 不是她「臉皮厚」 就是「不要臉」 根本就豁出去了
她只是想拖過刑事的告訴期限罷了
簽本票意義等同借據沒錯 但民事告訴流程與時間費時
欠錢還錢 錢還不出來扣薪或查封名下財產就是了
合購團團員們能拿到錢...慢慢等吧!
我勸各位受害者 也甭討論啥還款期限了
這位侯小姐一開始就沒打算要還錢吧
就是要給她告下去!
背個刑事案底在身上 她是沒機會找到啥好工作的
就算體型大 想去當保全
嘿嘿~當保全 良民證她根本申請不到~
--
我的icash收藏 http://photo.xuite.net/megan.wang/2418510
不定期會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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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18.133.14
推 trywill:最棒的是還不用請律師因為這是公訴唷~嘿嘿~就不用擔心還要 07/25 23:17
→ trywill:再出錢,然後又還能加算利息~不告真的有點浪廢,認真貌 07/25 23:18
推 chaumethan:我在籌錢了 07/25 23:18
→ purifywang:整天掛在電腦前 緊盯事件發展 然後還能推文或發文回應 07/25 23:19
→ purifywang:籌錢??嗯...我想想 這可能嗎?? 07/25 23:20
→ trywill:其實我想不出什麼理由鼓吹不要告耶~告下去利多方便~又加上 07/25 23:20
推 brianjim:我覺得法院更能給我一個還款的保證。 07/25 23:20
→ trywill:跟團是學生的話現在是暑假可以上警局吹冷氣和找警察杯杯聊 07/25 23:20
→ bunnyto:反正此人就是擔心被告嘛~~大家是否會因為拿到錢就姑息呢? 07/25 23:21
→ trywill:天~而且法院的結果更有拘束力.我看不出這哪裡會敗訴XD穩贏 07/25 23:21
→ GEKKAKAJIN:我去警局的時候,警方勸退我的說法是:反正你不告也有 07/25 23:25
→ GEKKAKAJIN:別人會告,你拿到自己的錢就好啦!重點是有拿到錢不是 07/25 23:26
→ purifywang:勸受害者們去報案的時候要錄音存證阿~的確很多警察會為 07/25 23:26
→ GEKKAKAJIN:嗎?而且對方都願意要退款給你了,如果你報案的話, 07/25 23:26
→ purifywang:了省麻煩編一堆奇怪的理由呼攏報案人... 07/25 23:27
→ GEKKAKAJIN:官司拖那麼久,搞不好到時候你也拿不到錢啊,還不如馬 07/25 23:27
→ GEKKAKAJIN:上拿到退款,錢最重要嘛~~ 07/25 23:27
→ GEKKAKAJIN:而且她也有報案了,這是她自己對自己的保護措施之類的~ 07/25 23:28
推 rockhopper:就是這樣合蟹 才會有更多人受害 07/25 23:28
→ GEKKAKAJIN:然後我就被勸退了 orz 07/25 23:28
→ bunnyto:版眾這麼多~~難道都沒有人認識有力人士嗎? 07/25 23:28
→ purifywang:所以我就說報案時錄個音 然後連同事發經過 一起上新聞 07/25 23:29
推 trywill:放暑假老師都不在嘛~不然問了就有趣了呢~科科.. 07/25 23:29
→ purifywang:阿 嘿嘿~ 07/25 23:29
推 alicejih:要處理詐欺.可以洽這位板友 q10271219 07/25 23:31
→ alicejih:之前處理過代買版的詐欺案件(算是很有經驗) 07/25 23:31
→ alicejih:也不會河蟹 但需要準備的東西有點多 07/25 23:31
推 nicolehsnu:直接報警比較快~就目前的局面看來他要自己負起舉證責任 07/25 23:32
推 cccooler:要有力人士可以轉八卦版阿!八卦版人多處理事情有效率 07/25 23:33
→ nicolehsnu:證明自己被詐騙....也不會像現在在板上吵成一團....... 07/25 23:33
→ nicolehsnu:我看不出來他的回應有任何誠意要解決問題....只是一直 07/25 23:33
推 alicejih:q10271219是波麗士大人 處理過代買版的詐騙.. 07/25 23:33
→ alicejih:我是路人 但我建議大家可以集體找他 07/25 23:33
→ nicolehsnu:強調自己有苦衷....(但開了那麼多個這種狀況的團...) 07/25 23:34
推 trywill:版上人真好~上了法院就變他要想辦法自己舉證也不用被他唬 07/25 23:34
推 visuna:八卦版應該是人肉搜索~她大概沒辦法躲(  ̄ c ̄)y▂ξ 07/25 23:34
→ nicolehsnu:然後又不斷運用文字指責請他拿出證據的板友們..... 07/25 23:34
→ trywill:的團團轉~...而且這個還不需要在額外花錢~..超優的= =+ 07/25 23:34
→ nicolehsnu:只單方面說出自己受委屈的地方...那麼這麼多版友都活該 07/25 23:35
→ nicolehsnu:嗎? 看他的解釋很明白就是以團養團 自己缺錢干別人屁 07/25 23:36
→ nicolehsnu:事~~怎麼可能作為這一連串事件的藉口................. 07/25 23:36
→ nicolehsnu:而且上次有波捐文具的活動....第一波他還有PO出回音 07/25 23:36
→ nicolehsnu:所以才在第二次寄出了想捐出的文具~但這次就沒有任何回 07/25 23:37
→ nicolehsnu:音了......加上自從他上任板主後的一連串行為......... 07/25 23:37
→ nicolehsnu:文具板都變得不文具板了............................. 07/25 23:38
→ nicolehsnu:之前都不回是因為我還沒摔鋼筆坑所以沒跟團........... 07/25 23:39
→ nicolehsnu:感覺沒有什麼立場....但看了他的回應................. 07/25 23:39
→ nicolehsnu:感受不到任何誠意~~很希望文具板趕快恢復成愛文具者的 07/25 23:40
→ nicolehsnu:歡樂討論地區~~ 所以我建議大家還是直接以法律途徑處理 07/25 23:40
→ nicolehsnu:刑事民事可以併行會纏訟是在對方有證據的狀況下....... 07/25 23:41
推 redalice:樓上你說出我的心聲,來這裡本來只想開心分享,結果卻是 07/25 23:42
→ nicolehsnu:況且這狀況在民事上無論如何他都得要還錢給大家....... 07/25 23:42
→ redalice:一連串的...... 07/25 23:42
→ nicolehsnu:說真的我不覺得走法律途徑拿到錢的速度會比他所提出的 07/25 23:42
→ purifywang:刑事圖徑或許還能逼她還錢 但用民事途徑讓她拖字訣得逞 07/25 23:43
→ purifywang:就完全中了她的計了 07/25 23:43
→ nicolehsnu:時間還久............而且越快處理越能避免時效的問題. 07/25 23:43
→ nicolehsnu:時效過了就是自己的損失了........... 07/25 23:44
→ nicolehsnu:anyway直接走法律途徑會是較有保障的方法~~~ 07/25 23:44
推 trywill:當然要用刑事附帶民事啊~檢察官還要幫你打還省下律師費 07/25 23:45
→ trywill:最後又還有法院判決能強執~不告的人比較= =a不缺錢不怕沒 07/25 23:45
→ trywill:保障吧~.. 07/25 23:45
推 nicolehsnu:在這樣的狀況下....我真的覺得他的ID不適合繼續掛在文 07/25 23:47
→ nicolehsnu:具板板主的欄位了................................... 07/25 23:48
→ purifywang:搞不好還能算常業詐欺 最更重 07/25 23:48
推 gigikikih:法院上 舉證不足的會比較慘 07/25 23:52
→ gigikikih:而且我在想 13個月 申訴期限都過了... 07/25 23:53
推 kusakapt:13個月是她又想用別的id再開其他團來補洞吧=_= 07/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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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umethan (好煩)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3:18:33 2009
: 除了剛剛大家提問的部份外,我個人有些疑問想要請教c版友。
: 1.為何您聲稱自己是受害者,卻從一開始就說自己願意還錢?
: 若您亦為受害者,主動要提出還款,是一件很不合常理的事。
: 就算您身為主購,有義務完成主購的責任,
: 但是若您亦是受害者,或許應拿出更多的努力,
: 去找出詐騙者,並從加害者身上求償。
: 而非以輿論壓力為藉口,以為退款就可以了事。
: 這樣似乎請您拿出證據的版友們,也隱性的成為了加害您的一員呢?!
不,會把這件是弄成這樣都是我的原因。
我報案為的就是找出詐騙者。
: 2.部份您在金錢處理還有開團方面處理的問題。
: (我知道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但是說出來的話可能要合常理,
: 不要前後矛盾,這樣說服力會比較高~)
: a.5.6月份鋼筆團.墨水團陸續入帳後為何款項是陸續領出?
: 不知有沒有比放在家裡比較安心之外的說法,因為您的說法前後有出入。
: (您說因為要補摺,所以就順便領,在家比較安心。
: 但又在另一處說要補習,前後不同疑問,似乎就有不同的說詞。)
補習是因為心煩才說的。
: b.對於金錢方面的疑惑?
: 版眾將錢交給您,您應有身為主購的自覺,您也不是第一次開團了,
: 為何對於金錢處理的方式,似乎沒有想像中的謹慎呢?
: -代買者的選擇:您將版眾的款項,交給了一位主動來信告知您可以代買的人。
: 但該代買卻未在代買版po文章。
: 也沒有提到要在拍賣平台開賣場,這樣您都不會有所擔心嗎?
我還沒有代買過的經驗。
: -匯率的問題:您說因為代買者會將浮動匯率會將吃下來,
: 是您選擇該代買者的原因。
: 但為何您連匯率都沒有稍作比較呢?
: 尤其該代買者並未提供國際運費上的優惠。
: 不能理解您為何要選取較高匯率的代買?
: 附上日幣近三個月歷史匯率給您還有版眾參考。
: http://tinyurl.com/64uys7
可是我記得同時期helpbuy板的peac板友,代買匯率似乎也是這個數字?
(因為本來要託peac代買)
: -將巨額款項交給一位就您提供資料,難以信任的代買。
: 僅留下兩張效力薄弱的收據。
: 您都不會擔心,只有姓名.電話,再加上沒有轉帳記錄,也沒有拍賣平台,
: 對方錢拿了就跑,您卻無法透過地址或是其他管道尋找對方嗎?
: 竊以為這麼一筆錢,且又不完全是自己的錢,會更慎重才是啊?
: 所以就金錢方面對您提出了這些疑問。
這我真的沒有藉口。
: c.合購商品的追蹤以及出面解釋時間點的疑惑
: 除非賣家有缺貨,要不然一般國際合購,也不會這麼多時間才到貨。
: 您開了不少團合購,應該要幫大家追蹤不是嗎?
: (現在看來2個月真的讓人十分有疑問啊?)
: 因為c版友是版主,所以大家中間也很信任您,沒有提出疑問,
: 我自己是有想過,ㄟ兜,七月了,鋼筆和墨水是不是快來啦?
: 好期待喔!
: 但是您中間都沒有跟大家報告進度耶,反倒是在他板出了事後,
: 且文具版版友說要採取相關行動後才出面。
: 可以請您說明一下,為何您都從不說明開團進度呢?
: 以上,煩請c版友解惑。
: 感激不盡
: 從看到洽特板文章開始,
: 我還幻想c版主有幫我們訂,
: 只是還沒出來跟我們說而已。
: 但沒想到什麼東西都沒有啊嗚嗚>.<
: 如果c版友您是受害者,就請您舉證和回答大家的還有我個人的疑問。
: 但我想身為團員,關於團務,應該可以聊表關心XD
: ------------------------------------------------------------------------------
: 目前為止,沒有決定性的證據明確顯示c版友是否被詐騙,
: 所以我目前的重點不是放在要求c版友退款。
: (當然,也有版友希望拿到錢就了事,每個人的決定都不太一樣。)
: 而是希望等真相明確後才決定要如何做後續的動作。
: 在這邊提供一個合購版類似事件給大家參考。
: 請參考合購版精華區。
: z-9-16
: 若不幸本團要走上法律途徑,是一個大家可以參考的案例。
: 若c版友,真的被詐騙,雖也為受害者,但對版友應付出相當道義上的責任,
: 並且積極處理報案找到對方之事宜。
: 畢竟您對於版眾的金錢處理,似乎沒有想像中的謹慎。
: 若c版友,您將文具版版眾的金錢挪為他用,無息借貸兩個月。
: 不排除,參考合購版z-9-16之案例,提出告訴。
: 一開始就承認的話,尚有原諒空間。
: 若一在的扯謊.圓謊的無限循環中打轉,要讓人原諒就太困難了~
: (若不提告,以後可能會有更多的受害者,這點我也會納入考量,而非收到退款就了事。)
: 12萬在一個人生中,一時來看不是一筆小錢,
: 但為了12萬,信譽掃地,毀了自己的未來。
: 以及造成眾多版友的損失及期待落空,
: 實在是很不值得啊!
: 以上
: 盼能提供給c版友以及版眾一些參考。
: 最後 相信證據會說明一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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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8.184
→ sowhatfor:補習是因為心煩才說的。<-所以都是謊言? 07/25 23:21
推 wiwivivi:不要再解釋了,再解釋願意相信的人也不多,快退款比較實在! 07/25 23:23
→ Sisyphis:不如說補習是原本要打補「摺」卻打錯字還比較像... 07/25 23:25
推 lovevaka:真的是慣性說謊~沒救的人! 07/25 23:26
推 Erin02:怪了,人家7/23[閒聊] chaumethan的合購...你怎麼就是不回? 07/25 23:27
→ tata11170303:因為22-25的焦慮,導致兩個月月經失調,所以不回 07/25 23:34
推 screenwriter:XDDDDDD 07/25 23:36
→ bunnyto:此人下線啦 虛度一晚 不值 07/25 23:36
推 purifywang:搞不好是隱身阿~才不會被我質疑說是壓根兒沒誠意還錢 07/25 23:37
推 DaisyMi:掰不下去了 當然快下線囉 07/25 23:37
推 screenwriter:咩的 居然連我去花蓮都被發現 快下線想想對策 07/25 23:55
→ saywhats:我怕您是怕背負刑責,所以先行報案被詐騙。當然我是猜測 07/26 02:47
→ saywhats:因為我附近友人今年年初買禮券被詐騙,就是該id先行報案 07/26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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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at Jul 25 23:18:33 2009
: 除了剛剛大家提問的部份外,我個人有些疑問想要請教c版友。
: 1.為何您聲稱自己是受害者,卻從一開始就說自己願意還錢?
: 若您亦為受害者,主動要提出還款,是一件很不合常理的事。
: 就算您身為主購,有義務完成主購的責任,
: 但是若您亦是受害者,或許應拿出更多的努力,
: 去找出詐騙者,並從加害者身上求償。
: 而非以輿論壓力為藉口,以為退款就可以了事。
: 這樣似乎請您拿出證據的版友們,也隱性的成為了加害您的一員呢?!
不,會把這件是弄成這樣都是我的原因。
我報案為的就是找出詐騙者。
: 2.部份您在金錢處理還有開團方面處理的問題。
: (我知道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但是說出來的話可能要合常理,
: 不要前後矛盾,這樣說服力會比較高~)
: a.5.6月份鋼筆團.墨水團陸續入帳後為何款項是陸續領出?
: 不知有沒有比放在家裡比較安心之外的說法,因為您的說法前後有出入。
: (您說因為要補摺,所以就順便領,在家比較安心。
: 但又在另一處說要補習,前後不同疑問,似乎就有不同的說詞。)
補習是因為心煩才說的。
: b.對於金錢方面的疑惑?
: 版眾將錢交給您,您應有身為主購的自覺,您也不是第一次開團了,
: 為何對於金錢處理的方式,似乎沒有想像中的謹慎呢?
: -代買者的選擇:您將版眾的款項,交給了一位主動來信告知您可以代買的人。
: 但該代買卻未在代買版po文章。
: 也沒有提到要在拍賣平台開賣場,這樣您都不會有所擔心嗎?
我還沒有代買過的經驗。
: -匯率的問題:您說因為代買者會將浮動匯率會將吃下來,
: 是您選擇該代買者的原因。
: 但為何您連匯率都沒有稍作比較呢?
: 尤其該代買者並未提供國際運費上的優惠。
: 不能理解您為何要選取較高匯率的代買?
: 附上日幣近三個月歷史匯率給您還有版眾參考。
: http://tinyurl.com/64uys7
可是我記得同時期helpbuy板的peac板友,代買匯率似乎也是這個數字?
(因為本來要託peac代買)
: -將巨額款項交給一位就您提供資料,難以信任的代買。
: 僅留下兩張效力薄弱的收據。
: 您都不會擔心,只有姓名.電話,再加上沒有轉帳記錄,也沒有拍賣平台,
: 對方錢拿了就跑,您卻無法透過地址或是其他管道尋找對方嗎?
: 竊以為這麼一筆錢,且又不完全是自己的錢,會更慎重才是啊?
: 所以就金錢方面對您提出了這些疑問。
這我真的沒有藉口。
: c.合購商品的追蹤以及出面解釋時間點的疑惑
: 除非賣家有缺貨,要不然一般國際合購,也不會這麼多時間才到貨。
: 您開了不少團合購,應該要幫大家追蹤不是嗎?
: (現在看來2個月真的讓人十分有疑問啊?)
: 因為c版友是版主,所以大家中間也很信任您,沒有提出疑問,
: 我自己是有想過,ㄟ兜,七月了,鋼筆和墨水是不是快來啦?
: 好期待喔!
: 但是您中間都沒有跟大家報告進度耶,反倒是在他板出了事後,
: 且文具版版友說要採取相關行動後才出面。
: 可以請您說明一下,為何您都從不說明開團進度呢?
: 以上,煩請c版友解惑。
: 感激不盡
: 從看到洽特板文章開始,
: 我還幻想c版主有幫我們訂,
: 只是還沒出來跟我們說而已。
: 但沒想到什麼東西都沒有啊嗚嗚>.<
: 如果c版友您是受害者,就請您舉證和回答大家的還有我個人的疑問。
: 但我想身為團員,關於團務,應該可以聊表關心XD
: ------------------------------------------------------------------------------
: 目前為止,沒有決定性的證據明確顯示c版友是否被詐騙,
: 所以我目前的重點不是放在要求c版友退款。
: (當然,也有版友希望拿到錢就了事,每個人的決定都不太一樣。)
: 而是希望等真相明確後才決定要如何做後續的動作。
: 在這邊提供一個合購版類似事件給大家參考。
: 請參考合購版精華區。
: z-9-16
: 若不幸本團要走上法律途徑,是一個大家可以參考的案例。
: 若c版友,真的被詐騙,雖也為受害者,但對版友應付出相當道義上的責任,
: 並且積極處理報案找到對方之事宜。
: 畢竟您對於版眾的金錢處理,似乎沒有想像中的謹慎。
: 若c版友,您將文具版版眾的金錢挪為他用,無息借貸兩個月。
: 不排除,參考合購版z-9-16之案例,提出告訴。
: 一開始就承認的話,尚有原諒空間。
: 若一在的扯謊.圓謊的無限循環中打轉,要讓人原諒就太困難了~
: (若不提告,以後可能會有更多的受害者,這點我也會納入考量,而非收到退款就了事。)
: 12萬在一個人生中,一時來看不是一筆小錢,
: 但為了12萬,信譽掃地,毀了自己的未來。
: 以及造成眾多版友的損失及期待落空,
: 實在是很不值得啊!
: 以上
: 盼能提供給c版友以及版眾一些參考。
: 最後 相信證據會說明一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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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8.184
→ sowhatfor:補習是因為心煩才說的。<-所以都是謊言? 07/25 23:21
推 wiwivivi:不要再解釋了,再解釋願意相信的人也不多,快退款比較實在! 07/25 23:23
→ Sisyphis:不如說補習是原本要打補「摺」卻打錯字還比較像... 07/25 23:25
推 lovevaka:真的是慣性說謊~沒救的人! 07/25 23:26
推 Erin02:怪了,人家7/23[閒聊] chaumethan的合購...你怎麼就是不回? 07/25 23:27
→ tata11170303:因為22-25的焦慮,導致兩個月月經失調,所以不回 07/25 23:34
推 screenwriter:XDDDDDD 07/25 23:36
→ bunnyto:此人下線啦 虛度一晚 不值 07/25 23:36
推 purifywang:搞不好是隱身阿~才不會被我質疑說是壓根兒沒誠意還錢 07/25 23:37
推 DaisyMi:掰不下去了 當然快下線囉 07/25 23:37
推 screenwriter:咩的 居然連我去花蓮都被發現 快下線想想對策 07/25 23:55
→ saywhats:我怕您是怕背負刑責,所以先行報案被詐騙。當然我是猜測 07/26 02:47
→ saywhats:因為我附近友人今年年初買禮券被詐騙,就是該id先行報案 07/26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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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bin (ebin)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un Jul 26 00:34:33 2009
※ 引述《chaumethan (好煩)》之銘言:
: 抱歉,真的很抱歉。
: 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都沒有人會相信的對吧?
: 因為真的證據太薄弱了。
: 這筆錢真的很大,我真的很怕,大家信不信我。
: 這也是我當初想了好幾天才本來決定不要出來澄清的原因。
: 既然這樣,對不起,如果這是大家要的結果,
: 是我把錢拿去挪作它用的。
: 我願意負起所有的清償責任,
: 我可以簽本票抵押在你那裡,
: 直到我把錢還清。
(中略)
: 有位不在PTT跟團的大哥,叫我不要再逃避了,還是要面對現實。
: 我沒有資格要求大家原諒我。
: 我真的想要還大家錢,縱使會過著很苦的生活,
: 我真的想還你們錢。
我只想跟你說
千萬不要去找地下錢莊
千萬不要找提款機上的奇怪貼紙---理財中心之類的
千萬不要用信用卡的 信用貸款
即使是再怎樣
這幾個東西都碰不得
硬要找只是飲鳩止渴
千江有水千江月
人生是長久而漫長的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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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58.147
推 redalice:原po是好人 07/26 00:35
推 a20015a: 原po真善良 07/26 00:37
推 lien:第6666篇~ \(^▽^)/ (?) 07/26 00:37
→ lovebites:本身沒工作家裡又欠債,我懷疑她要去哪裡生錢? 07/26 00:37
推 nicolehsnu:佛心來著的~~~ 07/26 00:37
→ lovebites:當然這些都是她自己說的啦... 07/26 00:37
→ belast:你這篇寄給他吧XD 發板上怪怪的。 07/26 00:37
推 kannon:地下錢莊千萬不能碰 切記 07/26 00:38
推 live999:原po真善人也XD 07/26 00:38
→ lovebites:原po是好人...(發卡) 07/26 00:39
→ shouhei:家境不好應該更要撙節開支少開團買東西、注意交易細節吧 07/26 00:39
推 GreatShot:他跟地下錢莊某種程度上算同行,也許借貸有折扣。 07/26 00:40
→ nicolehsnu:同意樓上~~也不知道如果真是這樣他哪來的本錢到處玩還 07/26 00:40
→ nicolehsnu:開團~~~ 07/26 00:40
推 screenwriter:原po人真好。這種人還替他的安全和未來著想 07/26 00:40
→ J0HAN:家境好不好一點都不重要 鬼曉得是不是她嘴砲的... 07/26 00:41
→ nicolehsnu:哈~變樓樓上了 07/26 00:41
→ lovebites:開團哪需要本錢呀... 07/26 00:41
→ J0HAN:說謊說成這樣 天知道她說的話哪部份是真的 07/26 00:42
推 sukimaki:反正她心情不好 吃個黑師傅就沒事了嘛(燦笑) 07/26 00:43
→ yuyuoo:原PO好人啊,給你推 07/26 00:50
推 wondermonkey:好人啊~事情要解決,但循正常手續吧~別一錯再錯了~ 07/26 00:53
→ ebin: 我.............似乎是按錯 按到版面跟作者都有回 囧 07/26 02:30
→ saywhats:原po是彬叔嗎?@@ 07/26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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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azyMarc (喜歡挖坑 XD)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un Jul 26 01:00:52 2009
作為一個旁觀者,提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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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ch板,不管是被詐欺還是怎樣
你還是要對團員們負債務不履行責任
拖時間不是好方法,團員可主張加計法定利率利息
不如趕快想辦法借一筆錢
之前有保人壽保險的話看看能貸多少保單貸款
如果沒有,15萬以內銀行的小額借貸也不難貸到
把「一群債權人」變成「單一債權人」
這是理債規劃上很重要的一點
現在債權人那麼多,還要慢慢還
紀錄和程序上的成本一定比一次解決來的高
再者,跟銀行貸款還能喬2~3年的分期付款
付出些許利息,可以讓你很快回復正常生活,是很值得的
==========================================================
給團員
請每一個團員都報警(盡快!!!)
這對ch板未必有壞處
若如他所說他也是受害者,在相關受害者這麼多人的情形下
警方破案壓力會比較大,反而會更快還ch板清白
他沒受有罪判決是不會有前科記錄的,只是往返警局麻煩些
如ch板是像前幾篇說的不堪
報警起碼給他比較大壓力
至少我個人認為
牽涉這麼多人,事實如此複雜,光靠幾個熱心的人處理是無法釐清真相
請讓警方用公權力處理
報警與協調還款
並不是兩立而矛盾的主張
刑事的目的跟民事是不同的
無論如何
是誰拿走這筆錢是必須被調查清楚的
所以,請求退錢的同時請直接報警了
--
================================================================================
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
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而
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與女皆夢也;
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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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32.84
推 J0HAN:大推~ 07/26 01:03
推 purifywang:推這一篇 所以 為了ch好 請各位快點報警吧 07/26 01:04
推 wondermonkey:推,c大寫的很清楚~很實際的作法~ 07/26 01:04
推 nicolehsnu:大推~~中肯專業文~~ 07/26 01:08
推 GreatShot:我有提出小額信貸的提議給她,可是她只說家裡有人欠債就 07/26 01:09
→ GreatShot:閉口不題這個部分了。 07/26 01:09
推 GEKKAKAJIN:總之先報警吧,她要怎麼還是她的事,我才懶得管。 07/26 01:10
→ GEKKAKAJIN:另外要推,瘋馬克專業!念法律的真的不一樣XD 07/26 01:11
推 mizukione:推 07/26 01:17
推 Wennie:推 07/26 01:27
推 chaumethan:我沒有在拖時間,我還在努力跟大家借錢。 07/26 14:23
推 chaumethan:G大說的小額信貸,我真的願意嘗試 。 07/26 14:24
推 namis:總之先去報警吧 警察有壓力才會找出錢到底是被誰花掉了 07/26 14:27
推 lovemywife:有詐欺的意圖行為就可以去警察局提告了退不退款都有罪 07/2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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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robibi (有時只能用暗示)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un Jul 26 04:00:58 2009
請保留一切證據,包過文章(含IP)、信件、通聯記錄、匯款紀錄、過去有無類似紀錄
1.報警(馬上)
2.警察啟動警示帳戶防護機制
對方帳戶即無法使用
3.提起訴訟(為追回款項)
如果想要讓訊息擴散快一點
請向蘋果日報投書(畢竟PTT在媒體界頗負名氣)
為何是蘋果日報,因為台北地院都是定蘋果日報跟聯合晚報(可是大家只會看蘋果日報)
而且最近台北地檢署又有很多記者(在隔壁,大家消息傳很快,畢竟都是同事)
(就像松村團購可以馬上湊到免運XDDD高院刑庭也有加入)
如果要更快一點,請找立委
畢竟金錢數額不小,今日姑息養奸,明日又再犯
合購今天會變成這樣,是因為當初好的主購都被小白氣走
我曾經開過愛之蔓50雙團、MINI鞋50雙團、黑師傅100箱團
經過審慎思考,發現自己個性不是如此有耐性
無法接受任何遲到(拖款、晚到等等)、團員打來馬上掛斷(沒收雜費)
久而久之失去耐心與信心,就沒開了
好險法院的團購力量更大
興隆市場的豆腐包有同事友人送到法院(1點定1點半就到)、松村1小時就達免運額等等
因為同事的家鄉都在台灣各地,所以老是可以周休二日後就吃到特產
(或者同事收假買特產回來)
然後現在開始嫌在PTT跟團的效率太差了(不知足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8.65
推 CrazyMarc:北地院的叔叔阿姨們確實很喜歡團購 XDD 07/26 15:20
→ lovemywife:有詐欺的意圖行為就可以去警察局提告了退不退款都有罪 07/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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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ia8715 ( )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un Jul 26 15:59:03 2009
請問一下
如果去報警 信件、版上的文章那些都要印出來嗎?
另外 我在中壢
有沒有人也是在中壢要一起去報警的
謝謝
※ 引述《rorobibi (有時只能用暗示)》之銘言:
: 請保留一切證據,包過文章(含IP)、信件、通聯記錄、匯款紀錄、過去有無類似紀錄
: 1.報警(馬上)
: 2.警察啟動警示帳戶防護機制
: 對方帳戶即無法使用
: 3.提起訴訟(為追回款項)
: 如果想要讓訊息擴散快一點
: 請向蘋果日報投書(畢竟PTT在媒體界頗負名氣)
: 為何是蘋果日報,因為台北地院都是定蘋果日報跟聯合晚報(可是大家只會看蘋果日報)
: 而且最近台北地檢署又有很多記者(在隔壁,大家消息傳很快,畢竟都是同事)
: (就像松村團購可以馬上湊到免運XDDD高院刑庭也有加入)
: 如果要更快一點,請找立委
: 畢竟金錢數額不小,今日姑息養奸,明日又再犯
: 合購今天會變成這樣,是因為當初好的主購都被小白氣走
: 我曾經開過愛之蔓50雙團、MINI鞋50雙團、黑師傅100箱團
: 經過審慎思考,發現自己個性不是如此有耐性
: 無法接受任何遲到(拖款、晚到等等)、團員打來馬上掛斷(沒收雜費)
: 久而久之失去耐心與信心,就沒開了
: 好險法院的團購力量更大
: 興隆市場的豆腐包有同事友人送到法院(1點定1點半就到)、松村1小時就達免運額等等
: 因為同事的家鄉都在台灣各地,所以老是可以周休二日後就吃到特產
: (或者同事收假買特產回來)
: 然後現在開始嫌在PTT跟團的效率太差了(不知足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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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3.202
→ lovemywife:印她叫你付款的文章就可以了 + 你的匯款單 07/26 16:00
→ sonia8715:我的匯款收據應該已經丟掉了 但是存摺上記錄 可以嗎? 07/26 16:01
→ rockhopper:存摺可以 07/26 16:01
推 CrazyMarc:去銀行印張對帳單就好了 07/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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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nnyto (兔兔)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Re: [其他] 欲採取法律途徑的合購團團員
時間: Sun Jul 26 16:57:00 2009
大家來說說看,對牛肉口感挑剔的人,會是家境不好的人嗎?
作者 chaumethan (冷靜) 看板 hypermall
標題 Re: [問題] 美國牛肉上架了嗎?
時間 Sat Feb 11 13:10:26 2006
───────────────────────────────────────
不過紐澳牛肉我比較不喜歡吃
硬硬的
而且就我媽的說法,
比較會縮
美國的肉軟
也比較不會縮小
PS:美國牛肉來10盤
(我是超愛牛肉的人)
※ 引述《***(不關這個人的事,故加密)》之銘言:
: 話說在前頭 本篇貼貼敬謝對狂牛症的爭論... ^^;
: 現在是週六早上
: 預計昨天入海關的美國牛肉
: 現在應該已經到了賣場業者手上了吧
: 如果哪位大大發現哪一個賣場已經上架了
: 請好心通報大家一聲
: 多謝啦...
: (版上不是也有賣場員工出沒嗎?特別是要拜託你們囉...)
: 第一次禁運之前 各大賣場的牛肉價格
: 紐澳牛大多只有美牛的 2/3 (以相同部位比較)
: 第二次禁運之後
: 紐澳牛價格居然比最初最初的美牛還貴一兩成
: (台幣匯率變動也沒那大吧)
: 超想罵髒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13.239
※ 編輯: chaumethan 來自: 218.172.113.239 (02/11 13: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66.92
→ lovemywife:你可以再翻多一點八卦XD 話說牛肉我都沒得挑了~(掩面) 07/26 16:58
推 screenwriter:我想家境不好是掰的,愛慕虛榮才是真的吧 07/26 16:58
→ screenwriter:家境不好可以兩個月花十二萬 07/26 16:58
→ screenwriter:像我們這種有點清寒的都很捨不得花錢了耶 07/26 16:58
推 cccooler:牛肉是八卦版版主喔XD 07/26 16:59
推 visuna:我連紐澳牛肉都沒吃過~也沒體驗過怎麼2個月花十二萬的苦惱 07/26 17:00
推 J0HAN:早就說是嘴炮的了 看她 PO 的心得文章也感覺不出有任何拮据 07/26 17:01
→ J0HAN:完全就是個花錢花上癮、心術不正、動歪腦筋呀 07/26 17:02
推 zukes:原來他去花連賞鯨還買新鞋鞋...過得很快活耶 07/26 17:02
→ lovebites:三年前的文章都找得到....@@ 07/26 17:05
推 visuna:三聯單寫她5/27被詐騙~但6/5號他還在煩惱怎麼辦好市多卡 07/26 17:10
推 cindy0952:喔喔~原來紐澳牛比較硬阿~我家好窮我都不知道(掩面淚奔) 07/26 17:11
推 zephyr0315:這是牛肉耶(一秒) 像吃起來都一樣 07/26 17:12
→ visuna:難道是之前在高雄版被噓的要死後~打算自己辦一張? 07/26 17:12
推 belast:不過美國牛肉得狂牛症的機率很大- - 07/26 17:12
→ visuna:或者是已經拿到大筆金錢~想去血拼一下?(假設) 07/26 17:13
→ erotic:我餓了... 07/26 17:18
推 tata11170303:z科南又在努力找文了嗎 xd 07/26 17:20
推 GEKKAKAJIN:又一個柯南!XDDDD 07/26 17:55
→ nicolehsnu:科科科~~ 我都不知道牛肉有什麼差別耶 07/26 20:17
推 GEKKAKAJIN:大概窮人家才吃的出來吧,科科 07/26 20:46
推 indigo351:我吃不出牛肉的差別,原來我家還不夠窮...... 07/26 20:56
推 hitsukix:牛肉好不好的差異滿大的 不像其他肉可以靠調味補 07/26 22:30
推 GEKKAKAJIN:我真的吃不出來(淚),可能我家有錢到不夠格稱為窮人吧 07/26 23:13
推 GreatShot:單吃吃不出來,不過兩種擺在一起的話真的吃的出來耶 07/27 10:36
→ GreatShot:不過costco的牛肉一盒3片大概1300左右,經濟狀況的人才 07/27 10:37
→ GreatShot:有辦法常吃... 07/27 10:37
→ GreatShot:總之美國牛肉基本上只要煎一下,灑個香料,就抄好吃了。 07/27 10:38
→ GreatShot:煎牛排跑出來的油再炒洋蔥..美味至極。(好像離題很大) 07/27 10:39
→ lovebites:樓上是有錢人!(指) 07/27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