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mi0826 (小璦)
看板Chat82gether
標題[公告] 板規更新
時間Fri Dec 7 12:29:52 2012
下方板規變更,依最近一次投票結果執行。
◎宣導期:
12/7 00:00起至12/22 23:59止
宣導期間不做任何處罰,板主僅會推文請板友修正。
自宣導期間過後,則會依以下板規變更細節進行處罰。
置底板規的部份會於近期再做更新。
目前轉讓文格式更新後,板主發現幾種狀況特別列出
FAQ說明。
(後續若有發現覺得應該提醒的部份會再陸續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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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問一定要依照轉讓文新格式填寫嗎?
答:是,『欄位說明』、『順序』請勿變動,黑字部份可刪除,其他細節部份(含回
單欄位)若要上色、詳加說明等等,不會特別限制。
二、如果對於新格式有意見或是希望修正的地方,要怎麼反應?
答:本篇推文或是站內信通知板主群皆可。
三、關於《多久內會回信》此欄位有沒有填寫上應該注意的事項?
答:不接受填寫「很快」、「盡快」、「有看到就回」這種無法判定到底是多久時間
回函的說明,請提供具體的說明,如:一天、24HR。
四、先前的轉讓文是否也要依照新格式變更?
答:若是已經不需要轉讓的文章,不需變更舊文。若是在宣導期間12/7後發文的文章
,請依照新的格式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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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 規 變 更 說 明 * 我 是 分 隔 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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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認領/交換文:
需於文章中說明收到信件後會於多久時間回覆。
宣導期後依S文罰則處罰。
(原無此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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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
設定最久不可超過七日,
若有短期出國、旅行也應簡單註明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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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出此時間未函覆受讓者,受讓者可自行備份信件並可直接放棄轉讓。
轉讓者不得因此而提報黑名單。
β洽談中若有兩位以上受讓者,亦需清楚函覆順序第二以上受讓者,若受讓者不願
等候並
主動說明願意放棄轉讓,若未主動說明則視同同意等候,後續不接受因此
而申訴,並需請受讓者自行備份往來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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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者不可強制要求受讓者接受等候或因此提報黑名單。
δ備份信件用意在於若被提報黑名單,可提供給洽特值日板主進行撤銷。
╚════════════════════════════════════╝
二、轉讓/認領/交換文:若物品已讓出,但未變更標題,經板友檢舉處罰水桶一週。
(原無此罰則)
╔════════════════════════════════════╗
α板友檢舉需檢附給板主
來往信件或對話紀錄等可資證明原轉讓者物品已讓出的訊
息。並請板友需留意,轉讓文已讓出,需再回到板面上進行資料更新動作,避免
後續其他板友持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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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板主收到檢舉信件後,會於當下將該則轉讓文標題改為
[暫停],並主動去信與原
轉讓者確認是否物品已讓出未修改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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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轉讓者需於
48HR內回函說明原因,並自行將標題修正為
[讓出](兩者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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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若超出時效沒有任何回函及修正標題動作,或只完成其中一項,則會處罰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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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轉讓/認領/交換文:若多次因不同原因被刪文,累犯罰則以水桶處份加重。
(原處罰僅為刪文)
╔════════════════════════════════════╗
α刪文之後『不同日期』再次違規,依下表處份。
╔═════════╦═════════════╗
║罰 則 表║處 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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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犯║水桶三日 ║
╠═════════╬═════════════╣
║二 犯║水桶七日 ║
╠═════════╬═════════════╣
║三 犯║水桶十四日 ║
╠═════════╬═════════════╣
║四 犯║水桶三十日 ║
╠═════════╬═════════════╣
║五 犯║水桶九十日 ║
╠═════════╬═════════════╣
║六 犯║水桶永久 ║
╚═════════╩═════════════╝
β若三個月內未有違規,板主群會酌情討論是否撤銷原計算的處罰次數。但若有因
此為規避罰則而使用其他分身帳號發文,本尊及分身將一併連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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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轉讓者需自行與主購確認協調好轉讓文事宜,板主群不接受在處罰之後,以主購
一直沒來推文、主購不提供正確算式、找不到原合購文等任何其他理由進行申訴
,在洽特板上發文則需遵守洽特板板規,
如對板規執行上有疑慮,可以先詢問值
日板主,而不是被處罰後再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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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規則加重處罰部份,板主群保有裁量權,最重可處以水桶永久。
▲正式實施後會做一份G單,方便大家查詢自己的S文違規次數。
此份G單僅會列出各ID的總違規次數。
▲精華區也已開放18.《違規文存放區》資料夾,裡面有分日期存放每日的違規
文,但無法進入內文觀看,避免其他板友後續又繼續使用違規文。
▲洽特板主歷往執行刪文動作時,原違規文也會一併使用站內信件退回並告知刪文
原因的動作,因此同上述γ點說明,不接受處罰後告知任何其他理由進行申訴。
╚════════════════════════════════════╝
五、證明推文部份:
主購在證明推文的部份必須加上《確認轉讓金額正確》推文說明。
表示主購確實有查核為跟團團員且轉讓文金額無誤。
此部份不會進行處罰,但是板主群可能會隨機去信跟主購二次確認。
六、板主群保有各案件最終裁量權,針對未於板規上詳列規定之案件,秉持誠信與保障
買賣雙方之原則,會依各案件狀況及考量常理進行板主群決議及處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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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5
推 eating57 :請問如果是購於網拍 金額計算那些欄 118.165.22.51 12/09 22:58
→ eating57 :位可否省略部分內容呢? 118.165.22.51 12/09 22:58
可以直接填寫總金額跟轉讓金額欄位。
其他不需填寫的部份可不用填寫。
但不要刪除其他欄位。
因為怕每個人刪欄位都刪自己想刪的。
有的人可能覺得對只是國內網拍買的東西,
寫這個格式會很不方便,又不知道哪些欄位怎麼填寫。
這個問題我今明兩天會先思考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方法可以改善。 :)
推 eating57 :謝謝您的回覆 如果說改成一般團跟國 118.165.19.236 12/10 19:11
→ eating57 :際團兩種金額寫法呢? 118.165.19.236 12/10 19:11
我昨天有想過。
原則上轉讓文發文格式不能設成兩種。
因為通常總是會有人不看板規、置底文,然後發錯會有來跟板主抱怨的狀況。
至於設在同一篇,我晚點有時間再調整看看好了。
今天要先把活動弄出來。
※ 編輯: nami0826 來自: 220.135.1.85 (12/11 08:18)