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公告部分已過期 請參考新板規---------------------------
有版友提出[認領]文中注意事項
被跑單的主購才能使用"認領"文
若是因為湊整數or湊到某數量才有折扣多訂的,請善加使用"轉讓"文唷!!
問:為什麼不可以 [認領] 卻可以 [轉讓] ? 相互矛盾?
答:經過版主們的討論加上詢問前版主的結果!!
在這邊我們所要釐清的是 [轉讓] 與 [認領] 的差別為何!? 性質有何不同!?
[認領]
主要是為了讓辛苦的主購不需要負擔
被 "跑單" or "賣家寄錯" 等不可抗拒的無形/有形成本
因此可以每天一po 且可以照原合購文一樣 加上聯絡費 or 雜費 等等!
當主購為了湊 箱數 or 折扣 等之類第一時間即可知道 且 可抗拒的因數
當然不可以使用 [認領]
所以板規裡有這麼一條:
6.主購不可因要湊達折扣門檻私自多訂後,將物品使用[認領]讓出。
(因相關衍生問題眾多)
而既然是主購自己多訂的東西,就請使用[轉讓]將自己訂的東西轉讓出去
就跟團員買到不合的東西再轉讓出去是一樣的
接下來是 :
問:既然多買的可以轉讓.那是否可以連合購文都不用po了~就先買再來轉讓?
答:前面已經解釋了 [認領] 與 [轉讓] 的不同了!
再來就是考慮 沒合購就先買了 再跑來轉讓的問題:
既然當初就沒po合購文了..那麼那來的合購團員能證明呢?
在這邊也別忘了一個重點
轉讓物品必為合購版的產物,且需找原團長或同團團員推文證明。
私自購買者,請至跳蚤市場拍賣。
只有合購版合購下的產物~才能在本版進行出賣的動作!
現在合購版的文章是留一個月為底 有合購文的就不用說了!
如果說合購文已經被刪了或沒了...
這時就是我們需要團員推文證明的一大要因!!
-------------此項公告部分已過期 請參考新板規---------------------------
有時團員因合購文被刪除了 又找不到主購or團員來推文證明的情況下
只要寄給我合購相關信件證明 我是會幫忙代證的!!
<我們一再的要求版友 請務必 要留著合購文 or 與團友間聯絡的信件就在於此>
問:那如果私底下請親友假裝團員來推文證明?如何解決?
答:這種東西~說真的!!真的無法避免..板主無法得知是否為偽造的!!
只能從版主的判斷中去取決那些是真的~那些可能是有問題的!
再怎麼嚴謹的版規 也是會有有心人事鑽漏洞的!!
此刻合購文就是最重要的....
<重申:所以 請務必 保留當時的合購文 與 相關信件!>
問:那如果偽造合購文呢?該怎麼處理?
答:若有充分證據提供,偽造合購文者,一律水桶伺候"
-------------此項公告部分已過期 請參考新板規---------------------------
最後:再簡單的說明一次 為何為了有折扣或箱數而多買的可以[轉讓]卻不能[認領]?
因為:[認領]條件成立,需是賣家寄錯物品、或是主購不小心訂錯物品。
而為了湊達折扣門檻多訂購的物品,不屬上列情形。自然不能夠使用[認領]選項
但[轉讓]文則沒有限制,若主購是為了湊達折扣門檻而多訂
自可使用[轉讓]文將物品轉讓出去。
注意:多訂的物品是主購 在合購版經由合購行為 而產生的!
所以沒有抵觸版規:
2.轉讓物品必為合購版的產物,且需找原團長或同團團員推文證明。
私自購買者,請至跳蚤市場拍賣。
-------------此項公告部分已過期 請參考新板規---------------------------
<重申: 所以 合購文 與 合購相關信件 請務必 要保留~~謝謝>
※ 編輯: yulayu 來自: 220.135.90.105 (02/28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